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2017-02-11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那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文一

甲方: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就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项目(以下简称“酒店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国家法律及工程造价政策法规,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本着公平、自愿、互利原则,结合酒店项目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工程名称: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

1.2、工程地点:北京丰台区王佐镇

1.3、工程规模: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工程建筑面积约8564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9345㎡,地下建筑面积约26302㎡。

第二条 酒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阶段

本合同约定,酒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为:全过程造价服务。具体分如下阶段:

2.1、投资估算阶段;

2.2、施工图预算阶段;

2.3、招投标服务阶段;

2.4、施工过程造价控制阶段;

2.5、竣工验收决算阶段;

2.6、施工图纸审查和设计方案造价控制阶段;

2.7、其他服务: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备案招标文件合同编制;

第三条 酒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要求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造价咨询服务阶段约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酒店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已完成及未来完成的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向甲方提供如下造价咨询服务:

3.1、投资估算咨询服务内容

参照《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2007)和施工图设计图纸,以及甲方具体要求编制酒店项目投资估算报告,包括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砌筑抹灰、室内外精装修、机电工程、特种设备(电梯、智能化控制设备等)、特种工程部位(游泳池、厨房、洗衣房等)、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备采购、酒店运营物品采购等酒店项目全部投资内容。上述投资估算报告在2013年2月8日前完成。

3.2、施工图预算咨询服务内容

3.2.1、施工图预算定额计价服务内容

甲方已与酒店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详见《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施工总承包协议书》),乙方根据上述施工协议约定和施工图设计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上述施工图预算报告在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并根据现场施工方案及价格确认及时完成施工图预算的补充编制工作。酒店项目采用施工图预算定额计价的,乙方应按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定额预算编制工作。

3.2.2、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服务内容

酒店项目采用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乙方应按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工作。甲方在室内外精装修、机电安装、设备采购、酒店运营物品采购等计价上将更多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3.3、招投标咨询服务内容

根据附件《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项目综合计划》(下称“综合计划”)计划内容和时间要求,以及甲方的其他要求,按时完成招投标咨询服务。具体完成时间参照综合计划要求,乙方承诺在人力、物力上资源充足,合理安排造价咨询服务人员,确保满足甲方总体招标、施工进度要求。

3.3.1、招标文件和合同编制

3.3.1.1、招标文件编制:乙方提出完整的招标文件范本和要求,乙方负责招标文件中经济文件的编制,乙方负责汇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顾问公司编写的技术管理文件,并负责将上述文件统一审核编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术、经济、管理内容的招标文件报告,报甲方最

终确认。

3.3.1.2、合同文件编制:乙方提出完整的合同文件范本和要求,乙方负责合同文件中经济条款的编制,乙方负责汇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顾问公司编写的技术管理条款,并负责将上述条款统一审核编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术、经济、管理内容的合同文件,报甲方最终确认。

3.3.2、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

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 5-2010)和甲方的要求,编制相应工程内容的工程量清单,该清单满足招投标需要,在某些机电工程上因存在图纸不够完善或存在设计变更,故工程量计算尽量准确(结算时准确复核),某些项目在施工图纸深度不够的情况下应采用模拟清单。乙方在工程量清单编制后投标工作完成前,应向甲方密封提供该项工程的合理造价标底,在造价标底编制上要求材料设备单价、人工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构成工程单价的内容要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合理价格水平,尽量不出现遗漏内容从而导致计价结算没有依据。

3.3.3、招标答疑及回复

对招投标过程中各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回复意见。协助甲方进行资格预审。

3.3.4、评标、清标工作

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合理性分析,特别是经济文件投标内容,对主要材料、辅助材料、设备等用量较大的项目要严格审查,避免不平衡报价,确保总体价格合理,有效控制造价。乙方应向甲方及时提出评标、清标工作书面报告。

3.4、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内容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定、技术措施方案、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等内容应及时审定(该类技术文件需由甲方提供书面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协助监理、甲方、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影响造价的所有内容和因素均有记录和确认,形成文字、影像等相关资料,在竣工决算时均有据可查,有效进行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施工过程造价控制要求每半个月与甲方进行小结汇报一次,每个月汇总一次,

形成月度造价控制报告,对此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

3.5、竣工决算咨询服务内容

参照《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10)和3.1至3.4形成的报告文件,进行分阶段结算,要求乙方在该项目完成两个月内完成分阶段结算报告,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在甲方与乙方完成阶段性结算和竣工决算报告审核后,及时与施工方、材料设备供应方等进行核对、结算和决算工作。

3.6、施工图纸审查和设计方案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内容

3.6.1、施工图纸审查

乙方根据造价经验,在2013年2月8日前配合监理、甲方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对不合理的设计和对造价影响较大的内容从造价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3.6.2、设计方案造价控制

对室内外精装修、厨房、洗衣房、游泳池等尚未设计或需要深化设计的,乙方应在设计方案阶段提出设计造价控制标准,在设计方案阶段配合甲方与设计方进行研讨以合理控制造价。

3.7、其他服务

为酒店项目在政府部门进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招标备案,履行招投标手续,乙方根据招投标备案要求和甲方要求编制上述招标文件。

第四条 造价咨询服务成果质量标准要求

4.1、投资估算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2007)、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完成投资估算报告。要求土建、装修、机电、配套等项目内容投资估算符合五星级酒店标准,材料、设备、系统配置等建议明确。编制过程中与甲方、设计单位、甲方委托机电顾问公司进行定期研讨,以确保投资估算的质量,并据此进行项目投资控制。

4.2、招标文件质量标准要求

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施工管理要求、经济要求、工期要求等编制内容,要求条理清晰、文字描述准确,符合招投标法律规定,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4.3、合同文件质量标准要求

合同文件体系完整,技术条款、经济条款、管理条款、工期要求、质量要求、成品保护、安全管理、付款方式、违约条款等内容描述准确,避免出现经济纠纷,切实保护甲方合同权益。甲方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的《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施工总承包协议书》中对分包单位施工管理、总包管理费等事项均进行了详细约定,乙方应充分阅读、了解、熟知上述协议内容,并将相关内容和约定与上述合同文件体系相结合。

4.4、施工图预算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 5-2010)和甲方的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特别是材料、设备单价、人工费单价等要求准确。甲方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的《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施工总承包协议书》中各项计价费用的确定要严格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和控制。

4.5、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要求

根据工程量编制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甲方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模拟清单。工程量清单中内容齐全,工程量计算准确、工程项目特征描述清晰。根据酒店项目建设特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较多,对此乙方充分理解,在工程量计算过程中重复计量较多,乙方特此承诺设计变更引起的重复计量工作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4.6、标底编制质量标准要求

在招投标文件编制后,乙方在招投标回标前向甲方提供招标工程标底,作为甲方选择施工单位和确定价格的依据。因此,要求乙方编制的标底符合市场价格水平,特别是主要材料设备、人工费、措施费等。

4.7、造价过程控制质量标准要求

施工过程中影响价格的变化因素均要形成确认文件,包括甲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均要联合确认(转签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资料提供自己的独立意见供甲方参考以控制过程造价。

4.8、竣工结算质量标准要求

竣工结算应按专业分单位形成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乙方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4.9、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的确定

为规范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甲乙双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标准文件进行充分讨论,形成标准范本。该范本应根据工程特点如专业分包(土建、装修、机电)、材料设备采购、酒店物品采购等分别编制讨论。

4.10、各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名录

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乙方应编制各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商名录,如电梯、空调、智能化、精装材料、管线等。要求该供应商尽量在北京周边地区,每项材料设备列出3至5家供应商,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设备应近五年内在北京五星级酒店、高档写字楼、大型公共建筑内均有使用,供应厂商产品质量优良、工艺有先进性、厂家具备一定规模,属于同行业一流企业。上述工作应在2013年2月8日前全部完成。

第五条 造价咨询服务组织措施

酒店项目计划于2013年12月30日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除甲方调整招投标进度外,乙方提供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满足上述招标、施工、竣工计划要求。

5.1、综合计划的实施

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内部编制的综合计划内容,对综合计划中涉及本合同约定中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乙方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实现,确保综合计划的实施。在综合计划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要共同努力及时协商,计划时间可能有局部调整,但综合计划的总体目标必须确保实现。

5.2、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及保证措施

针对酒店项目招标内容繁多、工作量大、时间紧等特点,乙方有充分准备,将安排足够的人力、物力予以支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3年5月30日期间将安排不少于15人的专业团队专职从事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公司领导亲自挂帅,土建、机电专业负责人业务管理水平符合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精干。乙方特此承诺从管理和人员组织上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第六条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和服务费用

6.1、本合同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6.2、本合同项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为:本合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按建筑面积85647平方米和每平米 元进行测算为 元,经甲乙双方协商最终确定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用固定总额(即本合同总价)为 整。

6.3、乙方咨询服务费用组成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估算编制 招标文件及合同编制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 定额预算编制 清单预算编制 钢筋精确算量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分阶段结算及竣工结算 招标备案文件编制 其他 合计

第七条 造价咨询服务费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预付款;

7.2酒店项目完成总承包协议约定正负零,并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0%;

7.3酒店项目主体结构施工图预算完成,并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咨询服务内容,甲取费项目基数(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 钢筋总量 建筑安装工程(控制) 建筑安装工程 政府招标备案 建筑安装工程 费率 服务费(万元) 按费率一栏计算的服务费用与服务费一栏约定的金额有冲突以服务费一栏金额为准。税金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 备注

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20%;

7.4酒店项目完成总承包协议约定主体结构封顶,并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25%;

7.5酒店项目竣工验收,并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5%;

7.6乙方完成酒店项目内部竣工结算报告,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0%;

7.7酒店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并乙方配合甲方与施工单位完成相应竣工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8%;

7.8酒店项目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并乙方配合甲方与施工单位完成全部竣工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7%;甲方在付款前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8.1甲方对本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问题享有决定权。

8.2甲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所需的设计图纸、总承包施工协议、综合计划等相关资料。

8.3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审查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或咨询成果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8.4甲方有权查阅、使用乙方的各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成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提出质疑,并要求其给予解答。

8.5乙方人员不能满足咨询服务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咨询服务人员参与工程现场计量,乙方应积极配合。

8.6甲方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和具体要求移交和通知乙方。

8.8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8.9采取保密措施遵守保密约定。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资料、图纸、纪要等文件。

9.2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协调乙方与施工承包商、设计方、监理方以及甲方内部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9.3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9.4乙方在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遇有疑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与甲方人员沟通,因擅自理解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应为本合同的履行组织造价咨询团队,配备全职造价咨询人员(造价咨询团队详见附件)。

9.6 乙方授权本项目总负责人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签署相关文件。 9.7 乙方应认真清点并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造价资料。

9.8 乙方对提供的咨询成果(包括书面及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所有重要文件,诸如成本预算、招标报告书、工程量清单、分期结算单和最终结算书均由乙方总负责人审阅确认。

9.9 对甲方提出有关造价咨询服务成果疑问,有义务给予甲方及时、细致、合理的解答。 9.10遵守协议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价咨询服务成果。如标底泄露给第三方,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

10.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未按时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完成时间和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50%。

10.4、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价咨询服务成果。乙方如未遵守保密义务,擅自向第三方透露与本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于2013年1月16日在北京市丰台区签署。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除本合同约定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等国家及行业造价咨询相关法规、规定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4、甲方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的《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施工总承包协议书》、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造价咨询服务要求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1.5、甲方制定的《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项目综合计划》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1.6、合同附件:

A.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项目招标计划表》 B. 《2013年春节前招标计划表》 C. 《乙方咨询服务团队》 D. 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E. 乙方营业执照及造价咨询资质文件复印件

甲方: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公园南侧办公楼北楼二层 邮编:100074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北京云岗支行 开户账号:11061401040009603 联系人:肖婷婷 电话:63209999

签署日期:2013年 1 月 16日

乙方: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紫竹院公园西院) 邮编:100044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燕京支行 开户账号:01090518200120105024298 联系人:渠斌 电话:88514055

签署日期:2013年 1 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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