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补充协议范本_二手房补充协议书

2017-05-13

二手房在满足居民住宅需要方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对于二手房补充协议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补充协议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二手房补充协议范文1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鉴于乙方已实地勘察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的情况,查验甲方提交该房屋相关的手续、合同和证件,明确熟知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且丙方已为甲乙双方提供了居间服务,为充分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针对坐落于 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买卖及相关事宜所签署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和《委托协议》作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价款组成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该房屋交易中甲方总房价款(不含税,即净得房价款,下同)为人民币: (¥ 元整)。

2、甲方承诺房屋内装饰装修保持原状,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设施一并包含在总房价款(不含税)之内,在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一并转移和交付。

第二条 房款支付方式及房屋交付

1、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整(¥ 元整), 甲方须同时出具同等金额的定金收到证明,该定金在交易中自动转为首付款的一部分。

2、甲乙双方均同意于 年 月 日当天与银行面签,面签当天乙方将首付款 元整(¥ 元整) 以自行支付的方式支付甲方,甲方须同时出具同等金额的首付款收到证明;

3、甲乙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二日内把房屋交付给乙方,于交房当日自行办理物业交割,丙方陪同。在房屋交付前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相关费用。

4、以上事项若任何一方拖延办理,每延期一日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伍佰元整的违约金(延期在30日内),若延期超过30日,则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四条赔偿标准执行。

第三条 税费的承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交易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本交易履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而须缴纳的新增税费)由乙方承担,由承担方直接向主管机关缴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因甲方提供的相关房屋产权手续、合同或相关产权过户手续不真实、不完整、无效或房屋被查封等,导致房屋产权无法过户或无法领取新的产权证;或者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或者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提高房屋交易价格;或者甲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情形,均为甲方违约。

若甲方违约,则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收取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2、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因乙方提供的个人证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无效,从而导致房屋产权无法过户;或者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不购买该房屋的情形,均为乙方违约。

若乙方违约,则乙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抵顶违约金,多退少补;丙方收取乙方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其他

1、在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现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积极配合,丙方协助双方交易顺利完成。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和《委托协议》发生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居间方):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二手房补充协议范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增加板房(增加配套项目、增补材料或续租)签订 此补充协议、此协议其他条款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山市光电产业区 原合同号

二、项目地点 昆山开发区微山三路路北,莲溪路西侧

四、补充说明 地梁 2500元,视现场情况确定..

五、付款方式: 完工后一次付清

六、主体板房租售以外的其它配套项目,在雅致公司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板房服务业务发票。

七、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补充协议范文3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居间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所签订的关于 之房产买卖事宜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作如下补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房款为¥ (大写: ),现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 (大写: ),剩余房款¥ (大写: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甲方办理房屋过户(过户日期为: )之日起5日内支付给甲方。

2、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总房款0.5%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款的35%。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乙方,已付款不足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

3、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 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之前双方所签协议有所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售方(甲方)签章:

买受方(乙方)签章:

居间方(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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