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规章制度3篇

2016-12-02

门店规章制度是为了切实加强店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店面形象而采取的一项措施。下面是门店规章制度条例,欢迎参阅。

门店规章制度1

第一条、个人仪表

一、所有人员服装整齐清洁,仪态、微笑自然大方得体,做事彬彬有礼。

二、发式要求:男员工必须短发,头发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整洁,无头屑。女员工短发应经常清洗,梳理整齐,留海不盖眉。长发必须扎起。男女员工均不许夸张染发。

三、工作服要求:清洁、合身熨烫,整洁无破损,工号牌须佩带于上衣的左胸处。衣袖裤管不准卷起,不得穿高领内衣。男员工衬衣纽扣必须齐全并扣好。佩带项链或其他饰物不能露出制服外。

四、身体要求:常洗澡,无体味,保持牙齿清洁,口气清新。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女员工必须化淡妆,口色以红色为主,不许留手指甲,经常洗手,除佩戴结婚戒指、手表外不许佩戴其他饰物。

第二条、工作服

1、公司按员工之工种发给其工作服,员工应在工作期间穿着,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2、员工应按规定更换服装,保持制服整洁,如遇制服脱线应及时缝补,人为损坏须按价赔偿。

第三条、考勤记录:员工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上下班打卡确认签到,进行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托人或代人进行属违反店规,将受严重处分。

第四条、私人财物:员工有责保管好自己财物,贵重物品不宜带进店内,若有遗失,公司恕不负责赔偿。

第五条、拾遗:员工在店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立即送交店方处理,统一保管及登记。

第六条、私人控访及电话

1、员工不准在店营业场所内接待私人访客。

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接打私人电话或玩手机,手机要开无声。

第七条、所有员工的茶水杯要统一摆放在指定的地方,喝好水后请整齐摆放在规定的位置。

处罚条例制度

第一条、处罚原则:

处罚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以帮助下属员工为出发点,给予员工改正错误的机会,主要以通过教育、提醒、批评的方式为主,处罚形式为辅的管理原则,使公司与员工获得共同提升。

第二条、纪律执行程序:

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员工手册》及公司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做工作,反之员工如有犯规行为,将视情轻重以纪律处分。

第三条、员工纪律规定:

一、甲类过失:(10~50元)

1、上班不打卡(签到)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

3、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工卡者;

4、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5、当班时不注意个人仪表、仪容;

6、不在指定区域、时间内用工作餐者;

7、不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流水现象者;

8、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9、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及其他卫生和行为;

10、当班时吃零食、看书、追逐嬉戏,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事;

11、工作间隙时间内喝酒,在禁止吸烟处(营业场所)吸烟;

12、上班时未经批准接待来访亲友;

13、上班时未经批准接打私人电话;

14、上班期间在店内大声喧哗者;

15、上班期间聊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16、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17、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18、一个月内两次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9、一个月内两次下班时未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用电设施者;

20、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1、卫生包干区域打扫不认真、不达要求;

22、下班或非工作日无故逗留在店里;

23、未经允许让已离职人员进入门店工作区域者;

24、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二、乙类过失:(50~100元)

1、不按工作程序执行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2、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4、因疏忽造成物料遗失,情节轻微者;

5、对下属督导不严致使工作失误,情节较重者;

6、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工作任务,情节较轻者;

7、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轻微者;

8、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9、下班后未将食材收拾整理而造成损失者;

10、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物料、食料者;

11、指定上课或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12、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3、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4、未做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者;

15、因过失导致门店正常经营工作停止2小时以下者;

16、无故矿工半日以上3日以下者;

17、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18、偷吃门店或客人的食物及饮品。

19、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

20、在店内售卖私人物品。

21、擅自撕毁,涂改门店通告及张贴栏。

22、恶意中伤同事及上司。

23、伪造骗取病假单,欺骗上司隐瞒事假理由。

24、故意损坏公司,客人及同事的财物。

25、向客人索取小费。

26、在紧急情况下不服从主管指派、不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不良后果。

27、因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导致自身或其他同事受伤者;

28、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长途及声讯电话者;

29、在当班时睡觉。

30、三次触犯甲类过失。

3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三、丙类过失:(100~500元)

1、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

2、偷拿公司、客人、同事的财物。

3、不服从上级安排,经劝说、处罚仍无效。

4、上班时与人打架斗殴。

5、涂改原始凭证,从中谋取财利。

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馈赠等);

7、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9、故意不服从主管上级的工作安排,屡次违反对抗上级主管指令者;

10、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

11、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故意损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13、所管现金或财务严重短缺者;

14、严重违反各项安全制度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

15、玩忽职守导致客人和门店的财产、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16、聚众闹事或变相罢工。

17、工作期间,对同事进行性骚扰或其他骚扰者(包括言语、肢体语言、行为等);

18、利用病休或其他休假另谋职业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19、三次触犯乙类过失者;

20、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四、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事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处分种类

一、口头警告:凡员工首次犯甲类过失,将被口头警告,如重犯甲类过失将被书面警告。

二、书面警告:同员工重犯甲类过失或首犯乙类过失,将被书面警告。

三、最后警告:严重书面警告发出一个月内,员工如超甲类或乙类过失将被最后警告。

四、辞退或开除:凡员工首犯丙类过失或受最后警告后,又犯甲类或乙类过失,公司可视情节严重程度提出辞退或开除之决定。

五、无薪停职:员工如严重违反公司规则,在处理过程中,可责令其无薪停职,停职期限一次超过14天,停职期满前,应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处分罚款

凡员工因犯规被警告,将受经济处罚如下:

1、口头警告:罚款50元(含)以下

2、书面警告:罚款100元(含)以下

3、最后警告:罚款500元(含)以下

4、员工因自身过失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需由员工自行承担赔偿。公司损

失5000元以上(含)为重大经济损失,属公司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额度。

第六条、执行程序:

一、口头警告:由店长或部门主管做开具罚款单,财务部扣薪,人事部备案;

二、书面警告/最后警告:由部门主管签发警告书,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警告归入人个资料。

三、辞退或开除:品牌经理根据员工犯规证据,作出《违纪辞退、开除处分》报告,及人事部审核后提出意见,及总经理审批。

门店规章制度2

本制度适用所有在包头草原立新食品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专卖店工作的员工,并对其进行管理约束。

第一条 工作时间管理

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在总部住宿的销售人员按照出车时间准时上下班。

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人员按照各店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货车到店之前必须到店,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3.营业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如需外出必须经店长同意并上报区域经理批准方可离岗,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4.公休由区域经理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调休或换班,必须经区域经理批准。

5.店内签到表不得代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 着装管理

1.公司要求销售人员淡妆上岗,按公司要求统一着工装,短袖工衣不得套长袖衣物,工作时间不得穿膝盖以上五厘米的短裤或短裙。工裤和工鞋以黑色为主,店内最多留有一双工鞋,并有盒子统一放置。

2.工帽、口罩佩戴整齐头发不许外露,上班前头发梳理整齐,工作场所不允许梳头发。不许留指甲,染指甲,戴戒指、戴夸张首饰。

3.工装一天一洗,做到无污渍、无褶皱;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洗手。店内卫生做到四无:无灰尘、无杂物、无污渍、无异味;店外卫生做到无垃圾、无杂物;要求每周二进行大扫除。

第三条 卫生管理

专卖店每天最少进行两次卫生清理,卫生项目包括柜台、橱窗、电子秤、货盘、毛巾、地面、卫生间、墙壁等,必须做到保持物件本色。

第四条 行为管理

1.工作时间禁止接打私人电话玩手机或看电子产品。

2.工作时间禁止会客,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柜台外,会客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营业区域或工作间,禁止员工带孩子进入工作区域。中午或晚上没有顾客时柜台前必须留2名工作人员(特殊门店除外)。

第五条 服务管理

1.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能够不断提升个人的业务水平,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与合作意识,听从店长的工作安排;服从区域经理的调动。

2.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坚持微笑服务,做到来有迎声(您好,需要点什么或来点什么等,不得直接发问要点什么),去有送声(慢走、欢迎下次光临等);唱收唱付,对销售过程中顾客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处理,不得与顾客发生口角或争执。

第六条 财务管理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财、物。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请示店长或区域经理,批准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 销售管理

1.店面账目要清晰、完成、无误。退货单、赠送单需顾客签字方为有效,特殊情况需两名或两名以上营业员签字。否则该小票金额不能算入退货或赠送金额。具体内容见《公司损耗制度》。

2.每售完一次货物后要对货物进行整理,保持盘内整齐,案板清洁。

3.员工在店内消费享有公司优惠待遇,禁止为自己或亲朋称货收款,要由店长或其他店员代为称货收款,员工不可同时享有打折优惠和赠送,只能享有一项优惠。

4.公司所有数据均属于公司机密,不得对任何公司以外的人泄露公司数据。

5.顾客物品或找零如有遗忘在店内,员工应妥善保管,等待顾客索取,不得将钱物藏匿占为己有。

6.店面员工均有责任把好质量关,如发现质量问题不允许出售,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有书面反馈信息。

7.按照公司规定时间闭店,货车到店时间未到店内人员要控制闭店时间,闭店前货物不得装箱更不得拒绝售货。

第八条 日常管理

1.各店店长每天要组织店员开例会并做记录,单人店要有工作日志,每月公司店长会交由销售经理。

2.离职员工需提前20天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一份,经公司同意方能离职。否则,扣除培训费。如不申请擅自离岗,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接受公司相关处罚。

3.员工不得用店内无纺布袋装私人物品,工装只能用白袋,不得用印字袋。

第九条 附件

本制度由店长对店员进行监督管理,并执行。公司不定期巡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加以处罚,按比例连带两级且作为晋级和评星的依据,。如发生有损公司形象、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严厉处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营销中心

包头草原立新食品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门店规章制度3

第一节 仪容仪表

(一)衣着

1、男员工着工服,无工服者:着穿白衬衣、领带、西服、黑色西裤、穿黑皮鞋;

2、女员工着工装,无工服者:着白衬衣、黑色或深色西裙、套裙、西裤;穿皮质中式的鞋,鞋式不能过于破旧、夸张、休闲,并须注意保持整洁。女员工上班必须化淡妆(化妆请到卫生间),以给人清洁健康、礼貌得体的印象;不宜使用香味浓烈的香水;不得涂颜色鲜艳的指甲油;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3、所有员工佩戴胸卡,一律不准穿着牛仔衬衫、T恤、运动鞋等休闲服或奇装异服上班。

(二)头发

1、男性头发不能过长,要求:全不过眉,发不过耳,后不擦衣领,不准烫发、不剃光头、不蓄胡须、鼻毛;

2、女性发型不能夸张,染发颜色不能超过两种颜色及不能鲜艳(例如金、红、白、蓝、紫、橙、绿等颜色)。

(三)饰物

1、男性除手表、戒指以外,其他饰物一律不准佩带;

2、女员工饰物不能夸张,不能过于鲜艳。

二、考 勤

(一)上班时间及休息时间

1、公司实行考勤签到、签退登记制度,员工上下班签到(退),并如实填写到岗时间,不允许代签。

2、门店上班时间:9:00—21:00,分为两班制。

早班:9点——19点,

晚班:11点——21点

迟到超过半小时的员工算旷工一天。当月累计迟到5天或旷工3天者扣除当月30%基本工资。当天值班人员早上提前20分钟开门(即上班时间为8:40)。

3、每月28日前各店制定好下月的值班表,报由文秘汇总,并张贴在墙上。门店员工休息应尽量安排在周一至周五。

4、工作期间未填写《外勤登记表》,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回店不能提交有效《看房回执单》一律按缺勤处理。

员工每周一至周五可提前安排轮休,每人每周可轮休一天,各店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外出

1、员工因公外出,应提前在秘书处登记考勤。写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预计回公司时间等,外出归来后在考勤表上登记实际归来时间。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在早上9:00按时到公司报到者,须于头天前联络店长获得批准,店长接获通知后于早上9:00以前进行登记,员工回公司后再行注明。下班时若不能回公司签到或在外出登记无说明者,须于18:30前联络其店长获得批准。不管任何原因,员工与有关店长未按时办妥手续,员工均被视作迟到或无故旷工处理。

(三)、午、晚餐时间

中午12点——1点为午餐时间,下午5点——6点为晚餐时间,各店员工轮流就餐。除就餐时间外,员工不得在上班时间去外面吃饭,如确有特殊情况,可向店长申请。

(四)、请假事宜

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有事必须提前1天请假,特殊情况最迟提前2小时

向主管提出请假申请,经主管同意方可;否则视做旷工处理。

三、工作任务

1、每人每天录入SIS内真实房源至少3条,录入其他端口(365、安居客等),至少20条,刷新5次。店长监督员工按规定执行。各店长每天下班前查询录入及刷新情况,未按规定录入或刷新的员工按5元/条进行罚款。公司管理层会随时抽查录入及刷新情况。如发现行政助理有包庇行为,重处。

2、每人每周找盘源3个,客源6个,看房4次,月收钥匙3把;按周考核,未完成者由店长自行处罚。

3、基本任务:每周带客户看房至少3次,按月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每周统计一次;

4、月追踪出售房源10套,买方客户6组;按月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每周统计一次;

5、每周统计数据各店长保留一份,并上交给区域经理及运营总监各备案一份。

四、员工工作守则

1、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准擅自离岗。

2、上班时间员工必须佩带工作牌。员工应将工作牌保管好,凡上班时间不佩戴工作证的,一经发现,一次性罚款5元;工作证损坏的,如内容、绳子、卡套,必须以旧换新;工作证遗失的,一次性罚款50元;离职员工:需交还工作证。如不交还工作证,扣除应发工资。

3、上班时间内,员工的移动电话必须开通,如发现不开通者,罚款5元。

4、上班时间内,不准在办公室内喧哗、嘻戏、聊天、唱歌、听录音机、打电脑游戏、吃零食(如需讨论工作,请到会议室)。不准利用工作时间干私活、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等书刊。

5、任何时间,都不允许在办公室内下棋、打牌、喝酒。如有发现,按情节严重性处罚。

6、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过量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遗失责任自负,公司保密文件和资料不准携带回家。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原则上不得会见亲友。特殊情况,经分店店长批准后,可在洽谈区域会客室会面。

8、爱护公司的各种设备、设施、办公家俱、文具等,降低消耗。

9、不允许利用工作、业务上的方便,收受不正当的财物和回扣。

10、接听电话规定:

1) 打电话时要控制声量,以免影响其他人员的工作。

2) 电话应在响铃一声后立即接听,不得超过三响。

3) 接电话时,首先的问候语“喂,您好,21世纪不动产 ,某某某为您服务!”

4) 电话结束,在对方挂断电话后,自己再挂断电话。

5) 严禁使用电话聊天,绝对禁止任何对通话者的不礼貌语言行为。若有通话者出言不逊

时才允许挂断电话。

6) 不允许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拨打声讯服务电话。

11、所有初级员工在培训考核期内离职,属自动离职,不予发放工资。有出单,按公司提成比例发工资,下月发薪当天到公司领取提成。

五、保密制度

由于竞争的存在以及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每个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不仅限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期内,而且还应注意无论是离职后,员工都将承担这种义务:

1、务必保管好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2、公司的一切资料、文件、文案等皆属于保密范围,各员工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违者公司按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3、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贪污、盗用、挪用公司的财产(包括现金、物品等),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资料等挪作他用,违者罚款者立即辞退。

4、公共财产的遗失和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5、各店店长应管理好本店的人员及事务的保密工作,并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6、未经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对外提供有机密的公司文件或其它未公开的经济状况,财务数据等。

7、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作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8、发现有可能涉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六、违纪处理

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每位员工的基本职责,对于违纪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理。

1、旷工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一次处理,每旷工一次,上报公司扣发当月3日工资。

1) 工作时间外出与“外出登记”内容不符者。

2)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者。

3) 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或者虽提出申请未获批准而不到岗者。

4) 擅自放长假无故不到岗者。

5) 公司规定的其它违纪行为。

代打考勤者按照公司特别规定处理。

一个月内旷工达5次者,上报公司予以解雇,连续旷工2天者,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2、一般违纪处理

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片区内除对其进行公开批评警告外,还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

1) 上班时着装及仪表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佩戴公司工作牌;

2) 工作散慢,无正当理由在工作时间睡觉、打牌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上班时间收听广播、录音、电视或与工作无关的新闻书报;

4) 工作时间内在禁烟区抽烟,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杂物;

5) 工作时间内饮酒,或上班时带醉态的;

6) 不讲文明礼貌,举止粗鲁,经常讲粗话、脏话,影响公司形象;

7) 上班时未经允许私自拨打公司长途电话;

8) 由于疏忽大意使公司或其它员工的财产丢失或损坏;

9) 搬弄是非,在员工间作不属实的恶语传闻,影响员工间团结;

10) 没有按时完成上级领导所安排的工作。

3、 严重违纪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上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扣发30%——100%工资或给予降薪或解聘处理:

1) 工作态度不积极,一月内严重迟到、早退5次或擅离工作岗位;

2) 多次发生一般违纪行为;

3)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以上;

4) 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5) 擅自向外界提供公司财务或业务资料及违反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

6) 员工之间恶性争抢客户,造成不良影响;

7) 使用肮脏或污辱性语言攻击中伤员工或他人,在公司内殴斗;

8) 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重大物资、财产浪费或损失。

4、上报公司即时除名处理

凡犯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上报公司将给予即时除名处理,并扣发当月工资和佣金,追偿公司所受损失。

1) 走私单;

2) 有欺骗公司行为;

3) 贪污、盗窃公、私财物;

4) 道德败坏,参与淫秽或不道德行为;

5) 利用上班时间在外从事其他兼职工作;

6)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不正当的财物或回扣,损害公司利益;

7) 工作时聚众闹事,煽动他人消极怠工,使公司声誉和经济效益受到损害;

8) 使用毒品、麻醉剂、兴奋剂或携带、私藏违禁品(枪支、凶器、毒品等);

9) 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公、检、法机关追查。

5、违纪处理程序

1) 如员工有一般违纪行为发生时,任何人可向区经理或总监反映,经核实后,与违纪

员工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并作出“违纪处理决定”。

2) 如员工被发现有严重违纪或有被即时开除行为发生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 分店店长必须进行彻底调查,将真实情况书面向片区经理反映。

由片区经理上报公司总监,总监直接作出最后处理决定。

c)“违纪处理决定”将发布在公司新闻公告里面。

七、跟进制度

(1)、跟进人必须详细写出具体跟进内容

(2)、跟进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3)、跟进内容不写垃圾信息

(4)、跟进栏内填写真实有效的电话号码

(5)、根据跟进内容及时更改状态及归档信息

(6)、有效跟进内容包括以下几种:

A、真实价格变动信息

B、最新盘客源变动信息

C、之前录入房友未完善信息

D、成交后的具体信息

八、门店店秘管理制度

(1)外勤登记、钥匙登记和管理、合同等文件由店秘统一管理,填写完应及时放回原位,合同在领取后必须在24之内归还,如有遗失必须登报挂失。费用由责任员工自行担负。

(2)店秘应做好考勤制度,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前通过邮件发给片区经理、运营总监及人事资源部备份。

(3)做好业绩汇总工作,每周五下班前及每月最后一天上午向片区经理和运营总监提交业绩汇总报表备份。

(4)门店收取佣金必须第一时间交给店秘,再由店秘在收款当日将佣金交由总部财务人员或存入公司账号。

(5)每月5号之前将店内所有员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罚款。汇总计算交由店秘管理部门。

九、门店内外卫生制度

(1)任何员工都有责任保持店内外整洁,地上杂物应及时捡起放进垃圾桶。地面保持干燥、干净。桌面、座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水印。办公桌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文件、笔、本等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得在桌子上乱写乱画。办公椅和客户接待椅,电脑要摆放整齐划一。

(2)门店内卫生应每天早晚打扫一次,早上由早班人员打扫,包括:扫地、拖地、擦桌子、擦房源展板等。晚上由晚班值班人员离店前打扫。由店长负责检查。

(3)门店门前2米内应保持干净,地上没有烟头,废弃物。店内员工一律不准在门店前吸烟,如吸烟应离开门前至少8米距离。不准长时间在门口逗留。

(4)自行车及电动车不得摆放在大门门口及两侧,不得在房源张贴橱窗前摆放,电动车充电原则上把电瓶拆卸在店内充电,或摆放在上述以外的地方用接线板充电,充好电后要及时把接线板收回店内。

(5)橱窗玻璃及背景墙,水牌,杂志架等,每周至少擦拭两次,做到无污垢,无水印,无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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