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警惕五大“陷阱” 防范招式神助攻

2017-03-31

买房,理应是件高兴的事,可是在现实中,总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陷阱”,稍不留神就会陷进去,让人恨的牙痒痒。别急,本文马上为大家列举几个典型的“陷阱”,并附上防范招式。

一、房屋产权招式要认清

贾女士看上一套小户型,位置、价格都觉得很满意,当天就交了定金。但是后来和业主谈的时候才发现,这套房子是商住房,不仅首付要五成,而且贷款最多可贷十年。算下来超出了她的购房预算。

支招:

房子的产权有很多种,比如住宅、商业、公房、经适房……,不同产权的房子,税费、贷款政策是不一样的,一定要在定房之前了解清楚。

二、“低价”外衣下房源真假判断清

王先生准备结婚,通过各种渠道搜寻二手房的信息,当他挑中了一些图片不错、价格偏低的优质房源,打电话给对方时,却被告知房子已出售或者房东不在无法看房。而之后,他又接到了各种推荐其他房源的电话,令他很烦恼。

支招:

假房源最常见的价格虚假,故意标低价来吸引客户。还有一种就是房源存在,但业主并无卖房的意愿,或者房源已售出。但信息仍然在展示。

要辨别假房源,首先要看价位,若网上报价低于市场价位很多,是假房源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同时,尽量选择有资质、口碑好的平台。

三、别忽视租客的“优先权”

李先生看上一套房子,与原业主谈得也很顺利,但是双方刚签完约,就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原来这套房目前正在出租,李先生本来以为原业主已经和租客谈好了,但是租客却表示,除非给他违约金,否则不愿搬离。这个违约金究竟该李先生付还是原业主付,双方陷入了争执。

支招:

现在市面上有不少房子是转售为租,对于这类房子,租客可不是小人物。从李先生的情况来看,事先应该和业主在合同里面详细约定如何应对租客,是支付赔偿金让租客搬走,还是继续履行租约。

实际上,租客还有一个特权,就是“优先购买权”,这个才是最要命的。所以,在签约前一定要让租客出具一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切记!

四、眼见为实!注意实地调查

张女士买房看重交通,非常想买一个地铁房。看房时,还真撞上了一套合心意的,这套房子离地铁非常近,从小区里面就能通到地铁口,张女士满心欢喜,很快就签了约。但后来搬进去才发现,由于她所在的楼号离地铁很近,而且是二楼,所以经常能感觉到地铁的动静,特别是晚上睡觉的时候。

支招:

对于房子的居住体验,一定要自己去亲身感受一下。比如地铁、公路、铁路旁的房子,晚上去感受一下有无噪音;房子是顶层的话,下雨天去看一下是否漏水;早晚高峰的时候去看看小区周边堵车现象是否严重……做个有心人,多留意一下房子本身及周边的各处小细节。

五、原业主的户口务必全部迁出

陈先生买了名校周边的一套房子,想着让孩子上个好点的学校,但是去派出所登记户口时发现,原业主的户口还在,自己无法入户。联系上原业主后,对方却百般推脱,一直不给办理迁户,孩子的上学大计眼看就要耽误了,陈先生无奈之下准备去法院起诉。

支招:

二手房交易中,户口迁移是个大问题,由于户籍是由公安部门管理,法院无权干涉,而且法院一般也不受理此类案件,买家完全处于弱势。

所以,未雨绸缪很重要!建议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与卖家约定好其户口迁出的时间,还有违约责任,最好是等他把户口全部都迁出之后再支付尾款,这样最稳妥。

除了上述五大“陷阱”外,还有一些交易细节,也给大家提个醒:

1、签约前,一定要核验一下房屋的状态,比如有无被查封、业主、产权证是否都无误;

2、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具有法律效应的是定金,而如果你被忽悠交了定金,万一反悔,就很难拿回来了;

3、如果原业主的房子需要解抵押,一定不要直接把钱给他,而是要在有担保的情况下才能打款;

4、付房款时间、腾房时间最好都在合同里约定好,最好是约定到具体的时间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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