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论文试论我国教育行政体制

2017-03-13

行政管理( public administration)[1] 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

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同时也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狭义的定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行政管理论文

【摘 要】中国教育行政体制的改革的长远目标,应是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21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需要的教育行政机制,即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行政体制。教育行政体制中的权力分配问题一直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如何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在新形势下科学地配置教育行政资源,调动中央和地方双方的积极性已是教育体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教育行政;权力分配;体制改革

1 教育行政权力分配类型的比较分析

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目的是想通过发扬中央集权制和地方分权制的长处,克服二者的短处,走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道路。事实上,要实现二者的结合是很困难的事,它有赖于诸多因素的协调与配合。像日本,五十年代以来逐渐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体制,但至今可以说仍在不断改革之中。为此,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行政体制才是完善我国教育事业的必由之路。

2 教育行政管理的改革建议

2.1 理念与职能的转变

明确现代教育行政管理理念,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指导思想,为全社会各阶层提供充分、优质、多样的教育服务,以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来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将政府的服务对象界定为顾客,政府要下放权力让顾客自己有所选择。教育行政机构应以顾客(社会公众)为导向,不再是“自我服务”的机构,全面树立服务意识,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职能的转变主要是要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要由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由权力型政府向责任型政府转变。高度集权的政府管理形态容易导致政府职能庞杂、机构臃肿、成本高昂、效率低下,存在很多管理盲区,容易诱发行政权力腐败,具体实现形式就是由政府的单一管理转向社会共同治理。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下,强调权力配置而忽视追究责任,重视权力行使而忽视承担责任。各级政府必须建立责任制,使其各就其位,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使公共权力不仅在权力制约机制内得到监督,而且必须接受整个社会的普遍监督和普遍制约。

2.2 加强教育法制及教育行政法的建设

在现实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我国长期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我国的“全能政府”、“无限政府”管理模式,改革应以制度、法规规范教育行政机构设置并强化对教育行政机构的监督,保证教育行政机构运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此外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等方面的法律也有待于完善。删减已经不符合时代要求的,过时的条目,增加符合时代特色相关内容。在法律的制定和颁布后,都应该及时地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来配套,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的内涵,对自己的行为予以规范。此外在法律语言表达上要精确,明确地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违法后将有什么样的惩罚,这样人们自然会了然于心。避免出现“应当”、“适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责任”这类的字眼,这样容易引起歧义。

2.3 促进行政人员专业化

管理本身作为一种专门活动,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好的教育行政不仅要符合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还要符合现代教育的要求,体现教育的特殊性和行业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人们对教师和校长专业化给予了很多关注,而对教育行政人员的专业化则关注不够。只有教育行政官员更懂教育,才能对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进行有效的指导,避免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

总之,我国教育行政权力的科学分配,要从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出发,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权衡几种教育行政权力划分类型之利弊,结合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以及教育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逐步放权,合理配置,依法治教,使我国教育行政体制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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