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现象学 现象学与现象
现象学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那么你对现象学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什么是现象学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现象学的概念
“现象学”的词源可上溯至18世纪法国哲学家兰伯尔以及德国古典哲学家G.W.F.黑格尔的著作,但其含义均与胡塞尔的用法不同。胡塞尔赋予“现象”的特殊含义,是指意识界种种经验类的“本质”,而且这种本质现象是前逻辑的和前因果性的,它是现象学还原法的结果。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 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说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或马赫主义的“感觉材料”,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粹意识内的存有”。
其基本特点法主要表现在方法论方面,即通过回到原始的意识现象,描述和分析观念(包括本质的观念、范畴)的构成过程,以此获得有关观念的规定性(意义)的实在性的明证。认为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廓清传统哲学中那些概念的真实意义,从而重新说明传统哲学中的问题,并深入开展各个领域的研究。
现象学与现象
为什么胡塞尔和其他一些出色哲学家要把他们的学说叫做“现象学(Ph?nomenologie)”呢?很简单,他们关心的首先是现象,甚至无非现象。现象很重要么?的确,现象非常重要!因为,既然我们对事物本身——或者用唯物主义和其他本体论哲学喜欢用的术语“本质(das Wesen)”——不可能有任何把握,我们的理性的唯一对象无非就是现象,那么,我们能够或者必须研究的唯有现象而已。
但是,胡塞尔并不满足于这样的设定。“现象”不是事物对人类理性的作用,而是人类理性本身。因为,没有经过人类理性的现象是不存在的。他是把康德的哲学作了彻底的发展。
胡塞尔一生所关心的都是“精神(Geist)”和“意识(Bewusstsein)”,而现象正是在研究精神、意识时真正与唯一的对象。此时,现象这个概念被赋予了完全不同于中世纪、不同于启蒙运动、也不同于康德的意义。
现象学与主张只有现象(感觉材料)可以被认识,而在现象背后引起现象的东西是不存在或不可知的现象论有严格区别。现象学的现象不是指同实在或本质严格区分的、仅仅通过感官才获得的经验,而是指包括感觉、回忆、想象和判断等一切认知活动的意识形式。
启蒙运动中的现象
启蒙运动中最重要、对今天的中国思想文化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的,是英国的经验主义,是洛克、休谟的哲学。他们不认为信仰可以正确解释现象,他们根本就不认为人类的理性可以正确解释任何东西。休谟对人类的理性——不管它是否有神的帮助——提出了最根本、最彻底的怀疑。在他们的冲击之下,传统的形而上学陷入最深刻的危机。
为了拯救形而上学,康德写了出名的《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康德指出:对我们人类的理性来说,世界无非就是现象世界。我们的理性具有接受、整理、总结、塑造现象世界的能力。而世界只能通过现象被我们所接受、所理解。而事物本身(Das Ding an sich),人类理性是不能探及的。在康德那里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常常被人忽略,叫做“合成(Synthese)”,这是理性接受了现象之后,使用自己的功能对其进行加工的产物。就原则上讲,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合成”的结果。康德于1772年的一封信中称自己的“纯粹理性批判”为“普通现象学”。
此外,18世纪拉姆贝特在其《新工具》一书中,把现象学当作研究幻觉及其变化的理论;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研究意识从自我意识发展到绝对知识的过程;英国汉密尔顿的《形而上学与逻辑学讲演录》有一章“精神的现象学”,论述精神归纳哲学,属于心理学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