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前购房合同的必要,需要签订婚前购房合同吗?
现代社会人们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在结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明确个人的权责问题,是维护个人利益,避免日后冲突的良好解决办法。对于运用法律来捍卫个人的权力和利益大家已经并不陌生。但是有一句话说的好恋爱使人盲目,在感情的驱动下很多人都会忘记或者忽视这些问题。下面就为大家说说婚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必要性。
婚前协议必须与夫妻双方人身或财产有密切关系,并且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购房合同是夫妻婚前常见的协议之一。《婚前购房合同》是传统婚恋观的改变。过去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落后,物质生活的贫乏,思想认识的局限等诸多原因,恋爱双方大多数以"过日子"作为择偶的目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思想认知度的提升,爱恋双方的婚恋观也随之发生变化。新的婚恋观让恋爱双方除追求感情的融合,情趣的一致外,更多的是事业的发展和个性的解放、以及双方经济地位的平等。恋爱双方已不再看重对方婚前财产多寡,而将婚后共筑爱巢,作为共同甜蜜的事业,那么双方选择签订"婚前购房合同"约定婚前房产归各自,也就顺理成章了。
如果是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婚后取得的房产证,关于房产问题国家有没有相应的规定呢?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而言之,签订婚前购房合同等婚前财产协议,不仅能增加夫妻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使彼此关系更加和睦融洽,而且能更好的避免以后在感情发生问题或者其他情况下出现的财产分割矛盾的加大以及减少为此而产生的婚姻财产诉讼问题,更好的维护每一个人的应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