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安置协议书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搬迁安置协议书,供大家参考!
搬迁安置协议书范文一
甲方:××××××××××
乙方(户主):
根据××××××改造(二期)项目,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的建设规划,现对在规划内的住房进行整体搬迁改造。为确保职工新住房建设进度,妥善安置原住户,结合公司具体情况,通过本协议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现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定本协议:
一、乙方(搬迁户),是指在搬迁范围内由公司房管部门正式发给住房证,并且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现有本公司职工住户。
二、在公司建设规划区内,双方同意在签订协议后,拆除各自应负责拆除的房屋及附属物,甲方负责拆除属公司产权的住房并清除建筑垃圾,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搬迁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拆除无产权的自建小房并清除建筑垃圾。
三、乙方所提供的住房和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无误、否则不享受搬迁户优惠政策。
四、为妥善安置搬迁户,甲方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安置方案供乙方选择(乙方职能选择其中一种):1、甲方负责为欲购二期新建住房的乙方加分单独排队,优先选购;乙方在甲方搬迁建设期间,自行解决居住问题。2、乙方不购买新房,可按规定同已购公司在住房的职工对换搬迁资格(需经房管部门认可),对换双方自行解决过渡期居住问题。3、甲方选择提供一定数量的旧经济适用房,供不购买新房的乙2 方优先排队购买。旧房腾房前,乙方按规定期限搬出搬迁区并自行租房过渡,甲方将按乙方原来所住户型给予租房补贴,直至甲方向乙方提供可住旧房为止(具体补贴金额依据二期拆迁办法执行)。4、乙方本次不购新、旧房,也不需要公司安置,可申请保留一次分购新房资格,在公司其他区域建设时给予加分排队。
五、乙方有执行公司统一规划和配合搬迁的义务,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在规定搬迁期内腾空原住房,保证结清水电费并确保
六、乙方不签订搬迁安置协议,由甲方工作人员与陕柴社区居委会进行集体证实,视乙方为自动放弃搬迁户身份和安置要求。
本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乙方签字甲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搬迁安置协议书范文二
甲方: 乡(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户主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村 组根据《湖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湘发改西开﹝2016﹞39号)文件及《湘阴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村民自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国家扶持与村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循政策法规,规范执行项目管理办法。2、甲方根据乙方选择 安置的方式(集中安置: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政府保障房),(分散安置:自建新房、购新房、购二手房),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补助标准向乙方发放建(购)房补助资金,金额以建档立卡认定人数为准。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自愿选择 的方式(集中安置: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政府保障房)、(分散安置:自建新房、购新房、购二手房),从 搬迁到 ,计划从 年 月开始实施搬迁, 年 月完成搬迁。2、乙方在自愿选址原则的基础上需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确定安置地点。3、乙方在房屋建设过程中所需工、料、机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纳。2 4、乙方原有房屋属于分散安置对象的,须在领取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费的70%后3个月内自行拆除,属于集中安置对象的须先拆后搬,逾期不予拆除的,由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扣发余下的30%建房补助款,原有宅基地必须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不得再建房屋,也不得出售、出租或赠与他人。山林、田土等生产资源仍按原承包方式不变。5、乙方在项目竣工(购房)后,须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新房照片,购房的须提供购房房产证),以便项目验收。
三、其他事项1、项目实施后,甲方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付款给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其它诉求或经济补偿。2、乙方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不得返迁。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所新建的住房(或城镇所购置商品房)十年内不得转让或出售,否则须全额退还该项目补助资金。3、乙方须按进度计划开工、完工。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进度和验收,将取消分配到户的建房(购房)补助资金。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扶贫开发办、易地扶贫搬迁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搬迁安置协议书范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根据XXXX改造拆迁和安置实施细则,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坐落于XXXX间XXXX层XXXX结构房屋拆迁和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对乙方房屋地面建筑物、附属物、前后余地作如下表补偿:
三、本协议为意向协议,甲方建设新房的审批手续完成时,自动转为正式协议生效。
四、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半个月内腾空原房交付甲方验收,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拆除乙方原房。
五、甲方应当在乙方腾空原房后支付乙方的房屋地面建筑物、附属物、前后余地的补偿费、搬迁费、临时过渡安置费。
六、甲方保证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施工完毕,将新房交付乙方使用,逾期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并在新房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将乙方名下的新房产证交付乙方。
七、如甲方未能在一年内进场施工,甲方必须按原房重建归还乙方。
八、乙方的安置房由甲方以乙方的名义直接报建。
甲方需以乙方的名义报建安置房的另一套商品房、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该套房屋的审批手续及今后该房的过户手续。
九、违约责任: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房管所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房屋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