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十项基本信息 买受人与出卖人的约定
二手房买卖是一个繁琐的工程,在看房选房的长期战役之后,买卖双方还不能松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才是重中之重,千万不要随随便便找到一份所谓的合同就签了,在签署以前一定要进行几项基本信息的确认。
一、基本资料是否齐全
买卖合同上双方的基本资料必须齐全。具体指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证件号、联系办法等。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介绍并做调查,常用的办法就是出示各自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如果房屋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也应到场,并提供证件、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如果不能到场,出卖人应出具公证委托书。
二、是否有明确的标的
明确合同标的,主要是在双方进行买卖的二手房之前,详细查看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是为了保证出卖人是合法拥有即将出卖的房屋现在。
三、价款是否清晰
清晰的价款应该包括约定的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订金、尾款等等。二手房买卖过程当中,付款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为了避免之后有所变动而产生利益纠纷。不只是针对买受人,出卖人也应该详细的记录,因为有部分出卖人在出卖之前还有银行贷款不能清偿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办理过户时要求取消银行抵押,出卖人又无力清偿贷款,而要求买受人替他先行还清贷款的,应注意交易安全;第二种情况是买方必须在房屋过户后贷款才能支付房款。出现这两种情况,二手房买卖双方更应该找由中介机构提供担保。
四、明确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合同上面应当写明交房时间;房屋附属物品的归属;水、电、物业管理的多少以及是否拖欠等问题;为了保障过户的及时与顺利,双方应该相互、协调;其他的交易税费、费用分摊责任也应该写明,尤其要注意的是税费的分担。笔者认为,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约定卖方净得款为简洁。
五、违约责任规定详细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违约情况时有发生。无论具体情况如何,买卖双方都应该对自己对对方负责,防范未然。所以必须提前在合同上面规定好具体违约责任:哪些是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如何承担;违约金、订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规定免责条款;如有担保,应规定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订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争议这个事情谁都说不清楚,比较有效的方式就是提前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方式、诉讼方式。通常情况是约定仲裁,这样可以保证争议的及时解决。
七、合同生效条款
二手房买卖过程当中往往存在着租赁情况,知识合同生效期限一拖再拖,所以一定要写明合同生效条款。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上约定好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期限;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为了保障买卖双方各自的权益,双方有必要在此明确这些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另外还应该注明合同生效后财产的返还方式以及日期。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这点直接在合同上写明“禁止将此合同进行变更、转让”。
十、附件问题
二手房与新房有所不同,本合上要包括有哪些附件和附件的效力,一般是指约定房屋附属物的归属,列明随屋赠送的物品清单。
房价对二手房买卖双发都是重要的事情,在合同当中,漏掉一项基本信息都有可能造成本人的巨大经济损失,所以签署合同之前一定要核对清楚,才能顺利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