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交税计算方法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

2017-05-20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阅读。

工资交税计算方法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数—3500)×3%—0=个人应缴纳所得税金额数。

如果工资是5000元,抵减3500元,你要缴纳的税金是1500元的基数,那就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5元

工资的起征点变成3500 公式是(工资 - 起征点)× 对应税率3% - 速算扣除数(0)以后都有一个表 交“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表” 表里说明了上面公式的几点要素 一算就出来比如说按照新的个税计算方法 4500元工资算:(4500-3500) x3%-0=30元。

新个税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实行)起征点是3500元。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税扣除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的部分 45% 13505

举例说明

某员工10月份工资为16000元,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为3680元

应纳税所得额=16000-3680-3500=8820

工资薪金中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第一步: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其他-考勤扣款=应发工资 注1:考勤扣款应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注2:本应加的项目,如出现相反情形,则用“负数”表示。

第二步:

应发工资-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3500元=应税工资

注3: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四项才有个人承担部分,其余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加上医疗保险金中的“大病互助”、“意外保险”都是单位全额负担。

注4:对于工资中扣除员工个人借款、其他代扣事项,应该在税后扣除,不得在税前扣除。

注5:从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

第三步:

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税工资×适用税率-适用速算扣除数=545元。

注6:速算扣除数是为了平滑临界点的税收差异而设置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注7: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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