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 信贷资产证券化
小编专题—聚焦“ 信贷资产证券化”CLO,详情请看下文。
clo 信贷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20 世纪70 年代以来国际金融领域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最早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是1970 年美国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发起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 。其运作方式是把小额同质住房抵押贷款“捆绑”成一个资产组合,将其销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V),SPV 再以购进的信贷资产为担保做成有价证券,出售给市场投资者。当然,除MBS外,还有资产支持证券(ABS),其基础资产是除住房抵押贷款以外的其他资产。
信贷资产证券化问世后,迅速被西方很多国家所效仿,并成为全球资本市场的重要推动力量。尽管不同国家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表述虽有不同,但基本含义是把流动性不强、但预期可以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信贷资产打包出售,以购入信贷资产为特殊目的机构将信贷资产的预期收益组成资产池,然后将资产池中的资产收益与风险分割和重组,转换成能够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有价证券。
在我国,一般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从2005年开始。杨凯生提出,2002年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贷款等债权资产实施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开始。如果从2005年计算,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到今年正好历经10年,其间颇费周折。比如2008年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此项工作被迫暂停,直到2011年恢复试点。2013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2014年,全国共发行66单贷款证券化产品,金额2825亿元,是以前年度发行量的近三倍。
央行等部门优化流程和国务院层面大力推动,让市场隐约地感觉到,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春天似乎即将到来。对银行体系而言,信贷资产证券化具有流动性管理、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高资本充足率等多方面意义。从金融市场来看,资产证券化向市场提供新的投资品种,有利于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进而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形成。通过盘活存量,增强资产流动性,还有利于银行进一步增加信贷投放的总量,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
而我们觉得,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5个关键词更值得关注:
流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银监会、证监会和人民银行多个部门,此前实行审批制,需要先在监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批,然后再到央行进行项目审批,审批流程繁琐、时间较长,多个部门之间还时有争议。去年6月,“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公告发出仅1天,就因为备案程序问题被央行紧急叫停。
事实上,尽管去年发展较快,但资产证券化基本状态是叫好不叫座,审批繁琐是原因之一。去年11月,银监会、证监会双双推出资产证券化备案制。比如,银监会对已经取得资质的银行取消资格审批,发行产品“事前实施备案登记”。现在央行也推出“注册制”,打通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最后一公里”。按照央行文件,已经取得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资格、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且能够按规定披露信息的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以向央行申请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分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央行从善如流,进一步简政放权,以注册制取代审批制,将进一步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加快发展。今年1月,银监会已经发文核准了27家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格,更多的银行获准以备案制开展业务。今后,银行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程是,先从银监会取得发行资格,然后在央行注册额度,最后在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发行。
资产
究竟拿什么样的信贷资产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这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首要问题。从美国的情况看,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90%是零售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银行卡消费贷款等。从贷款本身看,零售贷款具有较高的同质性,更适合用于证券化。
但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以批发贷款为主,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基础资产类别尚不多。去年6月平安银行小额消费贷款证券化,为增加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类别进行了探索。下一步,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主的零售贷款证券化是推进方向之一。这也将增强商业银行消费金融的服务能力,更好支持国内扩大内需、居民改善生活。
我国资产证券化仍处于起步阶段,为防范道德风险,监管部门对基础资产要求较高,用来证券化的一般是优质资产。但如果能将资产证券化扩展到不良资产领域,让资产证券化成为不良资产处置的手段之一,意义则更为重大。数据显示,到今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已达9825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399亿元,预计二季度将超过万亿。
其实在这之前,除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外,建设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也发行过4单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100多亿元。下一步,应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开展不良资产的证券化,这方面的市场空间很大。
发行
2005年,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以来,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投资者主要还是银行和银行理财产品。因此,信贷资产的风险仍集中在银行体系,未能有效分散。
去年6月底,一波三折之后,“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得以发行,这是首只在交易所发行交易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在交易场所方面取得突破。
从银行的角度看,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到上交所发行交易,可利用上交所市场投资者多元化的特点,引导基金、保险、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使投资者群体更加丰富多样,有效分散银行体系风险。同时,减少证券化产品由银行间相互持有的现象,降低银行资本消耗、提升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从市场的角度看,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到交易所上市交易,也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增加了投资品种。借助不同类型投资者的投资偏好,还可进一步提升产品的交易需求,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
可以预见的是,除银行间市场外,将有更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通过交易所上市和流通。通过交易所发行和交易,将使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更透明,更被金融体系认可。未来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还是交易所发行,应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动力
事实上,目前银行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热情并不高,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当下来看,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企业对银行贷款有效需求不足甚至萎缩,银行信贷规模并不紧张,借助证券化调整信贷结构的动力不强。而且,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一年期收益普遍在5%以下,且流动性不高,这样的“性价比”并不能令银行满意。
从中期来看,随着《商业银行法》即将修订,存贷比将由监管指标变为参考指标,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缓解存贷比和资本压力的需求有所降温。近期资本市场向好,银行还可以更方便地通过优先股和增发等手段在股市上进行再融资。从长期来看,随着社会直接融资比例逐步提高,银行优质信贷资产将更加稀缺,将存量优质资产进行证券化的必要性似乎不大。而优质资产较低的贷款利率与发行利率之间的空间较小,对银行吸引力不大,也会影响银行的积极性。
因此,如果单靠政府和政策推动,已经很难使信贷资产证券化快速前行。但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推进和深化,商业银行吸收公众存款的成本将不断提高,存贷利差将进一步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信贷资产证券化将可能成为商业银行盘活资产、补充资金的重要来源。市场化是最好的内生动力。在这个过程中,决策层不用太焦虑,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常态化只是时间问题。
风险
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很多人将危机爆发的原因归咎于美国房地产次级贷款的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一度在全球范围内被“妖魔化”。如前所述,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也因此暂停。
从根本上看,要防范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最重要的要使证券化产品简单透明,防止过度证券化。前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试点,也明确不搞“再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进行多层证券化的,证券化的层级越多,基础资产和投资人之间的距离就越遥远,证券化产品也会变得复杂。这不仅客观上会使风险难以辨识,主观上也会产生过度转移风险以及道德风险。
其次,积极探索风险自留制度,尝试让发行人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自己自留一部分,防止出现发行人的道德风险。金融危机之后,各国监管机构也普遍转变态度,要求发行者必须自留部分风险,尤其是次级层的证券。我国监管部门目前也倾向于采取类似做法。但巴塞尔委员会对自留部分风险资产的资本占用的规定过于苛刻,如何合理确定自留比例是一个问题。
再次,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动态、标准、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以及对于信息披露的评价机制,并加强对发行人、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在监管方面,央行、银监会、证监会还要加强部际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春天终将到来,这一天应该不会太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