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情感文章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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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情感文章口述篇1:人到中年 用智慧让爱历久弥新
作者:杨扬
“老婆,我有一个升职的机会,你觉得我应不应该上?”
“应该啊,这还用问吗?”
“但必须去长沙长驻,每个月只能回来一次。”
“……”
宋乾用一大串“好处”填补了我的沉默:“如果我去了,公司会给我配车,这台车就留给你接送女儿用。你不是想再买套房吗,以后我年薪20多万,指日可待啊!”
两年前,宋乾跟我“商量”去长沙工作的事。他所描绘的蓝图那么光明具体,任何“识大体”的妻子都理应支持。可我心里总有一丝别扭。
宋乾去长沙赴任后,每天都会打电话回家,月底不仅会将不菲的薪水打到我卡上,还会给我和女儿买礼物。去年,光名牌包,他就为我添置了3个。可是,我的感觉越来越不好。以前,我特别烦宋乾打呼噜,现在他不回来了,我反而睡不着了。晚上,听到楼道里的脚步声,我会下意识地竖起耳朵——其实我心里也清楚那天不是他回家的日子,可我总有种期盼,说不定他想给我个惊喜呢?宋乾回家的那两天,我会一刻不离地黏着他说话,可说了几句,我们又都索然无味了。
去年3月,我发现了宋乾的一个秘密,他加入了一个长沙的QQ同城聊天群。我总觉得只有在现实中特别空虚寂寞的人,才会在网络上寻求寄托;我也从没想过自己会翻看老公的笔记本电脑,能“无师自通”,像个老练的私家侦探。也许,女人在察觉情感危机时都会迸发出很多潜能吧。总之,那一天宋乾回单位述职,我却在家里经历着惊心动魄。
要说宋乾出轨,我暂时没发现。可那个聊天群里好多名字都很暧昧,男男女女聊得热火朝天,我有种莫名的敌意——这些人跟自己的老婆老公准没这么多话说。宋乾睡在我旁边,我却觉得这个男人的心已经不在我身上!他的电脑里有什么秘密,他的心里现在藏着谁?我决定调查清楚。
你的另一半少了些什么
我申请了一个QQ号,取了个很诱人的名字——红色高跟鞋,顺利进入宋乾所在的那个聊天群。
晚上10时左右,宋乾进群发了一则时政笑话,我立即回应。两人一捧一逗,很是默契——16年的夫妻能不默契吗?第三天,我干脆提出私聊。
我问宋乾“你在群里很受欢迎啊,有没有想过发生点什么?”他立即回答:“我去年才来长沙工作,只想多交几个朋友。倒是你,名字容易让人产生误会。”我编了一个故事:丈夫长期驻外,孩子又在爷爷奶奶家,我很空虚。“你可以多看看书,或者去学点儿什么呀!”宋乾开导我,“女人过了40岁,更应该打扮自己、提高品位,现在时代都变了,你看刘嘉玲、关之琳那些女明星,年过40岁比20岁更有味道。”
我不死心,继续说:“我再有新意,也不过是老瓶装新酒,在老公眼里总比不上一个全新的人吧。”“哎,男人难免遇到诱惑,但你要相信他能在最后关头把握住自己。正因为这个时期家庭容易出问题,女人才更应该悉心经营,提升自己的魅力啊。”
我明明是奔着“引诱”宋乾去的,可真和他聊起来,反而没了那种念头。更重要的是,换了一个身份,我和宋乾能说心里话了。以前,他若让我换形象、学东西,我肯定会觉得他是不是对我不满了。但现在,我能虚心接受。
聊了一些天后,我鼓起勇气问了藏在心里许久的一个问题:“你对自己的老婆满意吗?”“你问这个问题,说明还没有读懂婚姻。”宋乾说,“没有谁能让对方百分百满意,那样的要求太自私!我只是想让她调整一下,当然,我自己调整一下期待也是可以的。”当时,我心里有一股强大而坚定的暖流,为了宋乾的这句话,别说化妆、看书,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能办到。
参照梦境改造现实的婚姻
和宋乾聊了三四个月,我渐渐发现他内心很寂寞,有一次他说:“我希望老婆能少为孩子、老人操心,我常觉得她把自己分成了好多份,一份给孩子、一份给老人、一份给工作,所以留给自己,留给我的当然少而又少了。我也不能指责她,可总觉得我们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了。”那一刻,我流泪了。
国庆时,宋乾回来组织家庭聚会,我看着忙里忙外的他,有一刹那的恍惚:这个人和网上那个人是同一个吗?为什么我们在生活中不能像在网上那么投机呢?我们的婚姻看起来热闹、圆满,可我们的交流太少了。这种交流不是指嘘寒问暖,不是指问问菜价多少,孩子功课好不好,而是深层次的沟通!
“十一”长假结束前,我装作闲谈式地跟宋乾说:“我想读你提过的那本《流血的仕途》,你快递过来给我看看?”他睁大眼睛,像不认识似地看着我。我接着说:“我想去剪个短发,你以前说过短发时尚,对吧?”他忽然笑了,点点头。
那天,我跟他说,其实人一辈子不能只谈一次恋爱,以为一脚踏进婚姻就一劳永逸了。夫妻都应该尽量保持谈恋爱时的那种相互在乎的状态,每当觉得平淡了,就应该重新谈一次,这样婚姻才能稳定。他忽然问我:“这都是谁教你的?”我说:“是我瞎想的。”
宋乾回长沙后,我们仍在网上聊天。他说他特别高兴,发现老婆变得臭美了,爱和他讨论书本甚至争个高低了。他的口气像是抱怨,却充满了一个爱妻男人才有的甜蜜,我则讪笑他“晒幸福”。而我自己则发现了一个新的天地,原来40岁的女人也可以活出家庭以外的自我,可以重新拾起大学时爱好的文艺书籍,可以穿上年轻时都不敢穿的红色高跟鞋……
(口述实录 文中人物为化名)
都市情感文章口述篇2:最美好的事情是我这辈子暗恋你
作者:四毛
这种隐秘、曲折、青涩、矛盾的少年情怀,在他这一生中,只有这一次,所以才弥足珍贵,所以才难以忘怀。这些,都是他后来才懂得的。
16岁的时候,他梳莫西干头,喜欢看古惑仔,并像大哥陈浩南一样,在学校收了一群小弟,很有几分威望。一个初冬的下午,他逃了课在校外游荡,被隔壁技校的一群混混看到。他暗暗骂了一句脏话,心想,自己的兄弟正巧不在,今天怕是要见血了。
可是没有。就在混混们逐步逼近的时候,她骑着摩托车停在他的身边,让他上车。
他回头,看见穿白色棉衣的年轻女子对他笑说:“大白天的,穿着校服,怎么不好好待在学校上课?”
他觉得很奇怪,因为自己压根不认识她。更奇怪的是,他鬼使神差地上了她的摩托车。
再次见到她,是在一周后,彼时她站在讲台上,笑意盈盈地作为新班主任介绍自己——他所在的这个班,是学校里有名的老鼠窝,女生只知道化妆打扮,男生个个是横行的霸王,而他就是那只领头羊。就在不久前,他领头气走了最后一个班主任,自此学校里再没老师愿意来接这个烫手山芋。
她刚进学校,人事不知,懵懵懂懂就被领导推进了火坑。
可是对她,他却做不出任何恶作剧了。他告诉自己,因为她曾经也算是救了一次自己,当大哥嘛,好歹要讲江湖义气。
没想到,过了一阵,怂恿他做恶作剧的同学,便全体倒戈,偃旗息鼓了。因为,在一群古板枯燥的女老师中,只有她永远挂着温和的笑容;当全校都对他们班横眉冷对不屑一顾时,她仍带着全班气势雄壮地走过升旗台,似乎把他们当成最大的骄傲;找她说话的学生哪怕成绩再差,她都会用含笑的目光看向对方;她在课堂上讲文学,那些古诗词从她嘴里出来,如涓涓细流,一群从不学习的孩子,个个如痴如醉地盯着她。
女生们下课和她聊服装和星座,男生们围着她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他一向能说会道,总是故意说些吊儿郎当的笑话,引得众人哈哈大笑,当他看到她也被自己逗乐时,就会难以抑制地欣喜。她的名字里有个“雅”字,大家叫她雅姐。他也跟着喊,雅姐。
有一天下午,他和班上的男生在操场上打篮球,突然听到她叫了自己的名字,他一回头,看见正从操场路过的她笑着对他说:“篮球打得不错,很帅噢。”他瞬间觉得甜蜜漫过心尖。
他看金庸小说,看到杨过感叹,“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又望一眼讲台上的她,终于明白,如果杨过没有遇到小龙女,那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铁骨柔情的真正的大侠。
他真的收敛了很多。旷课、迟到、打架,统统成为过去。可是,和技校混混的仇怨不是一天两天,收到对方的挑战书时,他还是带着一帮兄弟去迎战了。在那种热血的年纪,这叫为光荣而战。
没想到对方这次是有备而来,他自己做掩护,让兄弟逃跑,打完架,他带着满身的伤和血,不知道该去哪儿。
他打了她的电话。她很快就来接他了,看到他的样子,又震惊又担忧。用摩托车载他去医院的路上,她一句话也不说,倒视镜中她的表情始终阴沉。
她带他去医院上药,医生说额头得缝两针,最好还是检查一下有没有脑震荡。她一听,眼睛就红了。
缝针的时候,医生偷偷地对他笑说:“你看你姐姐多关心你,可别打架了,你看她都急哭了。”
她的眼泪让他坚信,自己在她心里有着凌驾于他人的地位。小龙女用了十六年,终于等到杨过来找她。而他希望她也能等他。高考结束,大学毕业,不会太久的,到时候他也一定会来找她。
学校举办篮球赛,她不仅鼓励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而且自己带着女生成立拉拉队。每次打球的间隙,他都在人群中努力搜寻她的位置。他使出浑身解数,只是为了投一个漂亮的三分球,让她看见。
比赛那天,他们班夺得全校第一,所有人都在操场上扔东西,欢呼雀跃,大家都喊着“雅姐,雅姐”,激动地和她拥抱。轮到他时,他故作轻松地耍酷道:“雅姐,刚才在球场上,我帅吧?”
她不语,笑着向他走近,主动张开双臂拥抱他。
这个象征性的拥抱不超过三秒,可是此后他的心脏却剧烈跳动了一整天。
转眼就到了高三,在做题奋斗时,他把自己想成了冷兵器时代勇猛无畏的骑士,高考是最后一道险阻,她是城堡里被围困的公主,只要跨过高考,他就能骑着汗血宝马,前来找她。
高三的寒假,他每天学习完后唯一的休闲,就是去她家附近四处游荡。有那么几次,他真的碰见了她,她看起来像是笼罩了一层幸福-恬淡的柔光。
直到那一天。她穿着白色棉衣,手臂挽着一个男人,时而把头搭在男人的肩上撒娇,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
你人生中,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又是什么时候第一次想要痛哭流泪?对他而言,这两个第一次,都发生在那一天。
再次开学后,高考倒计时的牌子已被高高挂起。她不再回家,而是住在学校的单身公寓,陪着这帮孩子共同进退。他的成绩突飞猛进,她注意到他疲倦的神态,关切地让他劳逸结合,注意休息。他好想告诉她,这疲倦,并不是因为学习压力呀。
南方的夏季湿热漫长,她某次上课时无意间透露公寓靠近小树林,学校小店的蚊香大概是盗版,害她天天造福蚊子。他偷偷记住。当天他就逃课打车去附近最大的超市选了十几种不同的驱蚊产品,装满一整个箱子,趁午休时间放在她的宿舍外面。
第二天她在班上说,不知道是哪位同学这么关心老师,送了这么多蚊香,这下用到明年也用不完了。
他紧张地握了握拳头,看着讲台上笑眯眯的她,既希望她猜出是他,又希望她永远不知道。
这种隐秘、曲折、青涩、矛盾的少年情怀,在他这一生中,只有这一次,所以才弥足珍贵,所以才难以忘怀。这些,都是他后来才懂得的。
那么,后来的后来呢?
再没有后来了,他走进高考考场,他被名校录取,他离开小城市去了远方。他恋爱,毕业,工作,创业,结婚,有了小孩。他在这混浊人世清醒地活,平凡地幸福,认真地向上。
高三那年的暑假,她在举办婚礼的前一个月意外去世。他去了她的灵堂,黑白照上的她仍旧素净淡雅,那时她28岁。从此以后的每一天,无论他是18岁、28岁、38岁,还是48岁,她都将永远28岁。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28岁那年想起她的时候,心想,原来“十年生死两茫茫”,说的是这个意思呀。
骑士赶来了,公主却不见了。他的青春在那一天终结。
都市情感文章口述篇3:遇见你是生命里最好的事情
作者:居经纬 来源:《意林》
我是怎么跟陈潇走到现在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甚至回想起来,自己都会吓一跳。
我跟陈潇完全属于两个世界的人,她喜欢享受生活中每个不经意的瞬间,从来不替未来着想。大学三年,她早已把五道口附近各式各样的美食吃了个遍,跟她出去吃饭,她会习惯性地掏出一大堆会员卡。
而我有着自己日复一日的梦想与追求,爱情和食物在我眼里从来都不会显得那么重要。 但是,她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我自己都不知道。
看着她的体重夜以继日地往上长,我也顾不上恰当的语气,直截了当地告诉她:“陈潇,你这个死胖子,别一天到晚就知道吃。 ”
陈潇的语气没有半点生气,她说:“吃你家大米了,哦,不对,我将来是要喝你家粥的。”
我真是拿她没办法,但一开始却不是这样子的。
认识陈潇是因为部门活动,那天部门的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突然间门口站着一个长相稚嫩的女生,后来她入座后做自我介绍,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叫陈潇。我对她第一印象没什么好感,简而言之就是身高不够,颜值也不够,只能靠一脸婴儿肥来凑。而且我是个特别讨厌在时间观念上不准时的人——第一次部门聚餐,她就迟到,这样的人,我丝毫没有兴趣结识。
最关键的是,当时我有个很爱的女朋友,即便遇到什么特别中意的女孩,我也不会造次。所以在认识她一年以内,我们都没有什么交集,甚至都没说过话。
当然这一年内也发生了其他的事,比如我跟女朋友分手。
分手得不够和平,搞得人尽皆知,每个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我被她甩了,这其中也包括陈潇。
那阵子我心情不好,有次部门开会讨论活动方案,讨论了十几分钟无果的时候,陈潇突然出现在会议室门口,脸上愧疚的表情一览无余,我没给她好脸色,劈头骂道:“下次你迟到就可以滚蛋了。”
陈潇没有摔门离去,而是默默找了个空位坐下来。
会议结束后,大家都直接离开了,唯独陈潇没有直接离开会议室,而是在我手旁边放了一张纸条。我刚想问她写着什么的时候,她已经走出门外。
打开纸条一看,上面写着一行字:倘若你心情不好,我可以带你去吃好吃的。
我心想我们之间很熟吗?然后把纸条扔进垃圾桶,但第二天晚上,我给她打电话,问她在哪儿,让她带我去领略美食圣地。
从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她是个生性活泼的女孩,她乐观向上,好像在她身上从来没有隐藏悲伤,最重要的是她真的能在街道的每一个角落找到久违的味道。
之后的一年里,她带我吃了很多地方,我也渐渐走出失恋的阴影。有时候我也跟她开玩笑:“陈潇,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呀?做我女朋友门槛挺高的。”
她从来不会让我占上风:“你得了吧,要是我看上你,你早就是我的盘中餐了,还等到今天。”
其实在一件事之前,我根本没想过让陈潇做我女朋友。虽然跟她在一起是件非常轻松愉快的事,但是谈恋爱和做朋友是两码事,我总觉得在她身上找不到冲动去爱的感觉。我不知道她对我到底有着怎样的情愫,是不是跟我的想法一样,我也不想知道。
前女友跟我提出复合的时候,陈潇好不容易帮我收拾整理有序的世界一下子混乱了。那阵子我开始躲着陈潇,我怕陈潇知道后说我没骨气,当然我也没有给前女友回复。陈潇是在我不理她一周后在我常去的咖啡厅找到我的,她好像知道什么似的,直接问我考虑得怎么样了,没有给我回旋的余地。
我说:“我不知道。”
陈潇说:“既然没有忘记,就要好好在一起。”
我说:“但是有些东西已经回不去了,我并不想伤害她。”
陈潇说:“那你约她好好说清楚。”
我没有约前女友吃饭,我给她回复了短信: 对不起,我想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我了,我不能再像当年那样喜欢你了。
前女友并没有说我敬酒不吃吃罚酒,她给我回复的短信出乎意料般地透着善意:是那个经常跟你走在一块的女生吗,看她的样子挺单纯的,挺适合你的。
跟陈潇在一起后,我们的生活与之前并没有什么两样。我们约会常去的地方还是各种各样的小吃街或者新开的餐厅。她对我说:“我喜欢你,所以我要带你一起去吃好吃的。我愿意跟你分享我喜欢的一切。”
有时候我也会问她:“除了吃,你还会做些什么?” 她倒也不生气,就像递交挑战书似的语气跟我说:“喜欢你呀。”
说实话,陈潇这种类型我之前从来没有喜欢过。我觉得这种女生成不了什么气候,太小家子气,目光短浅。跟这种女生在一起久了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我就这样开始嫌弃陈潇了。
我打电话告诉她:“陈潇,我不喜欢什么都不会的女生,更不会喜欢一个什么都不会的胖子,你好自为之吧。”
我说出这句话就有点后悔了,我想我应该委婉一点比较好。
陈潇很敏感,那天晚上零点已过,我收到她的短信:我知道我自己从来都不是你喜欢的模样,我知道自己好吃懒做、没什么目标,但是跟你在一起后,我真的已经在努力追逐你的步伐了。我从来就没有奢望你会一直陪着我,如果你要离开,我也会像一开始那样送你走。所以,我同意你走,我们分手吧。
看到短信的时候,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给她打过去电话,电话响了很久也没人接。我给她发短信: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如果你愿意原谅我的话。
跑到她宿舍楼下的时候,平常情侣的身影也早没了踪影。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都快凌晨一点了。手机也忘记充电了,那个时候我咬牙切齿地自言自语:“你最好不要下来,下来绝对不给你好脸色看。”
我坐在草坪边上想起了一些往事。
还是我之前失恋的那会儿,陈潇带我出去吃完饭,我不想早早回学校,就让她陪我在学校附近转了转。我带她走的路毫不陌生,都是之前跟前女友走习惯的路径。
陈潇当时跟我提了一个非常无理的要求,她让我做她的引路人,她说她要闭上眼睛走一段时间,问我她可不可以拉着我的衣角。
我没有拒绝。
后来如愿以偿——我一个人走在那条路上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再也不是前任,我反而会不经意想到陈潇拉着我衣角走路的那几分钟。我会无缘无故地笑出声来。
快凌晨两点的时候,我听见她宿舍门口有人出来,路灯渐渐照亮她的脸庞的时候,我毫无计划地跑过去拥抱了她。
“傻瓜,谁说要离开你了。”
那一瞬间,我觉得即便她什么都不会,但只要她在我身边就够了。 我跟她的第一次分手就这么未遂了。
后来,陈潇再也没有跟我提出分手。 虽说她开始有意识地去学习在我看来有价值的东西,但是她对吃的热爱丝毫不减。
她就这么理所应当地胖了。
后来,有人问我,你喜欢陈潇什么呀? 我说,不知道,就是拿她没办法。
我想当你拿一个人没办法时,就是彻头彻尾爱上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