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买房一定要签订买房认购书吗?

2017-04-13

很多人认为签订认购书是买房的必经程序,其实并非如此。搜房网房天下天津二手房小编提醒大家,实际上认购书先只是大家约定俗成,之后变成了一种交易习惯,购房者完全可以选择绕过签认购书而直接签购房合同。

轻易不要签订认购书

根据《合同法》规定,认购书属“预约合同”,也就是在认购书上要对之后要签的购房合同基本条款给予明确,如果置业者未见购房合同,那么则不存在预约法效。一旦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那么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其次,无论认购书具不具备成为购房合同的条件,其效力均应根据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本身内容等来确定。因此,林律师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签订认购书,如果有的购房者的确看上了某个项目的房子,担心错过,必须签订认购书,也应当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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