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两类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担保

2017-04-17

贷款买房已经是目前市民买房的重要方式,但是买房时贷款的审批却让很多人受限。今天我们看一下潍坊市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情况,哪些情况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哪些情况需要提供担保?

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群

1.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显示,根据潍坊市2015年5月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借款人或配偶任何一方的信用不良记录连续超过3次或累计超过6次,或有其他逾期贷款和信用卡逾期欠款的,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 在潍坊市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不能在潍坊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为妥善解决信用不良记录较多的职工和外地职工不能在潍坊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大限度满足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在防范资金风险的前提下,潍坊市公积金中心分别于5月12日和21日出台了《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暂行规定》和《关于调整信用不良记录较多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允许有上述情况的职工在提供保证担保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要求此类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范资金风险。提供保证担保的可以是自然人(简称保证人),也可以是担保公司。

目前,与潍坊市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担保公司有10家,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任一家,具体公司和联系方式可到各公积金营业厅或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

选择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人应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担保费收取标准由借款人与担保公司双方协商确定,担保公司应将收费标准及是否需要反担保等问题主动告知借款人。借款人与担保公司商定担保事宜后,应签订《担保合同书》,《担保合同书》签订后,担保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担保。借款人可就担保公司的不当行为向市公积金中心投诉,投诉电话12329。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