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哲学的小论文
治国哲学较之一般哲学理论具体而集中地着力解决治国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哲学的小论文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有关哲学的小论文篇一
摘 要:治国哲学较之一般哲学理论具体而集中地着力解决治国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治国哲学的基础上直接形成治国纲领和指导性原则,通过制度设计,保证政策、策略的实施和落实。《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蕴涵了毛泽东运用唯物辩证原理构建的治国哲学,展现了毛泽东社会主义的治国理念,也寄托和承载着他治好国、理好政的信念和愿望,但是在实践中却滑向了哲学治国,造成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连串政策策略的失误。
关键词:毛泽东;治国哲学;理论;实践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1)06-0014-04
哲学是实践的最高概括和总结,为具体领域提供理论指导。治国离不开治国哲学的指导以及对国情世情的准确判断和把握。治国哲学具体而集中地解决治国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其基础上形成治国纲领和指导性原则。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下简称《正处》)蕴涵了依据唯物辩证原理构建的治国哲学。
一、毛泽东基于矛盾理论构筑了治国哲学,其社会主义治国理念也由此展开 社会转型期是社会矛盾的多发和易发期,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问题异常突出,能否驾驭它是对政党执政能力的考验。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建立一套新的制度,并期望动员社会力量将其转化成现实秩序。然而在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社会发展的矛盾运动呈现出极其复杂的内容和特点,国际、国内错综复杂的矛盾交织成纵横交错的矛盾网络。从理论上正确认识,实践中妥善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复杂矛盾,尤其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性和紧迫性。不仅成为政治生活的主题,也成为治国的主题,更是治国哲学的新命题。
毛泽东始终坚持认为:“革命如不提高理论,革命胜利是不可能的。”[1](p.133)“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时代,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果单有《实践论》、《矛盾论》,不适应新的需要,写出新的著作,形成新的理论,也是不行的。”[2](p.109)
1957年2月,毛泽东在认真分析中国具体情况,尤其是在1956年后探索和试验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提出新问题、新经验,撰写并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正处》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创造性地提出并精辟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每个原理、概念的阐发都颇有针对性,展现了特有的实践理性风格。文章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许多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因而“在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3](p.767)。《正处》勾勒出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治理理论,丰富了他的治国哲学。
第一,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上,高度强调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同时,传递出“人治”的理念。1957年1月,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就提出,“怎样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门科学,值得好好研究”[4](p.348)。毛泽东在探讨社会活动中人的行为问题时常使用两个词,即“解决”和“处理”。使用“解决”时常含被动语态;使用“处理”时更多强调主动因素。由此可见,《正处》的主题是引导人民群众、国家工作人员学会在实践中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矛盾的本领,从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其出发点是积极的,但忽略了制度设计的刚性保障,用当下的“法治”理念解读,较多显露出“人治”的色彩。
第二,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提出“向自然界开战”[3](p.770),把人与人关系的规律套用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过度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正处》坚持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从国情出发探索中国工业化的道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我们主观认识之间的矛盾,也将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3](p.797)。通过向自然界开战的形式,“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3](p.770)。殊不知,与天斗与地斗属于自然斗争,与人斗属于社会斗争。忽视了人与人、人与自然等矛盾之间的差异,以至于多了几分敢想敢干,少了几分对客观规律或者说对自然必要的正确认识与敬畏。《正处》希望通过增产节约来精简机关和下放干部,同步实现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双重重大意义,从而一揽子解决经济、政治问题,在改变穷国落后面貌的同时克服主要存在于干部中的铺张浪费、脱离群众、喜欢计较个人名利等危险倾向。模糊了社会斗争和生产斗争在形式、手段上的区别。
第三,在处理国与国或党际关系上,倡导尊重差异,却无意间弱化了开放意识。从实际出发造就了毛泽东的自主性思维,这表现在他的治国哲学中自始至终贯穿着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这一主线。尽管《正处》未出现“独立自主”几个字,但通篇洋溢着独立自主精神。从哲学意义上说,独立自主就是肯定事物运动的源泉在自身,发展的动力在于自身的矛盾,推动事物发展必须依靠和发挥内力作用,在革命和建设中发挥独创精神。在独立自主与依靠外援这两个矛盾方面,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主体、主流和本质。不仅在中国的建设实践中笃信并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还推己及人,指出,“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和各国共产党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我们并不认为他们必须或者应当采取中国的做法”[3](p.789)。提倡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发展是值得肯定的,遗憾的是,“独立自主”仿佛影响了毛泽东的“开放”视域及其现实选择,在提到“向一切国家好的经验学习”时,强调突出“主要的还是要学苏联”[3](p.798)。忽视“开放”的自主选择性致使在实践中向外国学习的思想难以贯彻,尤其是当苏联经验暴露出问题时,只能必然地关闭“开放”之门。
二、毛泽东治国哲学中的个性思维特征 哲学系理性思维成果,但并非纯理性的结果,因为一切哲学思想都无法撇清哲学家的个人因素,哲学家的个人经历、性格、气质、品质都会影响他对哲学的理解。在当时的领导体制下,毛泽东的价值取向会顺理成章地成为权威价值,哲学观点也超越了个人学术思维范畴,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乃至左右党的集体思维方式。
第一,毛泽东的治国哲学蕴含了强烈的斗争思维。毛泽东经常使用“矛盾”这个词,在他的辩证法中,斗争性是永久的。他坚持认为自然和政治现象,都要服从斗争或矛盾引起事物变化这一共同的发展规律。他指出,过分强调对立面的统一,而不强调潜在的矛盾,会导致人们只满足于现状。正确的做法是要不断强调一分为二,突出斗争的持续性,统一与平衡的暂时性。他的早期哲学著作尤为强调斗争的绝对性。并主张用一种思想方式来反映世界上斗争的存在。因此,辩证法裹挟其思维方式渗透在他涉足研究的每一个问题之中,矛盾、斗争、辩证法构成了他的中心理论。我们知道一种思维常常是与一种体制相适应的,执政时期与革命时期,因为角色变了,制度也不同了,思维也应当由革命时期“斗”“破”思维转向“立”“和”思维,斗争哲学转向和谐哲学,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基本理念。由于忽视斗争性的时代前提,为此后处置矛盾失当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