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买房指南:最新限购限贷政策一览
2017年1月7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在官网发布消息“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自1月6日起,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商业办公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在此期间暂停此类项目的网上签约。”
所谓商业办公项目,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住房”。在上海,目前商住房不受限购政策的影响,即使首付比例最低为50%,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还上浮10%,但它仍然成为不少人置业或投资的重要渠道。
随着此次暂停网签的情况发生,下一步是否会出台商住房限购的政策不得而知。截止至2017年1月,上海市限购限贷政策如下:
上海限购政策:
1、本地户籍
(1)已婚家庭(含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限购两套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2)上海籍成年单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
(3)上海籍未成年人只要所在家庭不限购,可以单独上产证。
(4)限购政策(2011年1月31日)前上海籍购房人各自和父母共有2套以内住房(≤2套)提供关系证明,可不计入购房套数。
2、外地户籍
(1)在上海市范围内家庭名下无任何住宅类房屋且符合网签日期前63个月内累计正常缴满60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宅;
(2)拥有1套及以上本市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3)无法提供符合网签日期前63个月内累计正常缴满60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4)外地户籍成年单身,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外地未成年人限购。
注:因政策偶有调整且上海各区域具体要求略有差别,如需了解更加具体的内容可咨询各房地产交易中心。
上海限贷政策:
1、商业贷款
(1)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公积金贷款
(1)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首付比例仍为30%(住房面积大于90平),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最低首付比例为20%;
(2)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下调10万元;
(3)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4)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
(5)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
小贴士:上海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
普通住房应该同时在房屋类型、成交价格、建筑面积三个方面满足如下标准。不能同时满足条件的为非普通住房。
(1)房屋类型: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成交价格:内环以内:≤450万元/套;内外环之间:≤310万元/套;外环以外:≤230万元/套。
(3)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