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创业培训补贴政策相关内容

2017-06-13

为支持大众创业,政府对创业者提供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2017年创业培训补贴政策相关内容。

2017年创业培训补贴政策相关内容:政策依据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32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余市享受政府补贴就业创业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余人社字[2014]18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6号)。

2017年创业培训补贴政策相关内容:创立培训机构条件

1、具有独立资格,取得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

2、有一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经历;

3、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和创业组织工作;

4、有标准场地和设备;

5、有2名以上取得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讲师;

6、有5名以上专兼职创业服务专家。

2017年创业培训补贴政策相关内容:培训对象

有创业项目或创业愿望及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为毕业学年(自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创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2017年创业培训补贴政策相关内容:培训期限

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时间为7天,GYB+ S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时间为10天,由培训对象自行选择。创业实训培训时间为7天。

2017年创业培训补贴政策相关内容:培训流程

创业培训按照以下工作流程组织开展:

1开班申请

创业培训机构在开班前7个工作日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开班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开班申请报告、开班申请审核表、培训机构资质证明、课程安排表、学员花名册、培训对象身份证明(首次开班的还应递交培训教材、培训教师的教案及课件)、教师资格证书。创业培训每期开班人数不超过30人。

2过程巡查

人社部门与就业机构以班期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督导,据实填写《巡查情况记录表》,作为核实培训补贴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核实、纠正,严重违规的责令中止培训。每个班期现场巡查不少于2次。

3结业考核

培训机构每期培训班结束前5个工作日向就业机构提出结业申请,结业时由培训机构组织学员独立制作完成创业计划书,合格的学员给予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4评估验收

培训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人社部门和就业机构根据巡查情况结合考核情况、台帐建立情况等,对本期培训班进行审核评估,提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评估意见,并作为下年度培训机构认定的主要依据。

2017年创业培训补贴政策相关内容:创业培训补贴申领

创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后,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1、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

2、评估验收表;

3、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4、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村户籍户口本、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毕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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