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道德论文

2017-06-01

公共道德是指由社会全体成员所普遍认许、遵循的道德准则。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共道德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公共道德论文篇1

网络社会公共道德建设探讨

摘要:网络社会公共道德建设是道德建设的全新领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规范有序运行,”通过网络责任主体“三位一体”促和谐,坚持网络道德和网络法律并重夯实制度的基石,以“他律”制度化促网络公德建设,建构网络化管理机制优化网络公德,提升网络公民道德质素,实现网络和谐、安全、洁净、全面发展。

关键词:网络社会;公共道德; 道德建设

1 网络社会公共道德的内涵

网络社会的公共道德是适应网络社会有序运行的客观需要而产生,以维持网络秩序、保障网络社会有序运行为目的,以调节网络社会中“网民”个体的人际关系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首先,网络社会公共道德具有道德的一般特性,即作为规范和原则,是道德认知的产物,强调公共领域中个体的行为规范和德行修养,表现为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与社会、与他人关系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其次,就虚拟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内在秩序而言,抑或就个体体现网络道德规范的主体精神意义而言,网络社会公德更多表现为以“慎独”为特征的自律性道德,是人们对网络持有的意识态度、网上行为、评价选择等的公共观念和价值体系,用来调节网络人际关系和秩序的公约。网络社会的自主性、开放性和多元性直接影响网络社会公共道德的特点,相对于传统社会公共道德,网络社会公共道德显现出更多自主性、开放性、多元性的特点与趋势。所谓自主性,是指强调“自己管理自己”,根据网络利益需要自觉地订立规范。所谓开放性是指不同的道德意识、道德观念和违法行为之间经常性的冲突、碰撞和融合;而网络社会公共道德的多元性则是网络成员自己所特有的多元化道德规范。即在遵守网络主导道德的前提下,网络成员仍然可以按照自己国家、民族、地区的独特道德风俗习惯等从事网络行为。

2 网络社会公共道德建设现状

2.1网络社会公共道德建设主体缺位

(1)网络安全主体缺位 。

在网络安全管理时,基于各部门网络安全级别没有确立,标准不统一,缺乏病毒防范、加密认证、安全评估的规范体系和行为细则,影响了网络安全监管的效能,进而道德建设的基础平台不稳固。

(2)行业利益迷失。

网站在其商业化运营的过程中,逐利使然,信息内容和信息传播无过滤,常常忽视内在的正义价值、诚信理念问题,奉行“商业利益至上”。典型如所谓网络商城不诚信商战,价格欺诈,人为超卖,外部黑客入侵,内部员工谋利泄密等等。

(3)个体道德缺失。

网络时代的道德问题主要源于“网民”在虚拟世界的自律放任。由于网络世界的交往主要是通过操作计算机的键盘和鼠标来实现的,网络虚拟性使得网民“慎独”意识弱化,随意性和肆意性强化,自律和他律降到最低值即使得压抑行为外露的阈值降低,促使了不道德行为的增加从而个体道德选择偏离。

2.2 网络社会公共道德建设内容失范

(1)“语言暴力”升级。

在网络这一虚拟化空间中,体现各种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的网络人偶利用数量产生的力量制造大量误导性的、易冲突摩擦的言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甚至利用网络恶意诽谤等,影响了网络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合法性,放大了网络的负面作用。

(2)“网络三害”联动。

电脑病毒、恶意软件、垃圾邮件这网络三害基于商业利益驱动被广泛用于各种不良目的,导致信息泄密、成果剽窃、秩序失衡,恶之花绽放,直接影响到网络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生态环境。

2.3 网络社会公共道德建设的制度问题

(1)制度的错位和缺位。

制度是公共道德构建过程中运作各环节的具体约定,是要求网民共同遵守的行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网络管理中缺乏完善的制度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制度错位即各项制度之间缺乏协调性和互通性。另一个是制度缺失即制度本身的不健全或其有效性受到社会成员的怀疑与否定。

(2)制度价值导向二元化。

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重,在促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促使经济价值最大化以追求效率和经济发展,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崇尚道德理性,在道德领域突出公民的道德权利与社会责任。经济导向与道德导向二者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经常处于不平衡状态,在制度上表现为“二元化”困境。

2.4网络社会公共道德建设的机制问题

(1)预警机制缺失。

数字化空间中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互动强,网络事件爆发次数、影响面都较以往越来越频繁,进而对网络道德产生巨大影响。网络社会的开放式的特性要求监管部门进行预警管理,引导、防范和应急处置重大网络道德事件。

(2)管理机制滞后。

网民在虚拟社会中外在约束明显减少,其行为的随意性、自私性凸显,从而对其在网下的行为也带来坏的示范,而当一众网民对其行为选择以沉默或者视而不见对待时,其网络行为会以偏执的态度产生井喷式的恶果,网络管理手段、技术手段、综合治理手段缺乏积极应对或者消极应对,导致网络道德发展出现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迟钝和滞后。

3 网络社会公共道德建设的实现途径

3.1网络责任主体“三位一体”促和谐

网络责任主体“三位一体”即网络管理者―政府、网络服务者―行业、网络参与者―网民三者有机联系、互促互存。

首先在于网络管理者善用公权力科学管理、提升能力、维护网络公德,立足于加强德治――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要面向网络社会求发展, 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网络化。依靠网络部门、专业工作者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构建网上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努力传播先进文化和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健康的网络文明环境。 其次在于网络服务者加强自律,提高服务水平。 “少干预,重自律”是当前国际互联网管理的一个共同思路,以行业监管为主,政府强制为辅,实行政府与行业的协同监管。把互联网的产业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相统一,发挥国家重点网站、专业网站和政府网站的作用,主导新兴媒体、维护信息安全、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抓手,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健康丰富的精神内容来占领网络阵地,实现文明办网络。

最后,网络使用者的自律。网络公共道德建设归根到底要实现网络公民自律。即将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规范和要求转化为网民内在的道德品质,提高网民置身于虚拟世界时所应具备的特殊道德素质和道德应对能力。代表整体发展水平和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道德标准不是高标准和理想性要求,而是它的基础层次和现实性要求。作为网络道德体现了以“慎独”为特征的自律性道德或者说是“底线道德”。就是网民秉持道德理性,坚持底线道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实现自律。以“三位一体”构建和谐、整洁的网络环境。

3.2坚持网络道德和网络法律并重夯实制度的基石

法律与道德不可分离,作为信息的、非物质的网络环境必须坚持法律法规和公众道德并重。网络时代需要一种根本性的、良性的引导制衡机制。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互联网的经营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网络管理基本法》等法规规范网络行为,伴随网络秩序成为网民的基本价值观念,网民在潜移默化中将“他律”转化为内心的“自律”,网络道德逐渐养成并落实到依靠法制管理的层面来解决,网络法规依托网民的道德教化和网络道德的相辅相成实现网络的安全与文明。

3.3以“他律”制度化促网络公德建设

邓小平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网络公德建设不仅仅是精神文化建设的问题,更是一个制度建设的问题。网络公共道德的制度化建设包括技术、网络社区的他律制度环境建设。

第一,加强网络技术的制度化建设,实现虚拟人身份认证。网络公德针对的是“虚拟”行为,其实质为网络技术所确证,所以网络公德的建构需要网络技术的保障即虚拟人身份认证技术。着力加强基础信息网络、物理基础设施和关键基础设施所依赖的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特别是网络安全技术和网络加密技术的发展,保证信息数据在采集、存储和传输方面的安全性,及早发现网络安全技术漏洞,通过对虚拟人确认的保障体系,可以实现在统一的安全保护策略下具备抵御大规模较强恶意攻击的能力,这样就大大提高了网络道德伦理指数。

第二,加强虚拟社区建设。

网络社会公共道德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以“虚拟社区”分级制和实名制积极营造良好的网络制度环境。伴随网络行为扩展,这一新型空间的成员管理制度采用社区等级制度,以网民潜水时间、参与程度获取相应积分,累计积分至一定标准逐渐晋升获得更高等级的升级制度。相比较普通网民在论坛内潜水、发布信息,社区高级用户则是社区的忠实粉丝。高级用户主动承担网络社区建设、网络答疑,网络规范化等任务,有利于网民民主、平等的意识的养成,并在设计和管理虚拟社区中部分地实现自我价值和网络和谐氛围。同时为保障网民个人隐私信息,推行网络社区实名制。通过身份资料的审查和复核赋予后台实名注册备案的网民发言权限,严格依法使用和限制披露用户的身份注册信息资料,依法确保网民的合法权益和个人信息安全。

3.4 建构网络化管理机制优化网络公德

虚拟空间公德的铸就在于网络管理过程中各构成要素按照一定的组合方式形成的机理和方式运行,为了网络运行有序、协调发展,建构网络信息预警机制、创新网络激励机制以实时保持对系统运行过程的调控。

第一,构建网络信息预警机制。

作为新兴媒介,网络舆情及时收集、获取并据此对信息进行整理分析,过滤掉有害信息从中获取有用的、关键的信息以指导工作,保证网络安全、畅通和整体系统的运行有重要意义。组建网络产业琏信息渠道和全球动态跟踪舆情搜集系统,以部门联动机制、舆情通报机制逐步促进健全舆情研判、舆情回应、舆情反映、案情处置等相配套、成体系的工作机制,有效展开网络公德建构工作。

第二,创新网络激励机制。

加强网络公德建设,通过评价体系初步呈现网络的本真状态,以此导入体现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激励机制。在网络公德建设中注意把握网络规律“因网制宜”,对某些不守网络道德规范的用户通过适度惩罚、长效惩罚和重点惩罚等多种方式健全网络公共道德,形成网络文明建设的长效激励机制,营造美好网络环境激发人们内心的动力与情感,依托先进的管理手段保障网络文明建设。大力倡导网络志愿者,自发生长的志愿精神和行动是社会公德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建设“美德网络银行”,建立健全评价―保障―反馈激励机制,规范道德主体的行为,构建一个公正、公平、有序的网络社会, 营造一种有利于弃恶扬善的社会道德氛围。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R].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2.

[2]徐云峰.网络伦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3]正视道德问题 加强道德建设[J].求是,2012,(7).

[4]王雪飞.国外互联网管理经验分析发布[J].现代电信科技,2008,(1).

[5]朱光潜 .谈修养[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

[6]武凌竹.论网络社会的公共道德建设[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9.

公共道德论文篇2

关于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的反思

摘 要: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是两个很重要而不同的概念,而公共领域作为民主表达的公共空间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来源,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中社会与国家之间相互衔接的一个良好中介,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法律作为规范和调整人们外部行为的一种重要手段,虽然其在公共领域的空间里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法律再完善也难免有其疏漏之处,特别是对于某些千变万化的情况,法律有的时候就越显现其不足。这个时候就需要道德这种能够在思想上支配人们做出各种善意的行为的工具来维护公共领域的某些私人或者群体的利益。

关键词: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社会价值观;问题改善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伦理学中的道德研究,虽在学科建设、研究领域拓展、学术著述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相对于社会的变革和利益格局变化的需求而言,仍有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深入和重视。特别是进入21世纪之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变动也急速加剧了人与人之间在经济问题上的生疏和在道德领域的冷漠.因而公共领域的道德问题不简单地只涉及它的品性的改变,还涉及到由其品性的改变所导致的功能的变化——这种变化将使公共领域变成社会进步无足轻重的要素,甚至成为社会进步的一大负担。

一、公共领域的含义及其基本特征

(1)公共领域的含义。

“公共领域”一词由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领军人于尔根哈贝马斯的一本名著(Habermas,1962/1989;哈贝马斯,1999a)中被概念化了。所谓公共领域,哈贝马斯意指的是一种介于市民社会中日常生活的私人利益与国家权利领域之间的机构空间和时间,其中个体公民聚集在一起,共同讨论他们所关注的公共事务,形成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一致意见,并组织对抗武断的、压迫性的国家与公共权力形式,从而维护总体利益和公共福祉。

(2)公共领域的基本特征。

对于公共领域的特征分析,就我理解,我国当前公共领域的活动特征可以分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信息化背景。当今世界范围内正掀起一场以计算机技术和光纤通信技术为先导,以加速社会信息化为宗旨的全球性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热潮。全球化背景。全球化与现代化和信息化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因为当今世界信息传播和人口流动的便捷性,地球变得越来越小已经是大部分人的共同感受。

二、公共领域道德缺失问题的原因所在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货柜车碾过。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八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最后,一位捡垃圾的阿姨陈贤妹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在公共领域道德沦丧的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制度原因——直接原因。从政府目标角度问题,发展经济作为首要目的是必须的,首先得把蛋糕做大,但是在做大蛋糕之后,就应该关注怎么切好蛋糕了。现在中国的情况是蛋糕越做越大,可是却分不好这个蛋糕。人们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融资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机会不均等,人们获得资源的机会不均等。比如,教育,医保,福利这些都很少。

(2)文化影响——重要因素。

1.政府在经济转型期间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忽略精神道德的价值导向的引导。中国从改革开放的时候,确定了政府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从原来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本来这种理念是符合世界潮流的趋势的。

2.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在传统社会,人际交往主要在血缘和地缘基础上展开,其特征是熟人信任。随着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人们将与越来越多的陌生人交往,而且与有些人的交往可能仅此一次。在传统社会,人际信任的保障机制主要是关系加上个人特质如良好的人品、声望等。

(3)公民社会尚未真正形成。阿尔伯特·赫希曼曾指出,“‘公共’包括公共行动、追求公共利益以及公共幸福的行动,也就是政治领域中的所有行动,以及公民参与公共与社区事务的行动。”在此意义上,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得到了体现,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实质体现在民主参与、共同关注、平等地交流与互动以及对公共利益的维护等方面。

三、重建公共领域道德体系

(1)政府——市场——社会三方面共同治理。治理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牵涉到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治理就是把集体和个人行为层面,政治决策的纵横模式都包罗在内的过程。

(2)加强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的法律束缚。我们在提倡以德治国在建立良好的社会体系对公民的社会道德修养进行道德教育的引导的同时,通过立一些专门的法律来保障公共领域的道德缺失问题的治理也是一条不可或缺的途径。

(3)坚持以先进典型带动公民道德建设。道德在本质上讲是自律的,是人内心对自我的自觉要求。但道德不会自然而然地产生。正确的道德观念,只有被人民群众普遍接受、理解和掌握,并转化为社会群体意识,才能为大多数成员自觉遵守和奉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这个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社会全体成员人人自觉参与、长期坚持不懈,需要一部分人先行,最终达到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高。因此,坚持以先进典型带动公民道德建设,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环节。

四、结语

沸沸扬扬的小悦悦事件已经过去了,但它留给我们的思考还没结束。从这起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民众的公共道德意识的缺乏和道德准则的丧失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国民头脑中公共意识的缺乏和心中公共道德的偏失,是嵌生在中国人的公共生活环境中的。正如同这个公共生活的环境,是嵌生在整个社会的文明进程中的。我们可以追究公民教育中的失败;可以寻找公共秩序维护中的粗疏;可以反思公众参与的不足和公共空间的狭小;可以追溯道德观念在社会激荡中的起伏流变———与所有大命题牵扯在一起的这些起因,都提示着同一个结论,但罪魁祸首还是当今社会金钱至上的价值观所致,这是根本原因,所以我们要从根本抓起,从本质上提高国民的素质,从根本上改善公共领域的道德缺失现象,要真正的根除国人社会道德理念的沦丧只有通过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来改变,这或许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它不是一蹴而就的,对此我们要有耐心。

参考文献:

[1]武术霞:《诚实信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J〕,《发展研究》,2007年第三期.

[2]龚群:《论公共领域与公德》,《中国人民大学学报》〔J〕,2008年第一期.

[3]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扳.

[4]韦昌海. 论我国现代公共精神的构建[D]. 广西师范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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