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公寓管理规定

2017-06-14

为加强单身公寓的管理,做好服务工作,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单身公寓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身公寓管理条例

第一条:保证人住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清洁、整齐,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单身宿舍指公司在为外地驻厂工作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单身宿舍的安排、管理、协调和控制。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确认、审批住宿人员的资格、条件。

第六条:根据楼层入住人员情况,各楼层选派1或2人为楼长,负责对本楼层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七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2.入住人员需交纳押金500元,退住时物品完好无损给与退还。

3.所有人员在人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八条:宿舍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3.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个人主动申请不再住宿者,应于离职或申请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4.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办公室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6.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床铺、床垫、桌子、椅子及宿舍原有的卫生间设备、门窗、墙壁和地板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8.每层楼设就楼长一或二名,其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楼层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各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楼长应当及时通知办公室。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十条: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房间以及走廊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不准养各种宠物。

4.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5.暂时不用的衣、鞋等不得随意摆放。

6.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7.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接电源线,严禁使用500w以上大功率电器,违者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8.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9.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10.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自行负责。

11.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十一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呈报办公室和公司领导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处罚200元。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每人处罚500元。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除照价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外,处罚200元。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住宿人员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处罚300元。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处罚200-500元。

6.有偷窃行为的,发现一次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解释此制度。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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