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的发展现状

2016-12-01

教育是头等大事,每个人都应该重视。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办教育发展现状以供大家学习。

1.发展的历史

我国的公办高等教育,主要由中央部委(含教育部)和省级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提供,在年度教育统计中,还包括公立科研院所培养的在学研究生。国家批准可以颁发学历文凭的民办高校,与相同学制层次的公办高校的名称一样,分为大学、学院和专科学校。但是,实施学制在两年以上的全日制高等教育但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教育机构的规范名称应当是专修(进修)学院,以函授、业余方式进行教学活动的教育机构应在其名称中注明。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全国共有私立高等学校69所,50年代初转为公立学校。此后近30年间,我国没有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从80年代起,民办高等教育开始恢复,近年来已有十分显著的发展,正在逐渐成长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力量。但是,比起同期公办高等教育而言,民办高等教育仍然处于规模较小的阶段,特别是当公办高等教育规模显著增长的同时,民办高等教育注册学生规模从2000年起开始出现波动,仅为公办在校生的1/9左右。

2、生存现状

近年来,我县通过创新发展思路和广纳社会资本,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积极落实教育“一保三放开”战略方针,强化政策扶持,规范实体管理,匡正办学行为,极大地推进了我县民办教育的发展。有效补充了县域公共教育资源的不足,极大地缓解了城镇化进程中所带来的入学难、城区大班额等教育突出问题,得到了上级政府和领导的充分肯定。但不容忽视我县民办教育还存在着严重的不均衡现象。

办学条件不均衡。15所中小学、2所高中都能够想方设法加大资金投入,更新和添置教学仪器设备,积极改善食宿条件,整体办学条件较好。特别是双语学校、红旗实验学校、华富商学院(职教中心)、即将投入使用的幼教中心等投入资金充分,校舍和教育教学配套设施水平高,领先于县同行。而一部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和幼儿园,以及一部分民办小学办学条件相对滞后,校舍不足、配套设施不到位,甚至“民房式”幼儿园还占幼儿教育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和适龄儿童的健康成长。

管理水平不均衡。近年来引进的优质民办学校,办学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内部管理更细更实,办学特色日益显现。但是不可否认,我县一部分民办学校办学目的不纯,为增加生源,捏造事实,夸大成绩,虚假宣传;内部管理不实,不是一门心事抓教育教学工作,而是迎合家长心理,做“面子”,搞形象,用“虚招”,耍“花枪”;甚至有些民办学校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顾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规律,做一些有悖良心,违法乱纪的事情。

师资力量不均衡。一些享受县师资配备优惠政策的学校,由于规模较大,管理较规范,待遇有保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高。在加上教师培训跟得上,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发展。而其他民办学校普遍存在教师流动性大、教师队伍素质偏低现象。15所民办中小学校的教师学历达标率90.3%,教师资格证达标率80.2%。个别学校对教师业务培训工作思想上不重视,组织和参与培训活动不积极,致使教师的教育观念相对陈旧、落后, 知识、技能得不到更新,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乏力。

3.发展因素及趋势

进入21世纪,我国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现代化建设将进入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高新技术应用和技术结构升级,对于高素质的劳动力和专门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在劳动力市场逐渐完善的条件下,学生与家长越来越重视学业与就业的关系,特别是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和长期的民族文化传统,接受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的社会需求始终非常旺盛。

改革开放近20多年来民办教育事业的兴起,给高等教育体制注入了活力,也推动了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公办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我国政府已经作出创造条件、积极鼓励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决策。可以预见,民办高等教育将要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期。在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大体上有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促进民办高等教育与公办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高度集中的公办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各项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这种教育体制随着经济体制转型和社会发展,会遇到十分明显的问题。若从经济学角度看,只用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可能在一些方面出现“市场失效”,而只用政府配置资源机制,又可能出现“政府失效”。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在不同时期和地区的发展很不平衡。前者表现为管理失序、办学行为规则不清,民办高等教育信度受损;后者则表现为投资渠道过窄,单一的公办教育模式已经不能灵活适应外部需求。今后,应当从市场经济体制和基本国情的环境背景出发,改善政府宏观管理教育的功能,不断地探索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相互协调、配置资源的最佳点,适当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公办和民办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

政府以往依靠指令性计划、行政命令和财政拨款的手段,正在逐渐向采用教育法律法规、指导性计划、导向性政策、财政拨款、专项资助、组织评估等多种手段转变,改进对公办高等教育的支持方式。同时,政府要为更多地借助市场机制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营造一个更为合理、规范、相对宽松的法规与政策环境,对于绩效好的民办高等教育应予以资助和奖励。目前,国家正在调研起草民办教育法。

第二,在综合国力整体不强、财政经费有限的条件下,增加高等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和选择性,参与终身学习体系的建设。

经济因素和人口压力是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动因。尽管近年来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仍低于发展中国家4%的平均水平。基于综合国力和财政支出能力的限制,仅靠政府教育投入不可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教育的庞大需求。因此,动员社会力量办学,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促进教育的发展已成为必然的趋势。对于近期我国教育事业而言,公共教育经费短缺的确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契机。但是,鉴于公办学历高等教育业已形成强大的势力,起步甚晚的民办高等教育依据常规的发展,已经很难具备铸造类似国外一流的私立研究性大学的条件,所面临的挑战将远远大于机遇。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十分需要准确的定位。

首先,民办机制的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机构,在面向市场中期和短期需求培养、培训实用性人才方面,将具备更为灵活多变的体制优势,可以成为公办高等教育的重要补充和竞争力量。

其次,民办高等教育与公办高等教育之间也有相互融通的空间,不仅民办高等学校有可能依法享有政府的专项资助和各种优惠政策,而且公办高等学校也在探索引入民办机制,包括在部分公办高等学校进行改制试验。

最后,民办高等教育更为重要的功能,还在于利用与公办高等教育形成的良性竞争格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增加整个社会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性和选择性。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不仅社会承认了利益驱动机制,而且在更深的层次上唤醒了人们的主体意识,也为人们的选择自由提供了条件。特别是在终身学习理念下,人们在现代化社会中的生存方式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一次性的学校教育将被贯穿于人一生的学习模式所替代,民办高等教育势必大有可为。因此,今后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生存与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要不断满足人们选择教育的多样化需要,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之间的沟通,参与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的衔接,为构建未来中国的终身学习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4.存在问题

1、办学条件需进一步改善。对照上级有关办学标准,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参差不齐,多数学校的教学用房、运动场地、绿化面积差距较大,教学设施、实验仪器、图书及体、音、美器材普遍缺乏,教育信息化设备还很落后,师生微机比达不到要求,不能满足教学工作的正常需求,办学条件急需进一步改善。

2、收费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除双语实验学校有收费许可证外,其他学校尚没有完善的收费手续。

3、学校管理模式陈旧,教育教学效益低。部分学校管理水平有限,管理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缺乏生机与活力。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不完善,办学理念模糊不清,培养目标狭隘局限,教学改革落在口头上,导致办学效益低下。

4、安全工作各校不同程度存在一定隐患。各学校安全工作虽摆到议事日程,但还存在流于形式,工作开展不细不实,有缺失、有漏洞,在学校校舍、食品卫生、接送学生等方面还存在有一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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