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居间合同模板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为委托人和第三人提供订约的机会或充当介绍人而取得报酬的协议。那么产品销售居间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销售居间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产品销售居间合同范文一
甲方:(工厂)
乙方:(居间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销售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产品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产品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1.2甲方与丙方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产品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产品购销合同”字样;
2. 居间内容:
委托销售商品名称:
商品质量指标:
商品数量: 台,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3.1 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产品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 元/台,总额为RM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为准;
3.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产品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台,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为准;
3.3甲方须在接到丙方向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单(或付款通知单、汇款单据)的当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吨,支付的计算数量以交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3.4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缴款通知单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履约, 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产品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3.6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发出缴款通知单,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7本合同中提及的缴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向甲方购买货物时,向甲方发出的汇款款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汇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丙方向甲方购买货物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通知;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受益人姓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受益金额¥ 元/台居间费用共计:RMB 元(大写: 元整)
4. 责任条款:
4.1. 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4.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 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5. 违约责任:
5.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5.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5.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 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产品销售居间合同范文二
甲方(产品供货方):
乙方(居间方):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产品销售居间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居间事项
甲方为“”产品的制造商,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安装、调试、维护)。为拓展市场,甲方许可乙方为其产品联系合适的购买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与购买方沟通,促成甲方与购买方订立产品买卖合同,协助甲方向购买方收取合同价款。
第二条 居间地域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提供居间服务限定于省市行政区域内,如业务需要超出前述区域,乙方应当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居间期限
1、居间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年月日止,共计年。居间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应当重新签订居间合同。
2、居间期限届满,乙方居间促成甲方与购买方订立的合同仍然在履行之中,或者被延续(续签)、重新签订的,乙方仍然享有基于该合同的居间权益,履行对该合同的居间义务。
第四条 居间报酬
乙方通过居间服务,促成购买方与甲方订立并履行产品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甲方按照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1、居间报酬为购销合同确定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5%。
2、为支持乙方初期开展业务工作,居间业务开展的第一年(自本合同
签订日起,次年对应日止)里已签订购销合同并支付甲方50%以上合同价款的,甲方按购销合同确定的产品销售价格5%给予乙方奖励。
3、购销合同确定的产品成交价格高于甲方标准定价的,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若成交价格需要低于甲方标准定价的90%时,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沟通,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购买方支付的购销合同价款到账后,甲方按照到账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约定的第一年奖励在第一年期限届满时核算并一次性支付乙方。
5、乙方为自然人的,居间报酬为税前收入,如需要依法缴纳税金,甲方在支付居间报酬时予以扣留代缴;乙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在收到报酬(奖励)的10个工作日之内必须提供发票。
第五条 居间开支
为配合乙方居间服务,甲方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以及乙方联系的客户对甲方及产品进行考察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产品定价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制定权、发布权,乙方在居间服务中严格执行该价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调低价格。
2、甲方产品标准定价为:低温系列产品:12.6万元(尾部烟道、脱硝);高温系列产品:14.6万(高过.高再.折焰角.水平烟道)。
3、甲方有权依据市场情况,调整乙方居间服务区域的产品标准定价。甲方调整价格后,将新的价格通知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邮寄地址或者电子邮箱,乙方自收到次日即执行新价格。
第七条 排他约定
1、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乙方居间服务区域内自行开展业务,但在乙方申报居间服务的相对方后,甲方不得与该相对方开展业务。
2、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乙方居间服务区域内再许可 人开展居间业务,但各个居间人不得恶性竞争损害甲方利益,在居间服务相对方发生一致时,应当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公平解决。
3、本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居间服务区域内接受第三人委托,就与甲方同类的产品开展居间服务。
第七条甲方其他义务
1.向乙方全面、真实地提供甲方及其产品的宣传资料、技术标准、售后政策、经营业绩等。
2.及时向乙方通知有关产品组合、价格、技术、服务、传播等方面政策的调整,回复并采纳乙方的各种合理建议。
3、为乙方开拓市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时(如及时、合理安排技术人员配合乙方工作),配合乙方合理接待客户,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成功合作客户的情况,结合乙方需求安排客户进行考察。
4、严格履行与购买方签订的购销合同,避免给乙方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