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15年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

2017-04-13

2015年西安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

自2015年7月1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阶段性放宽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且在3月9日新系统上线后未办理过公积金提取的,在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租房提取时,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其余金额可全额提取。

那么,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兴业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工作人员介绍,申请公积金租房提取时,单身人士需带本人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名下的无房证明;已婚人士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和两者无房证明。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阶段性政策放宽后,租房合同不是必要手续,只要客户开具了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与此同时,对提取金额不再限制,只要账户上留存3个月缴存额即可。

该工作人员特别提醒,3月9日至6月30日之间仅以租房形式提取过公积金的客户,现在仍可前往银行进行补提,携带无房证明等相关手续就可办理。

西安住房公积金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上述租房提取阶段性放宽政策现定于2015年12月31日截止,没有办理此项业务但有意办理的客户尽快到相关网点办理业务。

丨荆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调为低100

住房公积金可提取支付物业管理费,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职工,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物业费发票,本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住房公积金购、建房提取和贷款使用期限从两年延长至三年;取消购买高档住宅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办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职工,可凭按揭合同、银行开具的还款流水,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额度,因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从保留10%调整为低保留100元。

济宁首付款比例下调足额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新规”贷款条件得到进一步放宽,贷款额度和年限也得到进步一提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根据“新规”,如果职工曾经在异地缴存过住房公积金,但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职工可以到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证明,根据证明计算缴存时间,如果超过6个月即可办理贷款,贷款额度也不再受缴存余额的影响。“早在2014年底,我市就已开始执行这一政策。”工作人员介绍道。目前,我市职工申请的贷款额度,要根据房屋共同还款人的工资情况及负债情况进行核定,高额度为40万元。

在降低首套房、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方面,“新政”规定: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而我市也早在2015年2月就开始执行这一政策。这一利好消息,对房屋有刚性需求的年轻人来说,真可谓是雪中送炭,该中心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还举例说明,“以中心城区为例,购买一套60万元的房子,首付只需要20%,也就是12万元,这对于解决首付难,减轻了许多压力。”此次,省政府出台的新规中,关于二套房的相关规定,与我市现在正在执行的政策不谋而合,也就是,“如果职工家庭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一套普通自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已由以前的50%调整为30%。这一政策,我市也已于2015年2月开始执行。”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