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申请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是啥
相较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因此已经成为人们在进行贷款买房时的优先考虑。但由于公积金贷款要求较多且流程相较复杂,因此在采用这种方法前一定要提前了解。在厦门市具有本市户籍的职工或其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异地贷。那么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有哪些呢?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三)在我市及异地无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余额。
二、办理方式
直接到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市分行)业务网点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也可到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
(二)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办理的婚姻证明需提供大使馆认证说明原件;单身借款申请人应出具借款人婚姻状况具结书原件(格式由银行提供);
(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原件;
(六)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七)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八)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首期款)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卖方收款账号及银行开户名称;
(十)主借款人还款卡号(借记卡);
(十一)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应提供厦门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
(十二)按不同贷款用途,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应提供: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原件;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2、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应提供:
(1)《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评估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原件;
(3)采用担保方式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 “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3、购买保障性人才房、保障性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的,应提供:房号单(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保障性限价商品房的,应提供:房号单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购买单位委托拍卖房的,应提供:
(1)拍卖行、委托方及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福建省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拍卖公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权属人为委托方)(原件及复印件);
(5)评估报告原件;
(6)拍卖委托方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拍卖委托方单位出具的负责人证明原件;
(9)土地增值税申报受理单(原件及复印件);
(10)委托方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拍卖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11)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 “委托代理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