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党员交流心得体会
两学一做是广大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主心骨、修身立业的压舱石、履职成事的必修课。那么交流的心得体会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两学一做党员交流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大帮助。
两学一做党员交流心得体会篇一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键在做,做就是要做合格的共产党员。联想到前几年在“创先争优”中号召“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现在却只要求“做合格党员”,难道是标准“降低”了?
“合格”不是及格线,更不是底线。“合格”是合乎一定的标准,而及格线是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中央提出“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标准,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合格,党的组织才坚强有力。只有达到这些标准,才能成为群众中的先进分子,才算得上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做合格党员”,核心是要求党员始终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是对接党员队伍实际情况的务实之举,是把握政党建设规律、深化党的自身建设的科学之策,没有丝毫“降格以求、短尺测量”之意。
共产党员的合格标准从来都是历史的、具体的、实在的。比如,1939年,陈云同志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中,就为合格党员定了“六条标准”,即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群众模范,学习;再如,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指出,合格党员必须具备“五种精神”,即革命和拼命精神、严守纪律和自我牺牲精神、大公无私和先人后己精神、压倒一切敌人和压倒一切困难精神、革命乐观主义和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精神。
“做合格党员”的定位没有降低,而是更细化更具体。不难看出,从陈云同志的“六条标准”、邓小平同志的“五种精神”,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这次“两学一做”要求的“四讲四有”,虽然在不同历史阶段对合格党员标准的描述有些差异,但忠诚坚定、不怕牺牲,服务人民、先人后己,担当作为、群众模范等核心要求,始终贯穿于每一阶段的合格标准之中。这些合格标准,从内容上看本身就是对党员的一种高标要求和全面加压,从本质上看它又是在传承党的先进基因和延续党的纯洁传统。
“合格”的指向是现实的,党员没有最高标准。做合格党员并非易事,正因如此,“两学一做”正当其时、势在必行。然而,要使教育见到实效、要让党员达到合格,首要的就是严“格”。因而,每一位共产党人都应该增强“做合格的共产党员”的内在自觉,对标焦裕禄、孔繁森、牛玉儒、杨善洲等先进楷模,学习他们一心为民的情怀,一生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合格的标准体现在日常的一言一行,“乐民之乐,忧民之忧”,把服务群众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团结凝聚引领群众。
“两学一做”是广大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主心骨、修身立业的压舱石、履职成事的必修课。中央强调党员要合格,就是要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不像党员、不在组织、不守规矩、不发挥作用”等现实问题。在学习教育当中,每位党员要以“检身若不及”的态度对照问题清单找不足,以“见贤思齐”的态度对照先锋群体找差距,即知即改、立说立行,力争集中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尤其要注重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建功立业,以爱岗奉献的实际行动、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展示合格党员的风采、体现信念信仰的力量。每名党员都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合格标准,力争在政治上、纪律上、品德上、作用上全面合格。
两学一做党员交流心得体会篇二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于“做合格党员”的提法,在一些党员的第一印象里存有疑问:合格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还有大张旗鼓倡导的必要吗?在一些地方的媒体报道中,就有“争做合格党员”的标题。显然,对于为什么要提“合格党员”,还需要继续说清楚,以期获得党员同志最大的认同和支持。
《党章》对党员标准有不同表述。最基本的标准是入党的基本条件,即“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内容就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八项基本义务,其中包括学习党的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遵守党纪国法、对党忠诚维护团结、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等。当然,不能否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八项基本权利也是党员标准,比如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批评建议权不仅是权利,其实也具有义务性。而且,马克思明确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共同构成了合格党员标准的基本内容。
从以上列举的内容上,我们就可以初步看出,合格党员的标准并不低。更重要的是,《党章》还明确表述了党员必须出身于各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这一合格的定性何其高远。并且,《党章》在党员义务章节中还用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等表述。由此可见,先进性是党员标准的基本底色,也就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党章》只是规定了党员原则性的义务权利,而具体的义务权利由系列党内法规予以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8条规范,实质上是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高尚道德情操”的标准,其中包含了共产主义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包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甚至包含了优良家风,最后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这是对《党章》的具体化,体现了鲜明的道德宣示性,无疑也是党员的高标准,需通过自律自警自省来实现。
合格党员的标准总是与时俱进和具体的。中办印发的“两学一做”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四讲四有”标准,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不同层次的党员其合格性的标准也有不同的高度。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进一步对好干部标准作出凝炼概括。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县委书记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6月,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要求他们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
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做合格党员乃至优秀党员,一个根本的办法就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做贡献。
为保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先进性,以《党章》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党内法规除了规定了党员义务权利等党员正面标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划出了合格党员的行为底线。新《条例》充分吸收了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修改比例达到80%~90%,具体规定了18条政治纪律、17条组织纪律、25条廉洁纪律、8条群众纪律、13条工作纪律和4条生活纪律,共85条负面清单,从严从实筑牢了党员的行为底线,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特点。
正面标准、行为底线共同构成了合格党员的标准体系,其合格的要求核心是保持先进性。这不是一般的合格标准,不是最低的合格标准,而是先进性的标准。作为党员,丝毫不能懈怠,唯有时刻清醒,才能合格,进而优秀。
两学一做党员交流心得体会篇三
今年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三个多月来,从中央到地方,全党上下掀起了“两学一做”热潮。我通读了党章、准则、条例及总书记的部分讲话内容。个人的粗浅学习体会如下:
一、强化思想提认识。国家这么多大事,党中央为什么要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充分说明,对全体党员开展的学习教育是我们党内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现实问题和长远问题。重点体现为“三个需要”:一是深化党内教育的需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可以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让党员自觉争做合格党员。二是教育多数的需要。据统计数据,目前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779.3万名,比上年净增110.7万名。党的基层组织436万个,比上年增加5.6万个。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根据王歧山书记的2016年工作报告,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5.4万件(次),其中反映失实予以澄清了结的2.8万件(次)。对违反纪律的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0万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160余名省部级高官。查处的级别之高、范围之广、人数之多,超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任何时候,既说明了腐败问题非常严重,更说明了党中央反腐的坚定决心和政治担当。当前,我们坚持从严治党,必须要求每一个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每一个党员传导。通过“两学一做”,让每个党员重塑肌体、净化思想,学与做环环相扣,用思想武器不断武装自己,用实践活动不断充实自己。
二、对照标准找差距。党员的标准是什么?党章第一条规定:什么样的人可申请入党。第二条:怎样的人才算是党员?。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哪些义务?入党誓词。对照党章前三条和入党誓词,这就是合格党员的标准。慨括而言就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按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为四个有差距。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自己对党是忠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意也是有的,但主动服务群众的事少,问计问需的少,下企业不多,为纳税人解决困难的事不多。虽为贫困联系户做了些力所能及的事,但没有经常进村入户,没有深入与联系户共议发展脱贫办法。二是学习提高有差距。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不能坚持和深入,学的浅,一知半解。政治理论、专业技能、法律知识等相对缺乏,水平不高,理论和实践结合的不够。三是遵守法纪有差距。总体上能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但为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也有打擦边球现象,执行政策没有达到一丝不苟。四是工作成效有差距。虽有做好工作的愿望,勤奋工作的态度,加班加点的努力,但工作能力提升不够,工作质量不高。工作布置下去督促落实不到位,影响了工作效能。
三,实干苦干当标兵。知行合一是对共产党人的客观要求,没有实干,所有蓝图只是蓝图,任何设想仅是设想,不能变成现实。践行两学一做,我们要争当三个标兵。一是争当业务标兵。我们是执法单位更是业务部门,业务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我们要结合今年的“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勤学善思善为,实干苦干巧干,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努力成为业务能手和行家里手,成为独挡一面的标兵。多学习掌握政策、多学习思考业务、多学习处理复杂问题,磨炼处变不惊的本领。二是争当服务标兵。“两学一做”是党员干部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的有力武器。
我们要扎实开展三项服务: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努力完成县委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营改增”后,地税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税收任务断崖式的减少,以票控税手段丢失,征管方式的转变,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的调动等都是新的课题,我们要因势而变,攻坚克难,积极应对,敢担当有作为,努力打造责任地税;服务于基层,甘于向基层靠拢,工作在一线,切实为基层群众办事实办好事,努力搞好“四个倾斜”即:人员向基层倾斜,资金向基层倾斜,荣誉向基层倾斜,待遇向基层倾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努力打造幸福地税;服务于纳税人,依法依规办事,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搞好承诺服务,方便快捷为纳税人办事,落实好《纳税服务规范》,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帮助纳税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打造阳光地税。三是争当遵纪守法标兵。
当前,反腐形势依然严峻,“老虎”“苍蝇”依然频现,说到底还是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为人做事既不懂法也不守法。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两学一做”提供保证。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敬畏法纪。习总书记告诫大家“领导干部用权上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心,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只有对法纪存敬畏之心,才能永远不会被“电”到,在用权、行政、决策时,才能做到慎独慎微,严以律己,廉洁从政,公道办事。第二要熟悉法纪。学法纪懂法纪是遵纪守法的前提,只有将其烂熟于胸,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心中高悬法纪的明镜,手中紧握法纪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第三要带头遵守法纪。谋划工作要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否合法。党纪国法是红线不可逾越,是底线不可触碰。依法办事,依率计征,是税务部门的底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可侵犯,要把遵纪守法贯穿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付诸实践,知行合一,在实践中让遵纪守法得到升华。只有遵纪守法的底气变足了,干部队伍才会变更强,政治生态才会变更清,才会引领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加入到遵纪守法队伍中,让法治社会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