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专用章法律规定

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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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单位在审核外来原始凭证中,长期存在不少发货票、收款收据加盖的不是财务专用章,而是开出单位的行政公章。那你知道财务专用章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财务专用章法律规定,供大家参考!

财务专用章法律相关规定

印章管理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 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特制定本办法。所有用印手续均按照本办法履行签字审核手续。

一、印章的分类:

公司的印章根据类别分为: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各部门印章

二、管理具体办法:

(一)印章管理:

1. 各类印章的使用须严格登记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2. 任何情况不得携出各类公章或外借。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将印章带出,需提交申请,总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带出,为集中过程中提起的国家安全审查提供法律服务。公章带出期间,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3. 各类公章的保管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公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

4. 印章保管人员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

(二)各类印章的保管使用:

1. 公司公章的保管使用:

a) 公司公章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保管。

b) 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用印事由,并经其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

c)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财务专用章法律延伸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

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些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合同章用于签订商业合同,其它合同用公章,公章也可以签商业合同。

1、公章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公章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公章的使用也应谨慎,应在对使用对象经过全面审查并经有权人员审批后使用。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在实际工作中,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当然,有些企业出于内部管理的需要而规定了订立商务合同只使用合同专用章,这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存在着的,但这并不影响企业公章在对方交往中的法律效力。

印章使用管理

印章使用范围必须有明确的规定,要制定合同专用章使用印章程序。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必须规范,合同专用章印章的保存,合同专用章印章的使用监督必须落实到个人。

合同专用章必须规定保管人,进行印章保管。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印章进行盖章,或作他用。印章保管人,须亲自对盖印章材料进行盖印章,不得将印章交于他人进行盖印章。印章保管人核实《印章使用申请单》、盖印章的材料、《合同专用章盖印章登记表》这些都一致无风险后将盖印章材料交给印章使用人。业务部门对所盖印章材料进行盖章后,以邮件形式或其他方式将盖印章信息向印章使用人的主管或部门经理进行通报,需要转告其他部门经理的,并抄送给各部门经理。

合同专用章在使用期间,合同专用章保管人必须保证印章在保管人的控制范围之内。合同专用章在不使用期间,印章保管人需将印章保存在带锁的文件橱中或保险柜里面,并保证只有自己能控制该公章,否则有此产生的责任有保管人承担。用完印章须立即将印章收好。未经许可,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行为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业务部确保有一位保管人在办公时间在公司进行盖章。如遇各种情况没有印章保管人在公司,业务经理另行安排。

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得将公章带出公司办公区域使用。印章使用人须在办公时间内申请使用印章,如在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使用印章,需电话向部门经理申请,由部门经理指定时间地点,再由印章保管人进行盖印章。

2、公章与财务印章、发票专用章的使用

《中公章的使用范围最广,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却不能使用,其一便是同银行结算等与钱有关的业务,这种情况下必须使用财务印章;其二便是不能在发票上使用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也作出同样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上述规定也同时明确了,在发票上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当然,也并不是说所有的印章用途仅限于规定的范围。个人认为,如果能够提供旁证证明签约时单位出于自愿,即使使用了不合格的章如发票专用章也可以认定合同等法律行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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