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我作文1000字_以我就是我为题的作文1000字
我就是我,一个平凡、爱看书和写日记的女孩。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我就是我作文1000字,供大家参阅!
我就是我作文1000字篇1
我叫吴笑天,13岁的中学生。友人对我说;你看你蛮好的,有这么个与众不同的名字,很有味道啊。这个名字据说是爸爸想了好久才想出来的,所以我也很喜欢这个名字。
白天我是个平凡地让人看一眼就忘记的学生,头总是低着,手里拿着几本书,签着“吴笑天”的名字。字是细细小小,微微倾倾斜的那种,像一片被风吹歪的艾草。
我喜欢上学,喜欢看那么多人来来往往,每一张脸都不一样,安安静静地看人比看哪一部书都有趣,况且校园里年轻的脸,还没有学会用假脸把自己藏起来,内心就分明地写在脸上:桀骜不驯的太张狂了一点,严肃穆然得太古板了一点……我最喜欢看那些沉稳而自信的脸,目光笃定,紧抿的嘴角是深深的坚持和坚韧。不像我的眼神总是有点儿躲躲闪闪,连说话也是闪闪烁烁的。
这个年纪,谁不希望自己是最好的,是他人的焦点?可是我能找到自己最大的优势便是在沉默而不起眼的观察中积累自己的感觉,有耐性抱着一篇文章细细地读一下午,随着它一起感叹或震撼。我格外喜欢余秋雨的书,它让我沉醉于千年古文明的光辉中。余秋雨先生的游记散文在我看来是最好的,没有华而不实的伪小资情调,以文化做基础,深厚而有内涵,又没有把文化格式化,定义化。正是因为余先生我才了解了那些文明的碎片,原来在它们看似冰冷的面目下,也有一颗温润如玉的心,记录着沧桑,见证着变迁,或欢悦,或哀伤,在余先生的行文间“扑扑”的跳动。
更重要的是,余先生看得到小人物,看得透小人物,明白他们的感情。余先生的游记从不一味记追叙伟人,他能发现大背景下的渺小。
可惜的是,余先生在大多数与我同龄人心中远不如“超女”可爱。当我与同学谈起敦煌,说起巴特农神庙时,总会觉得自己好没趣,像是在卖弄学识。大家都很忙,我不想打扰别人或硬拽别人来听一些陌生的文化颤音。
因为没人听我的话,我只好把它写在日记里。我喜欢写日记,我爱这种不限制文体和字数的自由写作。我写日记是一反常态的忘我,义无返顾地拼命写,把很多很多别人没时间听的感受说给自己听,也是说给妈妈和语文老师听。我分外感激她们俩,再好的演员也需要观众,我从她们那里获得了写日记的义。
我热切地用一周的耕耘等待妈妈读日记的侧影,语文老师在日记末龙飞凤舞的批语。为此我可以夜深人静了还坐在桌边亢奋地写。每一篇刚刚写好的日记都软软的,抖动的纸页发出一万只蝴蝶扇动翅膀的声音,似乎还有些温热,字迹在写到激动出会不由自主地加重,墨迹微微地洇染开来,像一株隔世的艾草。每当这时,我便有一种莫大的成就感。
这就是我,一个平凡、爱看书和写日记的女孩。
我就是我作文1000字篇2
我就是我,一个相貌平平的我。说真的,我的姓名与我的性格的反差真是太大了。我叫庞博宇,乍一听,会觉得我一定是个男生,可只要打听一番,便能知道我实际上是个女生。我,一头乌黑的头发高高地扎着一个马尾辫。圆圆的脸蛋上嵌着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红扑扑的两颊中间是一张能说会道的嘴。
我,一个爱说,爱笑,爱唱,爱看书的女生。我爱说,只要一提到我感兴趣的话题,我就会滔滔不绝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我的话匣子一旦打开了,就很难再关上了。所幸的是,我感兴趣的话题迄今为止还没有多少个,但即使有,我说得再多,但由于口齿不清,吐字太快,我所说的话几乎无人听懂,弄得外公外婆整日哀声连连。
我就是我,一个爱笑的我。不知怎么的,我对于一些事情,不论其中是否有一些有趣的情景,我总是会莫名其妙地笑起来。或许是因为外公有时候像老虎,总是虎视耽耽的,有时又笑呵呵的,像弥勒拂,而外婆在我家总是一个著名笑星,妈妈的情绪却又让人捉摸不透。。。。。。如此诸多的遗传基因,才产生了我这样一个整日嘻哈的“怪”女儿。俗话说:“女子笑而不露齿。”而我却偏偏不走常规,还理由充足:该笑的时候就应该笑出来。。。。。。
天生没有唱歌天赋,而且嗓音也好不到哪里去的我在有的时候还偏就酷爱唱歌,然而,却屡受打击。别看我表面上对音乐似乎并没有什么兴趣,而事实上,我在家却时常“鬼哭狼嚎”。就那上次来说吧,我在家中“吊嗓子”,才吊了两句,正在烧菜的外婆立马从厨房门口探出头来,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哎,我说庞博宇同志哪,你嗓子不如别人不是你的错,这嗓子嘛,毕竟是父母给的,不怪你,但是,你出来嚎,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啊……”哼,好象你的嗓子就挺好似的,不管它,继续唱。“哗……哗……”咦,这是什么声音,我停止歌唱,静下来仔细地听。噢,原来是翻书声,这也能把我吸引住啊?当我刚准备继续我的歌唱时,耳边便传来妈妈的怒吼声:“别吼啦!你不会唱歌就别硬撑着,但是嗓音是有损健康的。。。。。。”为了防止我不相信,妈妈还特地把书放到我面前让我看,唉。
我就是我,一个并不完美的我。不守纪律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装在了我身上,随时都有可能爆炸,弄得我提心吊胆。
我就是我,在我心中,自知之明是前提,扬长避短是关键。
老师批语:一个真实的自我展示,也显露了你的文笔,改正一点你的不足,就是一个很完美的你,很有特色的你。
我就是我作文1000字篇3
一个圆脑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一张像抹了蜜的嘴巴,哦,还有一个松鼠似的的尾巴甩在脑后呢!这就是我!我爱穿一件运动衫,一条牛仔裤,再加上一双运动鞋,凑成了一个活泼可爱,聪明伶俐的我,一个没有任何人能够代替的我。
我很爱笑,不管在哪里,只要听到笑声,我肯定在里面,所以,同学找我特好找。不管是什么事,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我都会笑起来。有次下课,同学们都在玩,我在一旁待着,看着他们玩,(我觉的有幻想症,总爱一个人在那里想事情,搞不好还会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一个滑稽的风景线映入我的眼帘:有些同学在模仿别人做动作,没有人注意他,而我看到了,忍不住大笑起来,他们问我怎么了,我笑的说不上话来。上了自习课,我们正在做题,不知谁说了一句话,让我想起了下午看到的事情,又笑起来,他们都疑惑的看着我,我只好忍住不发出生声音,但发出了很怪的声音,再次忍不住笑出声来。我发誓不再大笑,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遇到一些事情我还是会笑起来,谁让我是大家的开心果呢?我不知道我这样笑是不是优点,但我永远是那么快乐,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到我!而且,只要谁能跟我在一起,他也一定会快乐,他不高兴时我会帮他,说一些很有哲理的话,他一定会笑出来。
我很像一个男生,我喜欢男生那不斤斤计较的心态,喜欢他们的大方,宽容,潇洒,豪迈……别看我表面很斯文,其实我野得很,小时候,爬山,上树,下坡……他们男生都没有我做的快,他们还拜我为师呢!记得自从我四岁起,我就开始乱跑,衣服没一天是干净的。有一天,我们在大街上跑,一边跑一边学别人哟呵,觉得很好玩,有个拉煤球的让我们帮他卸下煤球,我们爽快的答应了,太阳渐渐的落山了,一车煤球卸了下来,我们却成了煤人儿,看着我们狼狈的样子,再嬉戏声中,我们迫不及待的跑回家中,因为我们肚皮都贴着脊梁了!现在我长大了,再不会向昔日那样学别人哟呵,因为我懂得了如何尊重别人,但我还是拥有男孩子的性格。
我手很巧,一教就会,我会用绳子编出不同的东西,我会织五角星,我会画画,书法老第一,还会叠笔筒……有回,我拿出了我的拿手绝活儿,别人都说:“女孩子的手真巧。”我甜甜的笑了。
我爱……反正,我优点非常多,但缺点也不少,我没耐心,而且不尊敬妈妈,还有知名的一个缺点:我不踏实。
我知道,要想改变我是个农村生命运,我要努力学习,报答父母养育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