深圳龙岗2015年小升初学位申请指南

2017-04-13

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就读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外地就读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申请方法

1.按地段申请。义务阶段公办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申请可填报四个志愿,志愿必须填报居住地段内公办,其它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各招生地段和查询电话可在本指南或龙岗区局基础科网站 (//lgjjk.sz.edu.cn/)的“通知公告”栏中查询。

2.在网上预报名。家长登录龙岗区局基础科网站,在“家长服务通道”栏目中点击“初一报名”,凭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号进入,填写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的有关信息,填报选择入读的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即完成网上预报名。

3.向递交材料申请,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收验并留存备查。家长向居住地段内(志愿)提交申请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应受理申请,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录取办法

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具体办法:

1.本市户籍学生享有平行志愿的待遇。即当户籍学生的积分低于志愿(居住地段内)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志愿(居住地段内)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的,可被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2.非深户籍学生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按计划数录完志愿非深户籍学生和申报本校的深户学生后还有的,再录第二志愿非深户籍学生,以此类推;

3.同一志愿或同一批次录取的,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4.同一志愿(含同一批次)同一积分的,按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莞惠户籍---国内非深非莞惠户籍顺序录取;

5.同一志愿(含同一批次)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其余的以家长缴纳的工伤保险或工商执照显示的父母实际营业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6.本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原则上可以本校初中一年级。

生源分流办法:

无法被志愿录取的,实行按志愿分流,无法按志愿分流的,主管部门将根据家长填报是否服从安排来进行公办的生源统筹,无公办统筹的,由家长自主联系民办就读。

关于实行申请房制度的试点

我区今年将继续推行申请房制度,试点是龙城初中、实验、新亚洲、布吉中海怡翠初中部。申请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即一套住房一旦被使用,将按照该校学制锁定相应时间,该住房资料不允许作为其他户孩子申请该的申请资料。上述4所试点如果出现内一套房多户孩子申请,只能受理一户住户孩子的申请。

如要查询该是否在使用,请家长在招生期间持相关住房材料到申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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