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文员管理规定
为充分调动消防文职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制定了哪些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消防文员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消防文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值班卫生制度
第一项 每天上午、下午上班签到,提前5分钟到队,上班之前将各自卫生区打扫干净。
第二项 每天下班后关闭电脑、电灯、打印机等设备,电源开关全部关闭。
第三项 办公室内严禁嬉戏打闹、大声喧哗,谈论与消防业务无关的事情,以致影响其他人员办公。
第四项 不准在办公电脑上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或玩电脑游戏。
第五项 办公桌面整洁,不准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第六项 接打私人电话要回避,禁止在办公室接打私人电话时大声喧哗、说笑、哭闹等。因殊情况需要占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事的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
第七项 朋友或亲属非因公来队办事,在办公室外沟通商量,避免打扰其他人员正常办公。
第二章 礼貌礼节
第八项 文职人员必须有礼节礼貌,体现应有的文明素养,促进单位内部的团结友爱和互相尊重。
第九项 不搬弄是非、说三道四、拉帮结派、煽风点火,
行为举止有教养,有涵养。
第十项 文职人员遇见领导时,应主动问好;进入领导房间,应当喊报告或者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领导首次进入文职人员办公室时,全体文职人员应当起立;上级领导来单位检查工作时,第一次遇见领导时,应当向领导问候“首长好”;在首长或上级领导进入办公室时,应当自行起立。
第十一项 着装符合相关规定,要大方、简洁、庄重,女文职人员不得披头散发,不得浓妆艳抹,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男文职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不得敞胸露怀。外出时,除单位正常活动外,全体文职人员应着便装。
第十二项 接待外来人员要来有笑脸相迎、一杯热水招待、走有招呼相送。因公外出办事,注意说话方式和社会影响,维护消防部队良好形象,做到以队为家,以队为荣。
第三章 办公秩序
第十三项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人单位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团结互助,文明礼貌。
第十四项 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本职业务,随时接受工作调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五项 每周一上午召开防火办公例会汇报上周工作,对下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六项 加强防火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执法培训和防
火岗位资格考试,熟悉掌握办公自动化和相关法律文书录入流程。
第十七项 积极协助大队领导、防火参谋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事项,严禁出现“棚架”和相互“推诿”现象。
第十八项 明确个人分工,每天查看个人工作进度,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总结和上报相关数据、报表,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第十九项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事故管理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四章 请销假制度
第二十项 请假的需填写《新区大队文职人员》请假条,请假条填写须规范,1日内由值班防火参谋批准。1日以上须经大队值班领导审批,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队。
第二十一项 例如上班途中遇到特殊情况等迟到情况,可提前电话告知值班防火参谋,归队后补写请假条备案,否则按迟到处理。其他情况严格按照请假程序,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离队,否则按早退、旷班处理,严禁打电话、发短信请假。
第二十二项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公休假,每年累计公休假期10天。产假、婚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保密规定
第二十三项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打听、不传播、不泄漏工作秘密。
第二十四项 工作期间,所了解、掌握、保管、存留的消防大队的资料、文件、光盘、优盘均不允许擅自携带、泄露出消防大队。
第二十五项 不得将消防执法、行政处罚等敏感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影响消防执法。
第二十六项 不得对外随意诋毁、宣扬消防大队管理、执法中的负面信息。
第二十七项 文职人员不得在公安信息网上开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网站(页)、聊天室,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侮辱、诽谤、诋毁他人及破坏他人名誉;不得在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上编造、转发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有害信息;不得在互联网站开设个人微博等自媒体。发现有害或有损部队形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 未经批准不得散发与部队有关的一切图片影像资料,严禁违规使用和上传的消防标识、消防符号、消防制服照、部队营区照等内容,严禁发布和转发的炫富、装萌、对骂、猎奇、重要勤务、敏感事件等信息。
第六章 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 迟到、早退、不假外出一次扣50元,旷班一次扣100元。每月迟到、早退、不假外出累计超3次,旷班累计2次者,予以辞退。
第三十条 传播谣言、寻衅滋事、互相拆台、打击报复、不团结协作的,情节较轻的发现一次扣5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一条 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时,挑肥拣瘦、敷衍了事、私自降低工作标准,因态度和责任心问题未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一次扣50元。
第三十二条 稿件奖惩具体内容参考《新区大队宣传奖惩规定》,抄袭他人稿件造成不良后果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对本人进行封稿1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三条 因疏忽大意、使用不当而导致公物损坏的的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十四条 违反网络信息安全保密规定,将计算机“一机两用”或在消防信息网上设置链接个人主页、聊天室、联机游戏和未经批准的论坛,被市局、支队监控并查处的一次扣1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五条 在大队检查卫生时发现脏乱差的扣除50元,打扫标准高的奖励50元。
第三十六条 不遵守保密制度,影响大队执法或损害部队形象予以辞退。
第三十七条 违背命令、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八条 不安心工作、工作责任心差或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严重影响文员队伍管理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九条 适时召开军人大会,对落后的同志进行教育帮扶。
第四十一条 每月全勤奖100元,奖予当月按时上下班且未请假人员,年终按绩效工资发放。违反本规定扣除相应数量,扣完为止。
第四十二条 文职人员岗位表现评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年终报支队优秀文员1名,大队给予支队同等奖励。
第四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的,取消优秀文员资格。
本规定由2012年12月起实施,相关规定就此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