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法律知识的黑板报图

2017-03-07

我们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大大小小的事情,我们应该树立法律意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可是你知道有关法律知识的黑板报该怎么做吗?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黑板博的图片和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知识的黑板报图片欣赏

法律知识的黑板报图片1

法律知识的黑板报图片2

法律知识的黑板报图片3

法律知识的黑板报图片4

法律知识的黑板报图片5

法律知识的黑板报相关资料1:法律宣传征文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已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有这样两则故事使我受益匪浅。其中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几个小伙伴约好了到火车站旁边的空地上玩。玩着玩着,有一个男孩发现铁轨上有几根螺丝松动了,出于好奇,他用手把这几个螺丝拧下来。拧下来玩了一会,就没意思了,把把它放在包了。回家时就卖给了废品站。可他不知道这是一件危害多大的事。如果不是检查员及时发现并且补上了那些缺少的螺丝。很有可能由于车轨松动,而造成翻车,人员死亡的重大事故。虽然这是一个无心的举动,但却触犯了国家法律,犯了偷盗公共财产,危害公民安全罪。事后,警方几经周折找到了那个孩子,对他进行了安全教育。

还有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在一些学校附近,经常有高年级的学生向低年级的同学要零用钱,只要不给,轻则是骂,重则是拳打脚踢。因为胆小,小学生们是敢怒不敢言。只能向家里面要钱,放纵着这些大龄学生。后来,有一个升入五年级的男孩,也遇到了这种情况,被追打着要钱。他把这个事情告诉了老师,老师经过调查,发现了确实有这种事。随后又把这件事反映给了警方。警方又把这些坏孩子抓紧了少管所,对他们进行了教育。正是由于这个男孩的挺身而出,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他不仅使自己免受侵害,而且使那些小同学也不再受坏孩子的骚扰。这两个故事,一个是不懂法而触犯法律,一个是懂得法律,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这就告诉了我们,一个人如果从小就肆意破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长大后他就会养成习惯。俗话说“小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等到触犯国家法律的时候,等待他的就只有法律的制裁了。

总之,身为小学生的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处处以学习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各类知识。“慎言行,慎交友”。让我们记住那些敲响警钟的事例吧。要知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让自己健康成长,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

法律知识的黑板报相关资料2:法律知识普及

【工资拖欠多久是违法的 商场与供应商拖欠导购员工资 4个月的工资该向谁要?】

在外打工的人员最担心的就是拖欠工资,某天接到一位刘女士的电话,说她在石臼某商城做导购员,促销一种调味品,可是工作四个月了,刘女士一分钱的工资也没见,这让她十分着急。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在石臼某商城见到了刘女士,一见面,她就向记者诉说心中的苦水。

“自从我来,四个多月没发工资,确实我也得吃饭,孩子也得上学的。我也没办法,从我来一分钱就没见到。”刘女士说,她是从4月23号开始在石臼某商城做导购员,四个月以来,供货商子璇商贸有限公司一直拖欠她的工资。

供应商一直不给钱,刘女士就去找商城帮忙,但商城方面说没有这样的协议。后来刘女士好不容易找到供货商老板,她本以为找到了供货商老板,自己的工资就有了着落。谁知供货商以资金不足为由,没有直接付给刘女士工资。

据刘女士所说,供货商老板主张刘女士的工资从他存放在海纳商城的余货货款里扣除,还给刘女士写了一张书面证明。不过,记者发现,在这张证明上没有任何有效公章,证明的标题也只是写着“申请”二字。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手中所拿的就是工资索要的重要凭证。于是,9月2日,她拿着供货商写的这张证明理直气壮地去找海纳商城的负责人王经理讨要工资。没想到王经理却说她不管这个事。刘女士认为,现在是商城扣了她的钱不给她,这让她觉得很愤怒很恼火。于是,她再次找到了王经理。

但王经理称刘女士不是他们商城的员工,她是跟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关系,她的工资应该向供应商讨要。

王经理告诉记者,为了保证商场导购员的工资能够及时发放,商城会采取冻结供货商货款的方式,给供货商施加压力,从而让供货商按时发放工资。像刘女士这样的情况以前也出现过,都是用这样的方式来避免供应商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

关于商场、供应商与导购员三方之间的劳务关系,一般情况下,商场与供应商之间是合作关系,供应商供货在商场里进行销售。而导购员的工资是商场发?还是供应商发?具体情况要按照供应商和商场之间的合同协议决定由谁来发工资;在管理上,商场和供应商共同管理导购员。那么,按照这样的情况,刘女士四个月的工钱到底该向谁要呢?

据刘女士所说,如果不是海纳商城当初一个叫陈静的工作人员给她做出承诺,她不会这么坚定向海纳商城讨要工资。那么,刘女士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她口中的陈静,又身在何处呢?

记者跟随刘女士来到商城的办公区,但并没有找到陈静。经过了解,记者得知,陈静只是商城的一名业务员。因为没法与陈静对质,刘女士开始变得激动。

“人家供货商让从货款里扣,都通话了答应了,你为什么不给扣呢?压在这不给我,我和孩子没钱花。我在这辛苦四个多月,走,上超市。”眼见刘女士情绪激动,并想再次返回超市,王经理向记者解释,商城方面确实无权从供货商的货款中扣款并代发工资。随后,王经理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供货商的电话号码。

根据王经理提供的号码,在现场记者拨打了供货商负责人的电话,但对方并没有接听电话。

据刘女士所说,自己也拨打过该号码多次,但均无法接通。就在此时,刘女士正好碰到了商城另一位姓王的负责人。

这位王姓负责人表示不可能直接从供应商的商城货款里扣款支付刘女士工资,因为他们和供应商之间没有这样的合同。刘女士说供应商已经和陈静通电话说好了,该负责人称口说都不行的。

口说不行!刘女士一听这话,立即拿出了供货商给她写的书面证明。

然而,面对这张不规范的证明,商城方负责人提出了质疑。“应该是供应商老板自己来和我们协商这个问题,而不是叫一个导购员来解决这个事情。这个也没有身份证我们也不认知他的笔迹。就写的字就可以扣货款了?我们跟他的合同是子璇商贸,要带公章的。它连个公章都没有。”

商城方面负责人表示,商城和供货商之间都有明文合同协定,不能单方擅自违背合同。但他说解决这个问题也很简单,那就是通知供应商来领取货款,再给刘女士发工资就可以了。

商城方负责人帮助刘女士现场拨通了供应商负责人的电话,几经周折,刘女士终于再次联系上了供货商,这次供货商答应第二天再派业务员来商城现场解决这个问题。刘女士悬着的心到现在也算是落下了一半。那么,第二天上午九点半,供货商能否准时出现?刘女士又能否拿到自己的工资呢?

第二天,供货商没有失约,上午9点,刘女士与供货商代表坐在了一起,共同商讨解决工资的问题。

此时,供货商代表在刘女士手中的书面证明上盖了公章,随后,这张证明一式两份,刘女士手中留了一份。刘女士要求供货商当天就把工资打到她的账户上。

经过调解,供货商代表最终决定当场给刘女士汇款。

经过三方协商,刘女士最终要回了自己四个月的工资,一共是8649元。在此也特别提醒一下在外打工的人员。在鉴定劳动合同时,要理清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一定要求对方加盖公章。必要的时候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