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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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的生平事迹之为官
一生以44岁被贬江州司马为界,可分为前后两期。前期是兼济天下时期,后期是独善其身时期。白居易贞元二十六年(800)29岁时中进士,先后任秘书省校书郎、盩至尉、翰林学士,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写了大量讽喻诗,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乐府》五十首,这些诗使权贵切齿、扼腕、变色。元和六年,白居易母亲因患神经失常病死在长安,白居易按当时的规矩,回故乡守孝三年,服孝结束后回到长安,皇帝安排他做了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44岁时,宰相武元衡和御史中丞裴度遭人暗杀,武元衡当场身死,裴度受了重伤。对如此大事,当时掌权的宦官集团和旧官僚集团居然保持镇静,不急于处理。白居易十分气愤,便上疏力主严缉凶手,以肃法纪。可是那些掌权者非但不褒奖他热心国事,反而说他是东宫官,抢在谏官之前议论朝政是一种僭越行为;于是被贬谪为州刺史。王涯说他母亲是看花时掉到井里死的,他写赏花的诗和关于井的诗,有伤孝道,这样的人不配治郡,于是他被贬为江州司马。实际上他得罪的原因还是那些讽喻诗。
贬官江州给白居易以沉重打击,他说自己是 “面上灭除忧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早年的佛道思想滋长。三年后由于好友崔群的帮助他升任忠州刺史。元和十五年,唐宪宗暴死在长安,唐穆宗继位,穆宗爱他的才华,把他召回了长安,先后做司门员外郎、主客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等。但当时朝中很乱,大臣间争权夺利,明争暗斗;穆宗政治荒怠,不听劝谏。于是他极力请求外放,穆宗长庆二年出任杭州刺史,杭州任满后任苏州刺史。晚年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七十岁致仕。比起前期来,他消极多了,但他毕竟是一个曾经有所作为的、积极为民请命的诗人,此时的一些诗,仍然流露了他忧国忧民之心。他仍然勤于政事,作了不少好事, 如他曾经疏浚李泌所凿的六井,解决人民的饮水问题;他在西湖上筑了一道长堤,蓄水灌田,并写了一篇通俗易懂的《钱塘湖石记》,刻在石上,告诉人们如何蓄水泄水,认为只要“堤防如法,蓄泄及时”, 就不会受旱灾之苦了。这就是有名的“白堤”。
白居易的生平事迹之嗜酒
白居易的祖父白湟和父亲白季庚都是诗人,在这种家庭背景下,白居易读书十分刻苦,终成诗人。但白居易和李白、杜甫一样,也嗜酒成性。 张文潜在《苕溪鱼隐丛话》中说:陶渊明虽然爱好喝酒,但由于家境贫困,不能经常喝美酒,与他喝酒的都是打柴、捉鱼、耕田的乡下人,地点也在树林田野间,而白居易家酿美酒,每次喝酒时必有丝竹伴奏,僮妓侍奉。与他喝酒的都是社会上的名流,如裴度、刘禹锡等。
他在67岁时,写了一篇《醉吟先生传》。这个醉吟先生,就是他自己。他在《传》中说,有个叫醉吟先生的, 不知道姓名、籍贯、官职,只知道他做了30年官,退居到洛城。他的居处有个池塘、竹竿、乔木、台榭、舟桥等。他爱好喝酒、吟诗、弹琴,与酒徒、诗友、琴侣一起游乐。事实也是如此,洛阳城内外的寺庙、山丘、泉石,白居易都去漫游过。
每当良辰美景,或雪朝月夕,他邀客来家,先拂酒坛,次开诗箧,后捧丝竹。于是一面喝酒,一面吟诗,一面操琴。旁边有家僮奏《霓裳羽衣》,小妓歌《杨柳枝》,真是不亦乐乎。直到大家酩酊大醉后才停止。白居易有时乘兴到野外游玩,车中放一琴一枕,车两边的竹竿悬两只酒壶,抱琴引酌,兴尽而返。
又据《穷幽记》记载,白居易家里有池塘,可泛舟。他宴请宾客,有时在船上,他命人在船旁吊百余只空囊,里面装有美酒佳肴,随船而行,要吃喝时,就拉起,吃喝完一只再拉起一只,直至吃喝完为止。
如此说来,与陶渊明的苦况,当然不同。
方勺《泊宅编》卷上说:白乐天多乐诗,二千八百首中,饮酒者八百首。这个数字不算小。 他喝酒时,有时是独酌。如在苏州当刺史时,因公务繁忙,用酒来排遣,他是以一天酒醉来解除九天辛劳的。他说:不要轻视一天的酒醉,这是为消除九天的疲劳。如果没有九天的疲劳,怎么能治好州里的人民。如果没有一天的酒醉,怎么能娱乐的的身心。他是用酒来和劳动进行结合的。
更多的是同朋友合饮。他在《同李十一醉忆元九》一诗中说;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在《赠元稹》一诗中说:花下鞍马游,雪中杯酒欢。在《与梦得沽酒闲饮且约后期》一诗中说;共把十千沽一斗,相看七十欠三年。在《问刘十九》一诗中说: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河南尹卢贞刻《醉吟先生传》于石,立于墓侧。传说洛阳人和四方游客,知白居易生平嗜酒,所以前来拜墓,都用杯酒祭奠,墓前方丈宽的土地上常是湿漉漉的,没有干燥的时候.
白居易的生平事迹之成就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极可注意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谕、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谕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谕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谕,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 “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琵琶行》与《长恨歌》是白居易写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艺术表现上的突出特点是抒情因素的强化。与此前的叙事诗相比,这两篇作品虽也用叙述、描写来表现事件,但却把事件简到不能再简,只用一个中心事件和两三个主要人物来结构全篇,诸如颇具戏剧性的马嵬事变,作者寥寥数笔即将之带过,而在最便于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写和环境气氛渲染上,则泼墨如雨,务求尽情,即使《琵琶行》这种在乐声摹写和人物遭遇叙述上着墨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声和事紧紧联结在一起,声随情起,情随事迁,使诗的进程始终伴随着动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这两篇作品的抒情性还表现在以精选的意象来营造恰当的氛围、烘托诗歌的意境上。如《长恨歌》中“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琵琶行》中 “枫叶荻花秋瑟瑟”、“别时茫茫江浸月”等类诗句,或将凄冷的月色、淅沥的夜雨、断肠的铃声组合成令人销魂的场景,或以瑟瑟作响的枫叶、荻花和茫茫江月构成哀凉孤寂的画面,其中透露的凄楚、感伤、怅惘意绪为诗中人物、事件统统染色,也使读者面对如此意境、氛围而心灵摇荡,不能自已。 主题、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谕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而且主题非常明确。其次,白诗的艺术特色还表现在刻画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征,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但白诗的诗意并不浅显,他常以浅白之句寄托讽谕之意,取得怵目惊心的艺术效果,《轻肥》一诗描写了内臣、大夫、将军们赴会的气概和席上酒食的丰盛,结句却写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这是一幅多么惨烈的情景。 闲适诗和讽谕诗是白居易特别看重的两类诗作,二者都具有尚实、尚俗、务尽的特点,但在内容和情调上却很不相同。讽谕诗志在“兼济”,与社会政治紧相关联,多写得意激气烈;闲适诗则意在“独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 (《与元九书》),从而表现出淡泊平和、闲逸悠然的情调。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后代有很大影响,其浅切平易的语言风格、淡泊悠闲的意绪情调,都曾屡屡为人称道,但相比之下,这些诗中所表现的那种退避政治、知足保和的“闲适”思想,以及归趋佛老、效法陶渊明的生活态度,因与后世文人的心理较为吻合,所以影响更为深远。如白居易有“相争两蜗角,所得一牛毛” (《不如来饮酒七首》其七)、“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对酒五首》其二)的诗句,而“后之使蜗角事悉稽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即以宋人所取名号论,“醉翁、迂叟、东坡之名,皆出于白乐天诗云”(龚颐正《芥隐笔记》)。宋人周必大指出:“本朝苏文忠公不轻许可,独敬爱乐天,屡形诗篇。盖其文章皆主辞达,而忠厚好施,刚直尽言,与人有情,于物无着,大略相似。谪居黄州,始号东坡,其原必起于乐天忠州之作也。”(《二老堂诗话》)凡此种种,都展示出白居易及其诗的影响轨迹。
白居易的生平事迹之历程
他生于“世敦儒业”的中小官僚家庭。生地郑州新郑(今河南新郑县)。11岁起,因战乱颠沛流离五、六年。少年时读书刻苦。贞元十六年(800)中进士,十八年,与元稹同举书判拔萃科。二人订交。以后诗坛元白齐名。十九年春,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806),罢校书郎,撰《策林》75篇,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授县尉。作《观刈麦》、《长恨歌》。元和二年回朝任职,十一月授翰林学士,次年任左拾遗。四年,与元稹、李绅等倡导新乐府运动。五年,改京兆府户曹参军。他此时仍充翰林学士,草拟诏书,参与国政。他能不畏权贵近,直言上书论事。元和六年,他因母丧居家,服满,应诏回京任职。十年,因率先上疏请急捕刺杀武元衡凶手,被贬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次年写下《琵琶行》。开始“吏隐”,在庐山建草堂,思想从“兼济天下”转向“独善其身”,闲适、感伤的诗渐多。元和十三年,改忠州刺史,十五年还京,累迁中书舍人。因朝中朋党倾轧,于长庆二年(822)请求外放,先后为杭州、苏州刺史,颇得民心。文宗大和元年(827),拜秘书监,明年转刑部侍郎,四年,定居洛阳。后历太子宾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职。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在洛阳以诗、酒、禅、琴及山水自娱,常与刘禹锡唱和,时称刘白。会昌四年,出资开凿龙门八节石滩以利舟民。75岁病逝,葬于洛阳龙门香山琵琶峰,李商隐为其撰写墓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