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教育论文
公共安全教育在中国的教育体系中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中国的中小学和高等院校都开展了行式多样的公共安全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成人教育行之有效的公共安全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安全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公共安全教育论文范文一: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创建问题研究
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社会转型的多元化,使得社会不安定因素日益增多,公众对公共安全治理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公共安全治理问题已成为国家、组织、个人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构建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加强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已成为政府实现公共安全治理目标的基础和保障。大学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成员,承担着为社会输送合格公民的重任。近年来,随着大学校园内部环境及周边环境的复杂变化,校园公共安全事件频发[1],这对高校公共安全管理和公共安全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有效提高大学生公共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防范技能,已成为高校提高公共安全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和紧迫课题。
一、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内涵
鉴于法律条文的严谨性,从刑法的角度对公共安全的定义进行解读更具说服性。刑法界对于公共安全的定义主要有如下几种代表性观点:观点一认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2];观点二认为,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包括不特定多数人和特定多数人,或者说不区分特定还是不特定[3];观点三认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财产安全[4];观点四认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安全[5]。以上四种观点一致认为,公共安全应包括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安全,只是在是否包括特定人或不特定少数人上存在分歧。从司法实践上看,人们对公共安全的定义和理解,越来越倾向于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安全。从公共安全概念的界定不难看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如何保障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由此,可以将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定义为:通过专业公共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培养大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保护和防范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身体和财产利益不受侵害,提高大学生面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自救自护应变能力的社会实践活动。那么,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至少应包括两个层面的涵义:一是对大学生进行公共安全知识与技能的教育,使之不做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二是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安全素养,强化大学生在公共安全事件中自我保护能力。针对第一层涵义,应该重点培养大学生公共安全意识与安全素质,通过公共安全知识理论的学习,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约束,防止大学生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发生。针对第二层涵义,应重点强化大学生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因此,对高校来讲,一方面,要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内部日常管理,保障校园小环境的公共安全;另一方面,要结合时代的发展和外部社会环境的复杂变化,加强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培育其社会责任感。毕竟,高校承担着育人的重要职能,这也意味着,高校承担为社会输送合格公民的历史重任。
二、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大学校园所处的内部、外部公共安全形势错综复杂,并且十分严峻,使得高校迫切需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实现公共安全治理。从国际上看,虽然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但国际社会并不太平,各种矛盾交织,错综复杂。局部战争,恐怖袭击,金融危机以及跨国性的重大疫情传播等不时出现,影响我国公共安全的外部因素不断增加,并且复杂多变。从国内来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动,利益格局产生了深刻调整,再加上民族宗教问题的影响,使得社会公共安全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尤其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网络化进程的加快,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互相影响、互相转化。水、电、气、通讯等生命线工程和信息网络一旦被破坏,轻则导致经济损失和生活不便,重则会使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陷入局部或暂时瘫痪,社会秩序失控。在上述大环境中,我国高等教育改革进一步打破传统办学模式,开放办学,逐步走向社会、走向市场。而开放型校园的发展,致使校园与社会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影响高校公共安全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也不断增加,高校公共安全治理任重道远。与此同时,大学生公共安全知识匮乏、意识淡薄,使得高校加强公共安全教育迫在眉睫、任重道远。大学生是我国公民中的一个庞大群体,是国家的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当代大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技能是影响社会和学校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本课题组以常州大学城6万余名大学为调查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1000名在校大学生,发放问卷1000份,有效回收956份,回收率95.6%。本次问卷共有45道题,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安全意识、公共安全知识、公共安全技能三个方面。问卷调查结果通过EXCELPIVOTABLE统计分析,发现:(1)大学生公共安全意识较为薄弱。比如,75%的大学生认为“在校期间,重点是预防个人财物和人身的安全,公共安全对个人影响较小”,86%的大学生“在出入宾馆、影院、场馆等公共场所,不注意观察安全通道布局”。(2)大学生掌握公共安全专业知识的深度与广度不尽人意。比如,31%的大学生错误地认为“在学校可以参与宗教活动”,23%的大学生错误地认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公共安全影响不大”。(3)大学生在发生公共安全时急救技能比较欠缺。比如,86%的大学生认为“火场逃生时,要用湿手巾捂住口鼻,匍匐前行”,65%的大学生认为“食物中毒时,可用手指刺激咽部催吐”。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近年来,尽管高校越来越重视公共安全教育,但是大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仍然很薄弱,专业性公共安全知识仍然匮乏,突发事件自救自护技能仍然欠缺。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不健全,师资队伍短缺
目前,各高校或多或少制定了公共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处理办法,但是相对不够系统,不够全面,也缺乏长效机制。在平时工作中,没有认真研究有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没有很好地分析目前的教育与管理中存在哪些薄弱环节,也没有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和预警机制。即使有了预案,也没有进行全面的模拟演示,导致真正发生公共安全事件时,危机事件不能得到迅速有效的控制,生命财产等损失不能降至最低。这样一来,高校应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治理能力大打折扣。据调查,大学生获取防灾减灾知识的主要途径依次是电视、网络、书本和报刊,学校教育排在最后一位。可以看出,高校在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中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优势[7]。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为公共安全教育专业教师的匮乏。很多高校为节省教育教学资源,由辅导员或保卫处人员代为公共安全课的授课人员,而这些人员对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研究不够深入,难以保证教学效果。同时,辅导员、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这些与学生密切接触的教职工,并没有发挥其在公共安全教育过程中的优势,不能通过言传身教使学生警钟长鸣。所以,高校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也要注重提升管理人员公共安全素质,只有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素养,才能言传身教,形成全员育人的总体格局。
(二)教学手段单一,教学内容重理论轻实践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专业教育及青年学生的特点,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节假日中适时进行。”然而,受到师资以及教学资源的制约,大部分高校在大学新生刚入校时,会采取讲座的形式开展公共安全教育。部分学校即便开设了公共安全教育课,但由于教学人员对公共安全研究不够深入,自身也缺乏实践经验,只能照本宣科,泛泛而谈。在教学中没有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不能引入生动的案例,不能安排实践实战演习,知识与技能之间得不到转化,这样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公共安全教育只能流于形式,不能取得实质性的效果。总体上看,目前高校的公共安全教育过于强调安全理论知识及其重要性,而对于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应战能力训练,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技能则很少提及,这样的教学方式犹如纸上谈兵,知行不一,教学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三)教育课程体系不健全,缺乏系统规划
根据前文界定的公共安全概念,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应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进一步讲,应具体到国家安全(政治保卫、国家机密)、生命安全、心理安全、信息(网络)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等八个方面。这些内容应成为公共安全课程设置的主要依据和核心教学内容。但是,高校在设置公共课程时,有关公共安全课程比重却较低,教学内容也难以得到保证。目前,高校开设公共课程主要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三门公共基础必修课及公共基础任修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很少有高校单独开设专门的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课,或者结合高校自身的具体情况,开设切合实际的指导性强的安全教育课程。据杨耀、张峰对四川高校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的调查,“安全教育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高校仅占调查对象的50%;安全教育计入学分的高校仅占30%”[8],可见公共安全教育课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三、完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体系的措施及保障
针对目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高校应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以育人为根本,以加强公共安全教育体系建设为重点,系统有序地推进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有效提升高校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成效。
(一)强化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保障体系
1.组织保障
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研究国家有关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将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置于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列入学校安全稳定发展规划之中。成立由主管公共安全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保卫处(部)、学工处(部)、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心理健康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核心成员的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设在保卫处(部);各学院亦成立公共安全教育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事务办公室[9]。各领导层要积极关注学生的最新动态,研究学生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把握新形势、发现新问题,在规划上要着眼全局,防患于未然。
2.制度保障
为了实现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科学有序发展,高校需要建立完整的公共安全教育制度,一切工作的开展以既定的规章制度为准绳,做到有章可循。首先应制定本校《公共安全教育实施办法》,将公共安全教育作为教学计划的一部分,明确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监控者;明确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与方法;明确学校层面、学院层面在此工作中的分工与相应的职责。同时,还应制定本校《公共安全教育责任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根据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责任事故,采用不同等级的处理办法。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保障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科学有序发展。
3.经费保障
高效公共安全教育费用涉及到研究费用、教学费用、教师培训费、教学演示室布置费、安全演练器材费、专家讲座费、教学器材购置费、宣传费等方面。这些费用可以从教学费用中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的部分支出,同时还可以尝试建立公共安全教育专项基金,可由保卫处(部)或教务处管理与协调,并做到专款专用。有了足够的经费保障,可加强安全教育软硬件建设,避免因经费短缺或不到位而影响学校公共安全教育的正常进行,实现公共安全教育正常化,促进高校长期安全稳定。
(二)整合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教学队伍
公共安全教育队伍建设是要对高校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教师进行系统的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形成全员育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从而保障高校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
1.建立一支公共安全专职教师队伍
高校应设有从事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专职任课教师,并鼓励他们加强理论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到其他学校交流学习,提高教学素质和教学技能。组织教师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教学课程》竞赛,提升教学水平。
2.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作用
辅导员要科学分析社会形势,准确把握大学生共性与个性的思想行为规律,对常见的大学生公共安全突发与频发事件给予防范教育,并做到在事中与事后给予及时、恰当的帮助与指导[10]。继续加强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对公共安全基础知识的积累,提升高校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与处置能力。通过辅导员、班主任等人员,与学生相处过程中进行言传身教,帮助大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3.形成全员育人的总体格局
“全员育人”,即指高校的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工作要做到总体布局,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当然,“全员育人”中的“全员”不仅包括高校的全体教职员工,还应包括社会、家庭,甚至学生本人对自我的教育与提升。因此,对学校心理健康中心教师、保卫处保安人员、宿舍管理人员等与学生接触较多的教职工,均需要进行安全培训,以掌握基本的公共安全知识与技能,使其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不断地对学生施加影响[11]。此外,邀请消防支队的教官、派出所民警等专业人员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不断强化大学生对公共安全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强化公共安全意识。
(三)完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教学体系
1.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传授公共安全知识与技能
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国家安全、生命安全、心理安全、信息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治安安全等八个模块。开展高校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课或者选修课,通过课堂教学方式向学生直接传授公共安全的基础知识、技能。重点是帮助和引导学生了解基本的保护个体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知识及法律法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公共安全事故”为要求,以“身心健康发展,强化社会责任感”为目标,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实践中,学校要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挖掘隐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与显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一起,与学科教学有机整合[12]。
2.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强化公共安全实践技能训练
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不是简单的走过场,不是纸上谈兵,而是一项系统、复杂、需要长期坚持的实践工作,需要真刀实枪地模拟演练。通过对校园可能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进行实战模拟演练,模块化教学,与学生探讨应急措施,告诉学生正确的处理办法,让学生知道面对危险该怎么做,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最大程度地避免伤害。要充分利用班、团、年级大会、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和演练等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12]。
3.利用信息化平台,强化公共安全意识
培养大学生公共安全的意识,在于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安全,什么是不安全;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如何防范不安全事件的发生;遇到不安全因素的存在该如何去应对;如何最大程度地避免自己及他人受到伤害。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高校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发挥网络媒体容量大、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独特优势,通过设立网络安全宣传主页、校园微博、微信、校园安全论坛等方式,及时发布公共安全信息、安全防范小贴士、公共安全案例,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时效性,提高安全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障校园安全。
公共安全教育论文范文二:危害公共安全的法律教育论文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内涵
危害公共安全罪指的是行为人故意或者是过失的施行危害不特定多人的健康、生命或者是公私财产安全的一种犯罪行为。
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了两个主要方面: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其中单位也能够成为其中一部分犯罪的的主体。
2.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或者过失。
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方面。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指的是危害公共安全。关于公共安全的问题,在下面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特征时,将进行详细论述,在此不再赘述。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
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特征
第一,目前学术界对公共安全的观点争议目前学术界对公共安全的观点主要有四种,分别是:①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人的身体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财产安全。②公共安全指的是不特定或大多数人的身体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财产安全。③公共安全指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身体安全、健康安全、重大的公司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活安全。④公共安全指的是特定或者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身体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财产安全。第二,公共安全的实质特征公共安全的实质特征是其危害客体不特定性。第三,公共安全的基本范围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保护的权益是不特定的或者是大多数人的身体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财产安全。这里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将公众的健康、生命或者是财产来作为犯罪的主要内容的犯罪,所以应该加强行为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侵犯;在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目的是将身体、生命和财产等个人的基本法益进一步抽象成是社会利益所保护的对象的,所以应该充分重视起社会性。也可以说是公众和社会性要求必须重视量的多数。公共安全的核心是“多数”而需要将“少数”排斥在外。但是假如是“不特定的”,那么可以这样认为“不特定的”便时刻都有像“多数”发展的可能性,会给社会上的公众感到危险,很有可能给多数人受到很大的侵害。所以公共安全基本范围为:不特定多数和特定的多数,而不特定的少数和特定的少数则不属于公共安全的范围。
2.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方面的特征
第一,过失和犯罪对象的不确定性过失分为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两种。主观上对犯罪对象是不可以进行选择的,这体现出了犯罪对象不特定性质。第二,故意和犯罪对象的不确定性故意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犯罪行为人在故意的情形之下,对将要发生的结果存在希望与放任的态度,在主观上对所要侵害的对象不能够加以选择,不管是谁,都有可能处于侵害之中。
3.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的可选择特征
第一,犯罪手段的不可控制性犯罪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手段也可以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比如爆炸、放火等本身就对公共安全造成很大危害。第二,行为人本身不可控制性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难以加以控制,再加上对自身所控制的对象也难以控制,在客观上造成的伤害就出现了难以预料性,进而对公共安全造成很大威胁。第三,犯罪行为作用的特定对象不可控制性在某些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对象一经实施,便不可控制或者是难以控制,进而造成危害。
三、案例分析
第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例分析第二,以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及核材料管理的犯罪为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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