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动大众创业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

2016-11-1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下发《洛阳市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章(试行)》的通知,对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做出调整,小额担保贷款条件进一步放宽,额度进一步提高,新增财政不贴息贷款,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也可申请贷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应届毕业生在校就能申请贷款,毕业生申请贷款年限延长到5年

市人社局副局长杨振风介绍,小额担保贷款按对象分为4种类型:一是自主创业(个人创业),二是合伙经营,三是组织起来就业(组织就业),四是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

七类自主创业人员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2.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3.持有失地证明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被征地农民。

4.持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退役士兵;持有转业军人证明或证书和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介绍信,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军转干部。

5.持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学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有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毕业证,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6.持有司法部门刑满释放证明且处于自主创业状态的刑释解教人员。

7.持有残疾证且处于自主创业状态的残疾人员。

“针对大学生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市人社部门给予了超大力度的支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主任孟卫东说,一方面,及时跟进国家鼓励在校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增加了对毕业学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贷款政策,毕业生只需到所在高校学生处开一张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就可到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贷款;另一方面,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年限,由过去的2年延长到现在的5年。

合伙经营符合上述7项条件之一的人员合伙创办的经济实体,且持有营业执照和签订的合伙协议。

组织就业组织符合上述7项条件之一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组织就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人数的50%的经济实体。

中小微企业1年内新招用符合上述7项条件之一人员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15%)的中小微企业,或1年内新招用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人数超过企业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

二、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达40万元

市人社局小额贷款中心主任王现利介绍,小额担保贷款根据利息负担方式主要分两类:一是财政贴息贷款,二是符合贷款要求而不符合贴息条件和高于贴息额度的财政不贴息贷款。

“财政不贴息贷款是今年新增的内容,如果申请人满足条件,可以与财政贴息贷款重复申请。这样一来,贷款额度将大幅提高。”该负责人说。

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另外,财政不贴息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人均5万元至10万元,总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财政不贴息的最高贷款额度人均不超过30万元,总额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中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财政不贴息的中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

三、按时归还贷款的,可继续给予贷款扶持

王现利说,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中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自主创业阶段的贴息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阶段的贷款、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期限最长均不超过2年。对已经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小额担保贷款的,可随其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的增加,继续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展期和逾期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不贴息贷款的利率按照与经办银行约定的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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