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通告
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电动车通告,仅供参考!
电动车通告范文一
公告近日发现很多员工进入公司时都是直接骑着电动车,而且速度非常快,这样对其他员工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也规定了出入应当下车,为了严肃厂规厂纪,减少不必要事故的发生,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所有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员工上班进入公司必须下车推行,并停放在指定位置,凡违反此规定的员工,由本部门主管进行教育,必要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特此通知。
20xx.02.13
××××有限公司
电动车通告范文二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们好!为改善本小区楼道内乱堆乱放的局面,消除安全隐患,使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更美好,现通知全体业主,请务必在20xx月27日前,将自家门口摆放的菜缸、衣物、电动车及杂物等清理干净,请将电动车统一放置在5号楼的1号商铺内,到期不清理的,将由物业公司统一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您本人承担。
鄂尔多斯精忠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xx月23日
电动车通告范文三
为预防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落实管理责任。有物业服务企业或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楼院,由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负责本小区、楼院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楼院,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统一协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二、开展排查清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要对居民小区、楼院立即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禁在建筑物楼梯间、疏散通道、门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报告,依法予以处罚。
三、建设停放和充电设施。有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楼院应当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的车棚(车库),并配套安装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车棚(车库)应当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并与建筑物、楼梯口等保持安全距离。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购买已获生产许可的电动车,并按要求集中停放和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采取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通告。
20xx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