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探讨论文

2017-06-09

义务教育,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定义就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应当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给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义务教育探讨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义务教育探讨论文篇一

《义务教育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摘要]此论文主要是通过介绍义务教育以及其性质,阐述政府工作报告对义务教育的影响和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新变化。

[关键词]义务教育 教育 政府 发展

[中图分类号]G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3-0109-02

一、当下对义务教育的定义

义务教育,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定义就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应当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给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本质就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的教育制度。[1]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的目前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随着社会经济的继续发展,义务教育的规定年限将呈现继续被向前或向后延伸的趋势。从社会角度看我国教育是为群众服务,支农、富农、为农,培养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二、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

(一)公益性

公益性,一个国家的教育事业在现代社会属于公共事业,这就从社会的层面上要求它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尽可能使每一个公民受益。公益性和免费性其实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农村学校而言,目前我国大部已实现全部免除学费、杂费。但对于城市义务教育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的教育财政拨款来实现。

(二)统一性

统一虽然并不是整齐划一,但要求我国各方面教育发展必须趋向于公平这一理念。这也是当下全社会共同讨论的话题,人们站在自己的角度上看待教育的不公平待遇,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以使教育事业趋向于最大限度的公平。

(三)强制性

强制性在社会科学领域又被称为是义务性。义务总是与权利相对等,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社会公民在享受社会的其他权利的同时必须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只有这样我们国家才能实现教育强国的梦想。[2]

三、义务教育的发展历程

义务教育最早源于德国,宗教领袖马丁・路德首先提出义务教育的概念。改革胜利后,为使人们都有学习《圣经》的能力,路德颁布了义务教育法。德国在1619年的有关教育法令中规定: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必须让6~12岁的孩子进入学校,这是义务教育最早在相关法律中被提出。在1763年到1819年,德国基本完善了义务教育法规。[3]

工业革命后,义务教育发挥着使人们掌握工业知识的任务,义务教育的时间也由最早的3个月至6个月,发展到6年,直至现在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9年。

清政府在20世纪早期草拟清朝政府有关各阶段教育文件时采用了“义务教育”“强迫教育”等这些顺应时代发展的词语。

1903年,清政府发布了《奏定学堂章程》(旧称“癸卯学制”)。在我国封建社会末期开始创办义务教育是1911年,在这一年清政府学部专门安排人员在北京主持召开由封建社会上层人员参加的教育会议,会议最终审议通过了《试办义务教育章程案》等继续发展教育事业文件。[4]

1912年,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学校系统令》,即《壬子学制》,也是规定了“初等小学四年,为义务教育”。至此,从清政府即将退出历史潮流以来,草拟、酝酿了将近10年的义务教育之议案,终于被审批通过。1937年,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学龄儿童强迫入学暂行办法》,这个时期的义务教育被定义为强迫教育。

1949年建国后,20世纪50年代初期应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及以后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国家宪法中,都明确规定每一个中华国民公民有接受教育的相关权利与义务。[5]

四、义务教育的现状分析

对于生活在城市的每一个家庭而言,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之间的不均衡,甚至不平等发展被人为地、想当然地分成所谓示范学校和普通学校、重点学校等。对大部分中国城市家庭来说,让孩子接受最优良的教育是家庭的重要责任,每个家庭都对孩子的教育给予重大的经济投资,时间投资,精力投资。当下许多城市中不同程度、类型的培训机构的发展就是最好的证明,很多家长为了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教育资源不惜重金给孩子弥补在义务教育中的缺失,师资力量变成了他们的主要追求,教学质量也是他们的基本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讲,花高价择校借读只是人们对不平等教育的一种反抗,义务教育培训机构的发展更是反映了我们城市义务教育当中的深层次问题。[6]

(一)近几届政府工作报告对义务教育的影响

通过总结前四届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可以认识到在过去几年里,中国的教育取得的最大成绩就是国家农村教育在这几年来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各级政府动真情、出实招、加大力度、加快工作,我国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二)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推行以来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重新回望我国前几届政府领导在发展贫困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方面所做出的各项批示,以及目前已经取得的丰硕成果。当前全国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恰如其分地反映了这几年我国农村和较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所取得的巨大成果,所有这些我们生活周围的变化对于每一个以农业为生存基础的家庭,对于每一个农村出生的孩子来说,所带来的各方面美好尤其是增长知识、提升自己的机会是不言而喻的,为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继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于我们国家整个公共教育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和国家国际地位的提高,都具有伟大的战略意义,同时也将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政府在教育工作部署当中,确立了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关键性地位。决心以更大的精力和更大的财力,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强劲发展势头。生动地体现了新时代条件下科学发展观在教育工作当中的指导性作用。在我们国家,农村义务教育是我们整个义务教育的主要支柱事业,无论从学校数目、教师数目还是学生数量来讲,都达到了80%以上。[7]

一方面,在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完成之下,全国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增长,全国入学的巩固率、升学率提高,初中的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迅速提升。另一方面,随着我们农村寄宿制工程的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规模不断扩大,住宿条件得到了相当的改善,为大量的农民工学生寄宿制学习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因此,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依然任重道远,需要继续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工作的重点,不变地坚持下去,继续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继续努力改善农村的办学条件。需要进一步把提高农村教师的质量和加强农村教师的培训作为重点。同时,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指导、反馈,加强对农村各种改革的指导,加强农村信息化的应用,努力化解教学当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这几年农村教育的发展,在硬件方面、入学率、巩固率方面,和城市的差距明显减少,但是在内涵、质量方面,我们还需要花更多的力气。通过布局调整,优化教育机构,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还通过职业教育解放了农村富余劳动力,更多青少年接受教育有利于社会稳定。

总之,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不断地把义务教育推向前进,需要全社会各界人士一如既往地支持与关注义务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教育学基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2]王道俊,郭文安.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

[3]吴式颍.外国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4]孙培青.中国教育史[M].北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5]司晓宏.教育管理学论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7]米庆安.马艳.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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