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生育保险怎么报销_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生儿养女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而基本上每个人也都会为自己购买一份生育保险,而买了生育保险又该如何报销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买了生育保险的报销方法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买了生育保险的报销方法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以北京为参考):
1、女职工怀孕及住院期间所有检查及收费单据
2、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审批表“只需要一份。
注意事项:
A:手册编号:就是填医保蓝本上的那个编号
B:社保登记证号:社保登记证上的号,以110开头的那个
C:.总金额:事先把所有的单子的金额合计一下
D:其中“药费、,检查费、治疗费、其他”这几项需要您从这些收费单子中单独统计出来(由于不知道这些,在社保只好用手机一项项单独统计出来,30张单子都要单独分开统计,增加我的工作量,汗S,那里居然借不到计算器。只好用手机的计算器了
E:住院日期,出院日期:均要填写。
F:张数:填写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有多少张就填多少张。
3、其它:
A.出生医学证明 (复印件)
B.医院出示诊断证明书 (复印件)
C.男女双方结婚证 (复印件)
D.生育服务证 (复印件)
E.女方医保蓝本手册 (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在最下面签字,加盖公章。交给工作人员,他送给你一张打印的单子,然后填上职工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以及申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就可以,然后他会要你21天后去那领取明细单。
注:最好带上公章,所有的证件带上原件,都要准备二份复印件
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剩余保险的报销比例
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