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励志文章

2017-02-13

廉政是长久以来的公共话题,是我们的共同奋斗目标,那么廉政励志文章都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廉政励志文章: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礼貌、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务必在全社会构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能够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能够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务必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那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那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好无聊哦)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个性是我们的快乐所务必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职责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礼貌、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就应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礼貌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好处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务必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持续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就应是每一个用心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这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能够捡便宜、捞好处,因此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

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能够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以前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廉政励志文章:众手筑起"廉洁墙"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只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当我们吟诵这首着名的《石灰吟》时,无不被明代民族英雄于谦的一身正气、满腔忠诚所震撼和感动。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是一个人一辈子要维护的尊严和骨气,也是一个企业健康和谐发展的精神基础。在我们公司,向来将廉洁诚信、依法经营、以人为本、跨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同时也作为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无论走在公司的哪个部门、哪个岗位,我们都不难发现"礼貌守法,诚信务实;高效有序,科学规范;敬业爱岗,团结拼搏;自律自强,廉洁公正"的三十二字《员工守则》。这三十二个字,既是醒目的"提示牌",更是铭记在每位员工心中的"防火墙"。上至领导,下至员工,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廉洁自律的"弦"都绷得紧紧的。唯其如此,公司的发展才如此的大气和强势;唯其如此,各个部门才充满了朝气和活力;唯其如此,每一位员工都如此的坚定和灿烂。为了教育和培养员工的"廉洁、忠诚、创造、奉献"意识,公司未雨绸缪、运筹帷幄,做出了一系列有力的举措,使廉洁教育渗透进公司管理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还是《公司员工作纪律》,都将廉洁自律建设作为重要资料加以规范;无论是公司每年专门召开的

廉政工作会,还是在其他公开举行的会议上,公司领导总是亲自出席、谆谆教诲,大力倡导廉政建设,构成自上而下抓"廉建"的管理格局。为了落实管理职责,公司党委每年都要与各项目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将任务分解到位,将职责落实到人,将监管贯彻始终。

如今,公司廉政建设构成了网格状格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都处于廉政建设的管理体系之中,为建设忠诚团结的员工队伍奠定了坚强基础。正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作为每一名有职责心、有使命感、有进取心的员工,都面临着不容回避的选取:是选取岗位建功、无私奉献;还是选取得过且过、沾沾自喜;是选取主动担当、勇挑大梁,还是选取左右观望、得过且过;是选取高风亮节、一身正气,还是选取火中取栗、沆瀣一气。正如沙翁笔下的哈姆莱特曾说,"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

作为公司员工,我们务必清楚地回答:"我们就应爱岗敬业、洁身自好,而不是争名夺利、营蝇苟狗!"我们就应清楚地认识到,廉政建设,人人有责!我们只有时时清理自己的思想,使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为着公司的利益、为着客户的需求、为着发展的大局,才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坚持"廉洁自律"、"忠诚无私",也才能够在任何时候,把"反腐倡廉"进行到底!大家知道,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当所有人都行动起来的时候,力量却是无穷的!公司的发展需要每一个员工的参与和发奋,"诚实守约、廉洁从业"建设,亦需要所有员工的参与和发奋。"一滴水,折射的是太阳的光辉",当许多水滴汇集起来的时候,就是滔滔洪流,浩浩荡荡。在我们身边,不乏为了公司发展而鞠躬尽瘁、竭尽心力的老员工,也不乏为了公司的发展而奉献青春、开拓创新的新员工,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大家都是在为了同一个目标而发奋,那就是使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不败之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南宋诗人朱熹有诗云:"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在公司锐意创新、务求发展的新阶段,我们每一位员工只有全面而准确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而坚决地执行公司的

规章制度,从我做起,从此刻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才能找准自己的坐标,在平凡而又不平凡的岗位上做出应有的贡献。只要人人行动起来,众志成城,公司的廉政建设必须会结出丰硕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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