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个人房产赠与 需要缴纳这些税费和材料

2017-03-30

我们知道,将房子过户给他人,有三种形式,即房屋买卖、房产赠与和房产继承。今天,我们来说说在杭州,个人将房产赠与他人,需要缴纳哪些税费?要准备哪些资料?

(如果个人想要了解在杭州房屋买卖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可以点击:

房屋买卖交易税费//zhishi.fang.com/xf/hz_205730.html)

一、税费种类及税率

1、受赠方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赠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赠与方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1)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申报流程

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领取票单

三、申报材料

(1)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的《房产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告知单》原件。

(2)房屋赠与协议或公证书原件或复印件(须校验原件)。

(3)原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有原房屋契证的提供契证原件。

(5)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和大使馆证明复印件。

(6)系夫妻共有产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明复印件。

(7)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一方所有的,还须提供财产约定书原件。

(8)无偿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交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9)无偿赠与非亲属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赡养)关系证明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0)非住宅类要提供评估报告书原件。

(11)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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