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绍基书法作品赏析

2017-06-01

何绍基的小楷兼取晋代书法传统,笔意含蕴,行草书融篆、隶于一炉,骏发雄强,独具面貌。他的篆书,中锋用笔,并能掺入隶笔,而带行草笔势,自成一格。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何绍基书法作品,希望对你有用!

何绍基书法作品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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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绍基书法作品图片2

何绍基书法作品图片3

何绍基书法作品图片4

何绍基​生平简介

何绍基(1799年—1873年),湖南道州人,字子贞,号东洲,别号东洲居士,晚号猿叟。他是清代诗人、学者、书法家。何绍基代表作品有《惜道味斋经说》、《东洲草堂诗·文钞》、《说文段注驳正》等。

其父何凌汉,官户部尚书。何绍基早年是阮元、程恩泽门生。道光十五年(1835年)举乙未恩科乡试第一(解元),道光十六年(1836年)中式二甲进士,后任翰林院编修、文渊阁校理等职,咸丰二年(1852年)任四川学政,因谤卸官,主讲济南、长沙等地书院。何绍基出身于书香门第,其父何凌汉曾任户部尚书,是知名的藏书家。何绍基兄弟四人均习文善书,人称“何氏四杰”。

嘉庆四年农历十二月与弟绍业一同出生于东门乡东门村一耕读民家。幼年家境贫寒,他和弟弟随母就食于州西小坪舅舅廖氏家。8岁随母入京,早年是阮元、程恩泽门生。18岁应京兆试,取眷录。道光十一年(1831年)取优贡生。道光十五年(1835年)中举人,次年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文渊阁校理、国史馆提调等职,曾充福建、贵州、广东乡试主考官。咸丰二年(1852年)任四川学政。为官仅两年,次年因条陈时务得罪权贵,被斥为“肆意妄言”,受谗言所害,降官调职。遂辞去官职,创立草堂书院,讲学授徒,咸丰六年(1856),由四川出发,经陕西等地到达济南,主讲于山东泺物书院。讲学之余,尽游济南大明湖、趵突泉、珍珠泉、千佛山等处,留下许多诗句。咸丰十年(1860年),受长沙城南书院之邀离开济南赴长沙。前后在山东和长沙城南书院教书达十余年。晚年主持苏州、扬州书局,校刊《十三经注疏》,主讲浙江孝廉堂,往来吴越,教授生徒。一生豪饮健游,多历名山胜地,拓碑访古。光绪四年(1873年),病逝于苏州省寓,葬于长沙南郊。

书法家应该具备的素质要求

中国书法,是书写汉字的艺术。一个受过传统文化教育的人审视书法作品的线条节奏、结体韵致时,能触摸到作者感情的脉搏,震颤的心弦会随即发出清响与其和鸣,整个身心会完全沉浸在超然的境界之中。从这一点讲,它也就不同于一般的写字,它有着对书写工具(软性毛笔)的高难度技巧驾驭、造型元素(汉字的字型与结构)的巧妙组合。通过这样一个文字——书写——书法的动态过程,在笔画的粗与细、方与圆,墨色的浓与淡、枯与湿,字形的大与小、繁与简,结体的疏与密、正与侧等等的转换交错之中,由时间的连续凝结为与空间的共存而成为艺术品。

书法,不是书写文字的方法,写字与之相比有着本质差异。常人往往是以可读可识然后可赏为基本理由来认识书法;写积极向上的词句或意境优美的唐诗宋词;匀称端正的笔画、平平整整的结体,就认为书法内容即等于文字内容,书法即是写好字。这便产生了根本的混淆,导致出截然不同的判断立场。从欣赏的角度讲有此现象,从创作实践的角度讲也有此现象,几乎自古至今都在争论,其焦点也就在于对书法艺术本质性的认识上。笔者近几年常与书道同好为此争辩、交流,从未能取得统一认识。但有一点较少异议:把字写好,追求尽可能达到的艺术水准。然而,这种高的艺术水准又当如何界定呢?似乎是各人站在各自对书法理解的立场上,互为褒贬,莫衷一是。但都又不得不承认,被称之为好的东西,是能够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因为历史对一切事物都是公平的,它不取决于谁怎样说。就具体作品而言,关键也应是其艺术含量的高低,这显然不受制于一时一地及个人的好恶与否。

书法是艺术,是一种形式单纯而意蕴丰富的意象艺术,它具有巨大的艺术魅力和很高的技术性和形式感。书家对书法的追求目标是一致的,即做历史的超越,达到历史流程中尽可能的高度。由于每个书法实践者的际遇、修养、悟性、见识、审美经验等等的千差万别,能够做到超越既往历史和达到相当艺术高度的人,可以想见会是很少的。但“涓涓细流、汇成江海”,作为一个书法艺术的追求者,是能够在历史的进程中确立自己的位置的,这表现在对目标的确立,和实现目标,以及对历史的把握和超越等等方面。本文也将对这方面就有关问题作些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书法家的人格修养:

书法是风雅、斯文、高洁、郑重的艺术。清·刘熙载《艺概·书概》中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贤哲之书温醇,骏雄之书沉毅,畸志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宣和书谱》记载:“鲁公平生大气凛然,惟其忠贯日月,识高天下,故精神见于翰墨之表者,特立而兼括。忠臣烈士,道德君子,端严尊重,使人畏而爱之。”书法既可见性情,更可见人品。因而,对追求书法艺术的人来说,理应保持严肃、崇敬的态度。“书为心画”,首先,书法作品是艺术,不是商品,是书家人格修养的结晶。不能把从事书法创作或研究与商品等同,虽然不否认书法作品是有其艺术价值和收藏经济价值的,但一旦视作商品,创作者会失去审慎态度,斤斤计较于毫厘得失,沦为名利的奴隶,不可回避地会曲意逢迎,而走向追求艺术完美的反面。无异于对自身人格、人品的抛弃和自污。其次,书法是展示书家情怀胸襟,表明个人风雅意趣,陶冶欣赏者心境意绪的艺术形式,不是追名逐利的手段。不难见到不少当今自称书法家或自我标榜为著名书法家的人,在还搞不清书法与写字尚有多少不同时,却在投机钻营。因为有一个简单原因在诱惑他们:是书法家就可以有名,是有名的书法家其作品就可以卖钱。包括一些行政领导人,社会名流,甚至名人家属、子女等等都向书法家靠拢。不过是中国人,识得汉字,摸得起毛笔,加上具备其他得天独厚的条件,忽然之间就成了“书法家”,且还是“著名”的,这不能不是书法的悲哀。

书法不是雕虫小道,非一朝一夕所能见成效。一个书家的成才应是对技法的勤学苦练与朝夕揣摩;具有欣赏能力与见多识广,及敏锐的判断优劣的眼力;对书法史的流变演进的了解熟知,对历代书法的领悟和体会;对相关学科的见识修养等等的了解与掌握。不知文字产生的历史、不知书体的演进流程,不知历代书法的生发、变迁、承传,不知《九势》、《笔阵图》、《书谱》、《艺舟双楫》等等书论和诸多基本常识、基本典籍为何物,自称为书法家,将是很值得怀疑的。指出这些并非是要专门精通于此,但粗略的了解仍然是必须的。因为,时下太多的旁门左道,被传媒渲染的都是天下绝招,搞得急于求成者极尽能事的以“倒书”、“一笔书”、“足书”、“舌书”、“天下第一榜书”等等来哗众取宠,愚弄视听。这些江湖杂耍,会被不懂的人们以为这就是中国书法。

创新,是建立在对传统的深刻理解、把握后的水到渠成。一些初练书法者耐不住寂寞、长久的苦练,为一夜成名而别出心裁,搞一些歪门邪道,绝然是在亵渎书法艺术。正因如此,真正的书家应当是有着纯真的人格美的,是通过真正的书法艺术来标示出自己的高风亮节的,是能够以优秀作品引导人向善求美的,会由衷地启发人们体会艺术美并因之受到熏陶的。换句话说是为社会服务并得到社会承认的。从而也完善并实现着对艺术追求的自身价值。所谓“静正守恒”,作为整个人生修养,在一“静”字。做任何事,须要先养静,习字作书更是能静才不至于浮躁,用心揣度,悉力运行。正,即是人格品行的端正,它具有道德规范的意义。所谓“一暴十寒,未有能生者也”的一代名师王羲之,以至于唐宋各名家,哪个不是苦练数十年而持之以恒才成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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