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议案和提案的区别

2017-05-03

有小伙伴表示,每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总是傻傻分不清楚。那么,到底议案和提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工会议案和提案之间的区别,提供给大家参阅。

关于工会议案和提案的区别

一是提出的主体不同。一般说来,“提案”专用于人民政协,而“议案”大多用于人大;提出人大议案,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单位或代表团,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镇的人大代表五人以上联名才有提“议案”权。而对政协提案的主体要求相对较宽,既可以是政协的各专门委员会或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也可以是政协委员个人或联名,人数不受限制。“

二是内容要求不同。“议案”内容相对较窄,法律规定:会议期间向人大提交议案,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闭会期间向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必须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而政协“提案”除了格式上有具体的要求,其内容上不受限制。

三是通过的方式不同。人大议案须经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后表决通过, 然后形成相应的决议或决定。而政协提案,只要经过提案委员会审查,符合《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便予以立案。

四是时限要求不同。人大代表议案,一般只在大会期间提出,而政协委员提案,既可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休会期间提出,不受时间限制。

五是法律效力不同:议案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起法律的监督作用,承办单位必须执行;而政协提案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只起民主监督作用。

工会议案和提案的定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有关部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

宪法第7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主席团可以将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经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向人民政协组织,并通过政协组织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就有关国家或地方大政方针、社会生活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形式。

政协提案实行提出提案的时间不限、内容不限、人数不限的“三不限制”原则。

提出提案一般有4种形式:政协委员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以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和人民团体,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

提案办理有专门机构负责,要求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答复。

工会议案和提案的本质区别

“议案”与“提案”虽一字之差、却有本质之别。

区别一:“提案”专用于人民政协,“议案”大多用于人大。

区别二:提出方式有别。

提出人大议案,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单位或代表团,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镇的人大代表五人以上联名才有提“议案”权。

政协提案的主体要求相对较宽,既可以是政协的各专门委员会或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也可以是政协委员个人或联名,人数不受限制。

区别三:法律效力不同。

议案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起法律的监督作用,承办单位必须执行;而政协提案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只起民主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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