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干部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发言稿

2017-06-03

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是打头、管总的纪律。小编为你整理了党支部干部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发言稿,希望对你有帮助。

党支部干部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发言稿篇1

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日前,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8700多万共产党员制定了思想、行为准则。尤其是《条例》,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六大纪律”,并把政治纪律排在首位,这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规律,也抓住了管党治党的根本。

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的都是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讲规矩,首先要讲政治规矩;守纪律,首先要守政治纪律。抓住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正是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

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大量案例表明,一些人之所以违纪违法甚至滑向腐败犯罪的深渊,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政治上变质了,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忘,都是政治上变质的表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发生塌方式腐败,原因也在于政治生态的恶化,说明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危害,比经济上的腐败更严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提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的政治判断,到以“五个必须”归纳党员干部应当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再到这次修订后的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所体现的正是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内在规律的清醒把握。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无论是党组织还是党员干部,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不能语焉不详、闪烁其词,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也要重点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的“利剑”,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是政治巡视,而不是业务巡视。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不是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重要的考验、根本的检验。

没有政治规矩就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团结统一,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都要靠政治纪律来保证。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紧紧抓住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正风肃纪的关键,我们就一定能取得从严治党的新成效,让党的组织更严密、党内生活更健康、党的领导更有力。

党支部干部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发言稿篇2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告诫,立规矩、正规矩、治规矩,说到底就是要凝聚民心。人类之所以需要“规矩”,是因为它对于众人来说,成本最低廉,运营最便利,判断最直接。可以说,自古以来都是规矩保证了人们活动有秩序的进行。当一个社会各种关系、特权思想、潜规则横行无忌,把秩序、公平冲击得七零八落之后,恐怕我们唯一的办法也只能是重返规矩。笔者认为,“政治规矩”为官员从政履职划出“底线”。

习近平同志曾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一些党员干部在遵守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上出现问题,甚至堕落为腐败分子,说到底就是把“革命理想高于天”抛在脑后,精神缺钙,“总开关”失灵。人之所以敢破坏规矩,是因为违规违法成本太低,造成了破规矩者能获利、守规矩者要吃亏的尴尬。由此可见,“政治规矩”才具有共同约束力,更是为官员从政履职立好规、定好调。同时,只有做到在规矩面前一碗水端平,才能服得了众。

“无规矩不成方圆”。其实,规矩早已有,而且处处有。但种种不守规矩的乱象或问题的产生,是因为我们忘了给规矩立威,抑或是对某些破坏规矩的人和事熟视无睹或者无能为力。规矩本来是一个很好的杠杆,是非界限非常清楚,但现实中总有那么一些有点权的、有点钱的、有点朋友的,为谋利益或者为图方便,总想着“我是个例外”。从这个意义讲,不守规矩,害莫大焉。习总书记一再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规矩意识,就是希望领导干部善于“把自己摆进去”,在党纪、国法、道德等各种规矩面前保持清醒、冷静和定力。

树欲静而风不止。近些年,有些领导干部走向腐化堕落,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从根本上看都是不守规矩的结果,不遵守党和人民立下的规矩,在不该伸手时伸了手。放眼长远,懂规矩、守规矩不仅是工作所需,大局所需,更是个人幸福之保障。也只有每个人都懂规矩、守规矩,才会有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才会有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虽然规矩让人一时不自在,但在一个人人都讲规矩的社会里,循规蹈矩、一丝不苟反而是一种轻松的活法,而凡事都要托关系走后门才使人疲于应付、烦恼不已。人人都守规矩是民众的普遍期望,也是现代法治顺利推进的基础。

“守规矩者得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政治规矩”为官员从政履职划出“底线”。我们熟知,革命时期,人民军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是每一位革命军人自觉遵守的规矩。我党走过的历史经验教训证明,广大党员干部唯有通过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维护“政治规矩”,才能做到健康履职,才能赢得老百姓的衷心爱戴和拥护,赢得大众普遍点赞。

党支部干部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发言稿篇3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其中,党的政治纪律是硬约束和高压线,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是党的政治纪律在各个环节的反映,故《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放在第一章,进一步凸显了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

必须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党的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习惯,既包括成文的纪律,也包括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927年,党的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即明确提出“政治纪律”一词,并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不应将党的纪律在日常生活中机械的应用”。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中指出,“一个党如果允许它的党员完全按个人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自由行动,这个党当然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战斗力。”同年,邓小平同志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中进一步指出,“各级组织、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一切行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尤其是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这一点现在特别重要。谁要违反这一点,谁就要受到党的纪律处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要把这一点作为当前的重点。”2015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严肃指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核心是什么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通过修订党章以及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重申和强调党的政治纪律;中央纪委历次全会都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重要任务,并多次提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具体要求,还专门制定了《关于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不准听信、传播政治谣言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有力地维护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

遵守党的政治规矩,最核心的,就是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必受处理

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处理依据主要包括但又不限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的规定。该章共15条,主要规定了6类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处理依据。

一是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第50条)。主要是指对中央的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的决定等。

二是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第46条)。主要是指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意见,如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

三是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第46条、第54条第2款)。主要是指以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形式,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或者有其他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

四是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第52条、第138条)。主要是指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等。

五是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第45条、第48条、第49条、第51条、第55至57条)。主要是指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在党内以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挑拨民族关系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宗族势力反对党和政府等。

六是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第58条)。主要是指违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等规定,编造、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落实“两个责任”必须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党的各级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一案双查”,突出问责,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切实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

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任务越艰巨,就越要讲规矩、守纪律,统一意志、统一行动。遵守政治规矩是讲党性、讲政治的具体体现。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政治纪律无小事,严明政治纪律关系党的兴衰存亡。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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