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怎么收集证据

2017-06-22

劳动关系的确认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际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且部分劳动者文化程度偏低、缺乏留存证据意识,导致举证能力有限。而劳动关系的确认又是保障劳动者一切合法权利的前提,因此在劳动关系确认的案件中,劳动者要特别注意证据的把握和收集。

确认劳动关系怎么收集证据

一、要确认劳动关系怎么收集证据

首先,劳动者应尽量收集以下几样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入职申请表;

(四)考勤记录、考勤卡(ic卡)或纸卡、或考勤表;

(五)其他劳动、或者客户的证人证言、客户或供应商的证明等。

(六)工资卡、工资袋、工资单、银行开户证明、工资在银行的转账证明;

(七)出入证、请假条、放行条、电子邮件、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立岗证、办公室或单位集体宿舍的钥匙等;

(八)邮寄包裹单上的收件人名称或单位名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奖状名单、集体旅游集体照片等。

(九)工衣(厂服)或以公司的名义参加的各种比赛或各种活动的有公司标志的衣服。

(十)暂住证、居住证、房屋租赁登记表、病历本、体检表、 通话录音、和领导的对话录音(关于工作事情)、押金条(收据)、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

(十一)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再次,劳动者收集的证据应考虑是否原物、原件;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合符法律规定;证据内容是否真实,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的证据等因素。

最后,劳动者还应将若干个单一、零散的证据组合在一起,形成整体的证据链条,以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据的注意事项

证据一般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直接能够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而间接证据一般需要两份及两份以上的证据来佐证某一事实。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很多都是间接证据,因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会受到证据本身的效力、证据的来源、甚至证据的搜集方法等方面的影响。所以如果劳动者在没有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的情况下,建议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多搜集证据。当然,现实中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很多,只要是能证明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可以以合法的方式搜集。

在搜集书面证据时,搜集的书面证据最好有用人单位的盖章或者老板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名。

相关知识:

1、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退的规定索取经济补偿金。

2、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也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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