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纪律讲规矩剖析材料范文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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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针对云南实际又提出了“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在这次专题教育中,我还在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中看到对“规矩”的多次论述。2013年9月23日至25日《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要按规矩办事”,“所有干部都要在党组织里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是规矩。”今年1月13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对“守纪律、讲规矩”又进行了系统深刻的阐述。》总书记对全党的把脉很准,纵观落马的“苍蝇”和“老虎”都是从不讲规矩开始堕落的。国不可一日无法,家不可一日无规,党不可一日无纪。习总书记说“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一个人没有规矩,很难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规矩,就注定成为一盘散沙。因此我认为“守规矩”是党员和领导干部的人格底线,是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具体体现。

一、守规矩就守住了道德良知和党纪国法

“规矩者,方圆之器也,矩以制方,规以制圆,依规矩而方圆乃成。譬犹巧锤之为规矩准绳以遗后工也”,这是古人的名言,简而言之就是今天俗话说的“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规即是几何学上的圆规,用以画圆,矩即是直尺,用以画方形。后来把规矩比喻为人的行为规范。因此规矩的外延很宽,这里主要从四个维度层面去解读:

规矩就是习惯。很小的时候父母长辈就教育我们要懂规矩,守规矩,这是按照公众认为良好的习惯标准要求的,是约定俗成的。譬如长幼有序、“闻鸡起舞”、勤俭节约、讲究卫生、饭前便后洗手等,所谓“三岁看小,七岁看老”的说法就是从孩子的习惯推演的。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家庭伦理道德等规范性的约定俗成的行为标准,也属于规矩的范畴。

规矩就是原则。一个国家、一个党、一个团体乃至一个很小的单位,都要制定出共同遵循的统一的法则,形成党纪国法、规章制度等等,这是根据共同体的共同需要制定的,需要人人遵守。譬如法院为了确保公正行使好审判权,就要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规范法院人的行为,预防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再譬如“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政治规矩,需要全党遵守。

规矩就是约束。规矩是人为制定的框框、界限,是符合和维护大众利益的风向标,一旦定下,就不会对任何人做出让步,不会因为个人的改变而改变,不会因为风吹而动摇。而且有监督执行的机制,谁触碰了底线和边框谁就得付出代价。

规矩就是公平。在规矩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变通,没有特殊,凡是为了局部利益、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而玩擦边球、走捷径、翻围墙,越位、错位,甚至蔑视制度,铤而走险的,都绕不过“规矩”这道坎。

习总书记在要求全党“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以后,一再强调“守纪律、讲规矩”振聋发聩,原因就在于当前不少党员干部无视纪律、忽略规矩。笔者认为,“守规矩”是严以修身的基石,是严以用权的保障,是严以律己的标尺,是谋事要实的记录仪,是创业要实的水平仪,是做人要实的测量仪;是对党忠诚的底线,是个人干净的体现,是勇于担当的见证。一句话,不守规矩的人是不讲规则的人,是稀里糊涂的人,是杂乱无章的人,最终会变成没有良知的人,没有道德的人。

二、守规矩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守规矩不是抽象的说教,严于他人,宽以待己,而是具体的、实在的,要求每个党员和领导干部刻骨铭心,知行合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方方面面从严要求,从严实践。

我们党的规矩到底有哪些呢?习总书记对此已有全面的论述。具体说来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的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从宽泛的外延讲,党员、干部都是中国公民,凡是要求中国公民遵守的规矩都必须遵守,而且要更加严格的遵守。

一是要让守规矩成为一种行动自觉。要深刻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理论体系和关于“守规矩”的深刻论述,做到知规矩、懂规矩、守规矩,把所学内容转化为行动自觉,形成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良性循环。作为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言行举足轻重,“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其身正,不令而行。”一方面,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时时在“规矩”关卡上从严要求,处处“以身作则”,不让一时放纵滋生隐患;另一方面,要敢于担责,敢于直面单位内部的“顽疾”,敢于向自身开刀,向身边人问责,严格按制度办事,不偏不倚不隐瞒。

二是要让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必须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职责,决不能丧失立场、迷失方向;必须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决不能各行其是、讨价还价;必须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决不能遮遮掩掩、瞒而不报;必须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决不能我行我素、独断专行;必须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决不能公私不分、与民争利。要把守规矩作为个人对照检查的一条重要标准,作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时刻警醒,毫不懈怠,使规矩真正成为自觉遵守的硬约束。

三是要让守规矩成为推动工作的刚性准则。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凡是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凡是要求领导班子做到的,“一把手”首先要做到;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首先做到。要坚持防患于未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批评、早整改。要形成工作常态,坚持刚性执纪,对违纪行为“零容忍”,不搞“网开一面”、“下不为例”。各级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身份,忠诚于党,服从于党,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中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养成“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淡泊名利、敬畏群众”的底线思维。

四是要建立不守规矩的惩戒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不贷,消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诟病,治理“人前有规矩、背后毁规矩”的顽疾。让规矩意识入脑入心,让每位党员干部把握细节,成为公仆。强化监督机制是保证党组织发力向前的重要手段,而群众监督又是执政党保持生命力创造力的重要条件,因此,“规矩”既要党员“遵守”,又少不了群众“监督”。群众是“配角”,要积极配合党员干部整治组织涣散、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监督模式;群众又是“主角”,是转作风的客观评判者,是守纪律的直接体验者,也是严规矩的亲密回应者。从这个意义上讲,畅通渠道、发动群众,既是“守规矩”的载体,也是民心党心“心连心”的又一条纽带。

三、守规矩要注重开拓创新

守规矩和开拓创新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紧密联系、辩证统一的,关键在于“度”的把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本意是说做事要讲究规矩,要有章可循,要有约束,否则就会乱套,就不可能把事做好,这是多年来人们总结出来的一种工作经验,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它强调了做事和为人必须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现实中的许多事都证明了这一俗语的正确性。譬如我们党的领导干部就有严明组织纪律的要求,这种规矩的约束对我们领导干部的成长,对我党的事业发展都是有好处的,离开这种纪律约束,很多人就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我们的事业就可能受到这样那样的挫折。现在我们党之所以推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让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按规则做事,克服“人治”的任性,使整个社会依法依规有序发展。

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只强调一面而忽视另一面就会走向极端,导致片面。如前所述,规矩是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约定俗成,是为了维护共同利益和实现共同需要而制定的规范,但事物是发展变化的,时代在前进,社会在进步,如果过分强调既定的规矩,而不注重对规矩的改革完善,老规矩就可能成为约束人们思想和行为的紧箍咒,毫无创新和发展。古人云:“天下事,因循则无一事可为;奋然为之,亦未必难。”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守规矩”,绝不是要求我们因循守旧,一成不变,而是要求我们的言行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符合时代的要求,符合老百姓的愿望,符合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利益。在具体实践中,要特别注重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也就是处理好遵守规矩与开拓创新的关系。“有心师事者,当以规矩入,再从规矩出”(战国末期韩非《韩非子.显学》)讲的就是这个道理。现代台湾言情小说作家席绢在《凉夏校园纪事》中说:“规矩是用来打破与创造的。”这又对“规矩的外延作了伸延。我对此语的理解是打破旧规矩,建立新规矩,遵守新规矩,也就是毛泽东说的“不破不立”的哲学道理。

我们守规矩要向这些古今中外的能人贤士学习,以“扬弃”的哲学思维和敢为人先的创新勇气,抛弃束缚发展的陈旧框套和不良习俗,勇敢地突破旧规矩的限制,与时俱进。回顾我国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并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而是“摸着石头过河”,由此带来的巨大效益便是遵守社会主义制度这个规矩与创新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最好佐证。试想,如果我们只搞市场经济而不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那将是一团乱麻,国将不国,党将不党,后果不堪设想。

总而言之,守规矩不等同于墨守成规,而是为了更好的开拓创新,促进发展。国家的法律、党的规章、部门的制度等等都要顺应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的修改完善,才不至于掣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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