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2017-06-09

商业银行的概念是区分于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论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希望能帮到你。

论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可分为两种,即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是指金融企业以科学的组织方式在货币和资本市场进行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的总称。

混业经营制度的特征是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如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业务、短期信贷与长期信贷业务、银行业务与非银行业务之间不作或很少作法律方面的限制。

而分业经营是一种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分别设立机构独立经营业务的经营方式。

这两种经营模式各有利弊:分业经营模式以英、美、日等国为代表,综合分析英、美、日等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和地区,发现其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积极作用,能有效地降低整个金融系统运行的风险,它通过限制商业银行经营证券业务,划清证券业与银行业的资金来源,有效地控制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风险和投资风险,从而使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得到控制;能够集中力量,进行专业化服务;分业经营可使监管部门实行分业管理,促进金融监管的专业化分工,明确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能。

混业经营模式以德国为代表,混业经营模式本身具有分业经营模

式所缺乏的某些优势。第一,混业经营模式增强了商业银行对金融市场变化的适应性。一方面从市场营销优势看,它可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从而迅速满足客户需求,使客户享受到整体服务和综合定价的优惠,同时可根据不同客户的要求量体裁衣地满足其定制的金融产品。有利于与客户建立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从市场收益优势看。混业经营能使商业银行根据不同金融业务的市场增长潜力和赢利水平,集中向优势业务倾斜,提高收入来源,保证整体赢利能力。第二,由于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广,因此有利于实现其经营规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第三,降低银行风险。混业经营的银行能比较全面了解、掌握客户的财务、经营状况,从而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能提高贷款和投资的质量,减少经营管理的难度和资金动作的风险。同时,通过资产和负债在各个业务领域中的灵活调度,长、短、固、流等多种匹配、组合,实质性地降低银行风险,促进稳健经营。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现状---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

我国现阶段的经营模式是分业模式。1993年以前实行混业经营。从建国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银行业在中国金融体系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开创了证券的发行和流通市场,银行在资金、人员、技术和组织管理上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1992年下半年开始,伴随着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的出现,各专业银行都介入了股票、房地产、保险等业务,导致了金融秩序混乱甚至于一度失控的局面。因此,国家于1993年7月开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1995

年5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实行银行、证券、信托、保险业分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目前我国金融业选择分业经营模式具有积极的意义及现实需要: 首先,银证分业经营有利于我国在现阶段快速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是从银行与财政分家开始起步的,以后经过了中央银行与国家专业银行的分离,国家专业银行与区域性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三大政策性银行与专业银行的分离等几大关键性步骤,从而形成了目前的金融市场体制利格局,实践证明,这种体制是适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需要的。

其次,分业经营模式有利于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和投资银行的迅速成长。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是金融体制深化改革的难点,而发展投资银行业,建立资本市场,推进风险与收益较为对称的直接融资体制的形成,一定程度上,将缓解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难度。同时,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业经营,有利于减少金融体系的剧烈竞争,给刚刚发展起来的投资银行提供宽松的生长环境。

第三,从目前看,分业经营有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起步不久,各项法规不健全是个突出缺点。无论在实际操作上、管理上还是在市场监管上,都远没有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第四,分业经营分散了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一方面分业经营后,商业银行不再是全国唯一的资金融通主体,高风险的长期资本融资由

投资银行来完成。另一方面,由投资银行实现的企业资本金社会化分散了金融体系的风险。

虽说分业经营有其一定的优点,但是当前我国银行业分业经营的必要性与面临的挑战。目前,我国银行业的开放程度还不高,金融市场体系、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监管水平低,资本流动性差等许多条件还达不到金融业混业经营条件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分业经营是必然的选择。因为分业经营有利于国家监管,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而一旦实行混业经营又无法依靠自律、法律机制约束,难以有效控制风险。

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即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传统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业务渗透成为全能银行,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实行混业经营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虽然现阶段我国存在分业经营的现实合理性,但随着我国经济进一步市场化、国际化的挑战,混业经营模式本身具有优势和科学合理性,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制度进行制度创新,顺应国际金融业发展的潮流,向混业经营的全能制银行发展,以实现制度创新所带来的潜在利润。在全球金融一体化背景下,各国纷纷走向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我们不能脱离这一既成事实来论证分业经营在我国的优越性和混业经营在我国的危险性。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不仅是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适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必然要求,而且也是使商业银行自我完善和发展以及推动我国市场经济向前发展的必然要求。

论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

客户可根据需要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结算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存入用于日常结算、提取备用金等使用的资金,该帐户内资金可随时存取。活期存款帐户按照结息日(清户口)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本金元以下尾数不计息。单位活期存款一般按季计息。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企业)或批文/登记证书正本(非企业)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正本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书;

5、财务人员会计证复印件;

6、单位财务专用章、有权人名章及公章;

7、如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客户,需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还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证明;

8、我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开立一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2、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

3、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开立的出具借款合同;

4、异地借款需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帐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

5、因其他结算需要开立的出具有关证明。

开立临时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临时机构: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注册验资资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3、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

4、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营业执照正本、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

5、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开立专用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2、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

3、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主管部门批文或证明;

4、其他人民银行未规定而按有关规定需要开立的,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5、合格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需开立专用存款帐户的: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特殊帐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帐户);

6、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需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帐户的,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论商业银行的特征

(1)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它也具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它与其他企业一样,以

利润为目标。

(2)商业银行又是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于经营对象的差异。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商品…一货币和货币资本。经营内容包括货币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者与之相联系的金融服务。从社会再生产过程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是工商企业经营的条件。同一般工商企业的区别,使商业银行成为一种特殊的企业——金融企业。

(3)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更综合,功能更全面,经营一切金融“零售”业务(门市服务)和“批发业务”(大额信贷业务),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而专业银行只集中经营指定范围内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服务。随着西方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专业银行的业

我国的商业银行务经营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但与商业银行相比,仍差距甚远;商业银行在业务

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包括:经营上具有优势。

5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12家中小型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

其余还有137家城市商业银行和约203家农村商业银行(其中约16家正在筹建,所有农村合作银行均要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外加邮政储蓄银行。

另外,自2007年3月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开业以来,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536家,其中已开业44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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