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产假最新规定

2017-06-26

按照国家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享有陪产假的权利。那么,北京有哪些产假规定呢?下面jy135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北京产假规定,欢迎阅读!

2017年北京产假最新规定:

正常产假:98天;

生育奖励假:30天;

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15天;

妊娠16周以上流产:42天;

陪产假:15天。

产假的工资怎么算: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2017北京男陪产假国家规定

北京产假国家规定2017年较2016年有些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但怎么得到这些奖励完全凭地方政府的政策。

例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所以,这里面虽然说妻子晚育的男职工也可以享受30天的奖励产假,但要能证明妻子未享受此假。

据介绍,北京产假国家规定2017围绕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此次北京市计生条例的修改主要聚焦再生育条件、生育假奖励及相关福利待遇等重点问题。

根据修改决定,此次修改将晚育假变更为生育奖励假,女职工无论生一孩还是生二孩,产假都是128天(98天国家规定假期+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增加配偶陪产假15天。此外,修正案中还增加了一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此次修改还对婚假做了重新规定,将原规定中的7天“晚婚奖励假”变更为“增加假期”,天数保持不变。修改后的计生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据了解,国家规定婚假为3天,此次“增加假期”后,本市的婚假将增至10天。

此外,此次修改还删去了有关晚婚晚育、生育间隔、生育服务证管理以及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

此前北京市的计生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此次修改取消了4年生育间隔的限制。

正常产假:98天;

生育奖励假:30天;

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15天;

妊娠16周以上流产:42天;

陪产假:15天。

【备注】:

1、现行北京产假主要是取消了晚育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

2、北京陪产假增至15天。

3、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即如果单位同意,北京女职工在上述产假基础还可以增加一至三个月假期。

4、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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