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通报批评通知书

2017-06-14

个人通报批评是单位针对于个人的某些违规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的基础上进行描写通报,最后的总结让个人能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通报批评通知书,欢迎阅读参考。

个人通报批评通知书篇1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20xx年,为了严格规范三岔河镇水利设施管理,确保全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岔河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出台一号文件,对水利设施的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全镇干部会上多次三令五申严明纪律,然而今年依然出现几起违纪事件。2月18日,因水管站职工守护不力,三岔河电排变压器被盗;进入汛期后,外排设施管理混乱。长明闸、新口闸因操作不当,闸门不能密闭,给防汛保安造成重大隐患;7月1日,新口村支部书记侯南安和分管水利负责人杨正卫未经水利部门报批,擅自开启粟林闸放水;7月13日,天保村支部书记丰金华,分管水利负责人刘勇未经水利部门报批擅自开启张家湾闸放水。针对镇水管站对水利设施疏忽管理、严重失职,新口村和天保村违反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精神的行为,经镇纪委查实,报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1、给予水管站通报批评,罚款1万元。

2、给予新口村侯南安、杨正卫、天保村丰金华、刘勇通报批评,分别对两个单位各罚款3000元。

希望全镇各单位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水利设施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中共三岔河镇委员会

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20xx年8月17日

个人通报批评通知书篇2

白箬机械厂全体职工,望城县各直属工厂,工业局各直属机构:

刘福贵,男,1988年出生,现年23岁,望城县白箬机械厂工人。刘自20xx年进厂以来,表现不容乐观。在岗期间不认真学习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时段内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旷工,厂里相关领导、负责人多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监督指导。入厂两年,借职务之便,曾多次联合厂外人员低价倒卖机械厂里的原材料,金额累计达3000元,严重损害了该厂的财产安全,破坏了该厂正常的运营秩序,被工厂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刘福贵同志不仅不改过自新,竟于20xx年5月到8月留用察看期间再起盗心窃取原材料,致使白箬机械厂因缺少关键原材料生产受阻而不能按时向外市单位交货,丢失大批订单,给我县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并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情节性质极其恶劣。

为严明工厂纪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惩治利用职权谋私利的行为,对刘福贵同志工作散漫,无组织纪律性、屡教不改,损害集体利益的错误,根据我县工业局职工奖惩规章第十条规定,决定开除刘福贵的厂籍,特此通报批评。

希望我县全体劳动职工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杜绝损公肥私不良行为,着力全面提升自身技术和操作能力,加强荣誉感和集体感,为厂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更大更深远的贡献。

望城县工业局

20xx年9月10日

个人通报批评通知书篇3

高新区蓝领公寓工地木工杨广红班组在4楼一层西段梁板柱支模板施工过程中,不按公司统一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经公司管理人员多次指正无效。最终导致该段K/2—3轴段框架梁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严重下沉,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并对我内乡宇达建设劳务公司的施工管理造成极坏的影响。

为惩戒其人告诫大家,现特对木工杨广红班组处以2000元罚款以观后效! 待上述部位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拆模板后,由木工杨广 红班组安排人员对该部位进行剔凿并修复处理,否则将对杨广红班组加倍进行处罚。

内乡宇达蓝领公寓项目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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