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补课致家长一封信

2017-05-31

书信历经岁月的积淀,逐步具备和完善了文学审美属性。学生补课致家长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了学生补课致家长一封信范文,供您参考!

学生补课致家长一封信范文一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多年来,在市、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你们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我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此,我们真诚地感谢各位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关心与支持!

当前,“有偿补课”的歪风屡禁不止,少数教师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学生办班补课,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了教育形象,阻碍了教育的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一直以来,亳州市教育局、涡阳县教育局和我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在此,学校再度重申,坚决禁止有偿补课,学生不得参加任何有偿课业辅导活动,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属于违纪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

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治理有偿补课需要广大家长的支持与监督。希望各位家长自觉抵制教师办班补课的歪风,积极引导孩子参加健康向上的体育锻炼、读书和社会实践活动;希望各位家长要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功能和作用,关心孩子学习和生活,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与孩子进行交流,给学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提高学习效率,还孩子一个健康成长、自由发展的空间!

我们真诚的欢迎社会各界和家长对我校有偿补课现象进行监督、举报,如果情况属实,我们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最后,祝家长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祝你的孩子快乐学习、健康成长、不断进步!

涡阳县第三中学

2016年2月

学生补课致家长一封信范文二

尊敬的家长:

您好!我们衷心地感谢您对子女的关心和教育,感谢您对我局和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和省教育厅《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对全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严重违背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道德。严禁有偿补课,是培育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实施我区建设“上品教化升级版”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师德建设、培养党和人民满意好教师的必然要求。

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促使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防止教师“课堂不教课外教”和“有偿补课”现象的发生,现特向家长告之以下事项,请予以支持和配合!

1

要充分认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危害性,自觉抵制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与交流,协助学校解决孩子在学习上遇到的困难问题。

2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违反上级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番教通〔2016〕59号)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

3

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要建立长效机制,接受社会的监督。我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组织人事科负责,中小学校有偿补课由中小学教育科负责。欢迎家长们监督举报。

4

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同时,我局将要求学校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如有需要,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辅导。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16年7月7日

学生补课致家长一封信范文三

各位家长:

为更好地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的调整》(黑办发{2014}27号)、漠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漠河县教育系统2015-2016学年上学期期末及寒假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漠教发{2015}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我校教师办学行为,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现就关于禁止教师假期私自办班补课事宜通报如下: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教师办学行为,严格禁止教师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禁止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对违反规定人员严肃处理:对补课教师由学校立即做出停止工作处理,取消三年内评优晋职资格。以上规定请家长给予监督。

举报电话:0457-2887270

校长电话号码:13845767211

漠河县育才学校

二0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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