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江西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方案

2017-03-28

江西养老金上调细则2017年江西企业退休年龄规划及企业养老金上涨,退休人员涨工资政策,下文就等小编给你详细道来吧!

2017年最新江西省养老金上调细则

5月12日,江西省人社厅正式公布,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对象

我省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方案

此次企退养老金调整一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调整所有退休人员每月都有100元增加的“保底”(即部分定额调整部分)。

第2部分调整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根据本人定额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档。

1500元以下的(不含1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15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每人每月增加85元

2000元至2500元(不含2500元)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500元至3000元(不含3000元)每人每月增加55元

3000元至3500元(不含3500元)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500元至4000元(不含4000元)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000元至4500元(不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25元

4500元以上(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第3部分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未满15年按照15年计算,即最低增加45元,然后超过15年的,再按照每年3元进行增加,体现多缴多得。

第4部分调整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60元、70元。

江西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议召开后,江西省召开了省政府常务会议和全省性工作会议,传达全国会议精神,对全省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将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试点县(市、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贯彻落实,一是成立以市、县(区)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经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以市、县(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三是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目前,全省第三批53个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和77个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发放等工作正顺利推进。

(二)科学制定政策措施。江西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在制定具体政策时,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合理设置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一是低标准起步。根据目前全省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江西省实施办法规定,新农保个人缴费原则上从100元缴费起步,即按中央确定的缴费标准低标准起步,放低准入门槛。二是强化激励机制。为鼓励和引导参保农民长缴费、多缴费,提高保障水平,江西在对参保人每人每年定补30元的基础上,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缴费的,适当增加缴费补贴。缴费补贴从缴费100元补贴30元起步,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多补贴5元,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0元。同时,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1元基础养老金。三是帮扶困难群体。实施办法规定,由省、县(市、区)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试点县(市、区)对于其他缴费困难群体给予帮扶。如乐安、于都、万载等20多个县对农村低保常补对象、五保户、计生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由县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体的参保问题。四是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出大头。实施办法规定,省、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每人每年定补30元的基本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24元,县(市、区)财政负担6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省、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代缴资金由省财政负担80%,县(市、区)财政负担20%。此外,实施办法还特别规定,如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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