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才安居房需要哪些材料?申请流程是什么
对于安居房大家都清楚,是政府为了挽留人才而改造的一些商品房,目的是让人才有地方居住。人才安居房是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申请人才安居房需要哪些材料?人才安居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申请人才安居房需要哪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结婚证遗失的,出具单位证明);若配偶方没有深圳户口,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所在地无房证明(无房声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或购房夫妇双方到房改办当场签字)。
2、单身职工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婚证明。
3、离异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复印件(或协议书)。
4、丧偶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配偶死亡证明。
5、配偶为现役军人或烈士,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配偶军人或烈士证书复印件。
6、按全成本微利价购房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购房申请人职务(或技术职称)及聘书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名册、本年度人事局审批的考核晋升工资审查表;1988年6月10日前参加工作并取得大专以历的,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人才安居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证及人才认定文件。
以上就是申请人才安居房需要哪些材料?人才安居房申请流程是什么的全部内容,申请家庭应在申请信息发生变化后30天内向市售房提请书面的变更申请。如变更信息未能及时告知市售房,视为涉嫌瞒报申请信息,征信机构将依法将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违法行为在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