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禁止饲养家禽的通知

2017-06-07

小区饲养家禽对于小区的人们来说是一场灾难,那么小区禁止饲养家禽有什么通知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小区禁止饲养家禽的通知,一起来看看。

小区禁止饲养家禽的通知1

关于小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的通知

尊敬的各单元业主、住户:

近期本小区内出现多家饲养家禽、家畜的现象,给相邻住户及社区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按禽类每只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畜类每只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饲养犬类的应经公安机关批准领取养犬证,经批准饲养的家犬不得携带进入公共场所。为了维护社区环境卫生的整洁,杜绝家禽类疾病传播,保持社区空气清新,如有饲养家禽、家畜的业主、住户请您在三天内予以处理,如因此需要进行卫生清洁的,可直接致电管理处,我们将及时安排保洁人员进行处理,不便之处敬请谅解,请您留意并相互告知。

特此通知

小区禁止饲养家禽的通知2

新园社区积极开展禁止在小区、市场饲养家禽的工作

为积极响应怀化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的号召,7月19日,河西街道新园社区工作人员下网格向居民发放《怀化市民文明手册》,并在小区市场张贴禁止饲养家禽的通知,凡遇到饲养家禽的业主,上门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告诫他们活禽存在传播疾病的重大安全隐患,危机人身健康,为了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洁,保持小区和市场的空气清新,请他们自觉放弃饲养家禽,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配合。

通过宣传,在各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的配合下,社区登记饲养家禽4起,要求他们在三天之内自行处理,对不配合的业主,社区将联合执法部门依法强制取缔,社区也将加强日常的巡查,确保辖区市容卫生达标。

小区禁止饲养家禽的通知3

关于禁养家禽的通知

顺驰·泊林各位业主:

近期接较多业主反映,小区内有住户饲养家禽,且在公共区域放养肆意啃食、毁坏绿化及排便,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也给业主生活带来较多不便。根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鸡、鸭、鹅、猪、羊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

为了维护小区环境卫生的整洁,杜绝家禽类疾病传播,保持小区空气清新,如有饲养家禽的业主请您在通知发出三日内对其实施圈养或处理,今后不得放养于公共区域。之后如有发现,我司将家禽直接予以没收交相关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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