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致乘客的一封信
交通安全关乎每个家庭的平安、健康和幸福。道路交通安全需要乘客和司机共筑。乘客座位交通参与者,对交通安全负有一定的责任。下面小编整理了致乘客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致乘客的一封信篇一
广大乘客朋友们:
你们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关乎每个家庭的平安、健康和幸福。近年来,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为确保运输安全,制定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成效。特别是广大司乘人员舍小家,顾大家,安全驾驶,谨慎行车,奋战运输第一线,为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进一步保障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及合法权益,我们衷心希望广大乘客在出行时到正规客运站购票乘车,积极配合客运站及司乘人员完成各项安全检查工作,请勿在站外乘坐无运营资质的“黑车”,自觉抵制和积极监督一切危及交通运输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此,我们诚挚邀请您对以下行为进行监督:
一、客车出站前,司乘人员必须对乘客进行安全告知;乘坐高速公路客运车辆时,司乘人员要提醒乘客正确配系安全带。
二、客车必须按核定线路运行,不得超员、超速;禁止在高速公路和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客;禁止在22时至次日6时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运行;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零时至5时必须在指定休息点停车休息。
三、客车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须配备至少两名以上驾驶员并严格实行“换驾”制度,客运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
四、客运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得有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以及与他人闲聊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请主动予以劝阻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举报。您的一句劝告、一个电话,或许就能阻止一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陕西道路运输事业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在您乘车踏上旅途的这一刻,全省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真诚的祝您:出行愉快,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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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乘客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乘客朋友:
您好!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多年来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县客运行业快速发展,不仅满足了城乡广大群众的出行需求,更促进了固安城市环境的建设。但是随着全县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各类运政违法行为呈现出反弹趋势,特别是无证运营“黑车”,由于这些车辆没有正规运营手续,从业人员没有受过专门培训,安全意识淡薄,甚至有些车辆是报废车,在营运中特别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或服务纠纷,所暴露出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严重威胁着广大乘客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为此,我们提倡您做到以下几点:
一、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请乘坐手续完备、车况良好的正规车辆。
二、深刻认识违法运输车辆的危害,远离各种违法运输车辆;切忌乘坐无证运营“黑车”、拼装改装客车、超员超载、客货混装车辆。
三、为了您的旅途安全,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四、告诫您的家人和朋友出行乘车,自觉抵制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车辆。
安全出行需要您的配合,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最后我们衷心的祝福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合家幸福。
***县运输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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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乘客的一封信篇三
亲爱的乘客朋友:
新春佳节,这是全家团圆的时候。周村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协警、协管员祝您全家平安幸福、万事如意。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交通安全关乎每个家庭的平安、健康和幸福。不知您是否知道,如今交通事故是对大家生命安全的最大威胁。当您坐上某一辆客运班车时,您的安全就系于该车驾驶员的手中,您的安全是否有保障,就在于驾驶员能否谨慎驾驶、守法行车。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只要人们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完全可以预防和避免的。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为了平安回家,您也要负起责任。春运期间,请您做到以下几点:
1、不乘坐非法营运客车。乘坐客运车辆要选择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有准运资格、质量优良的客运车,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发现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酒后开车或疲劳驾驶、无驾驶证、机动车不具备载客准运资格或有明显质量问题的,不乘坐该车。
2、不乘坐超员载客车。现在,交警部门各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已启动,每天24小时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对超员乘客一律实行卸客转运,这样会对您的旅行带来很多不便。
3、不搭乘低速货车、农用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载货车辆。这类车辆安全系数低,一旦出事,车主缺乏起码的赔偿能力,乘客只有自认倒霉,这样的例子很多。
4、不要带危险品上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高速行驶的车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非常严重,因为车辆过道狭小,乘客难以逃生,这一点一定要牢记。
5、乘坐小型客车、私家车要主动系好安全带。乘坐二轮摩托车者年龄需在12岁以上,并戴好头盔,在驾驶员身后两腿分开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
6、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7、车辆在行驶中,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随意开启车门、车厢和车内的应急设施,不向车外抛投物品,不在车内随意走动。
8、车到站后,下车时不可拥挤抢下,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下车,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下车后,需横穿车行道时,应在确定没有车辆过往后,从车尾部穿行,切不可从车头部贸然通过。
9、您有权监督、制止和举报车辆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如发现驾驶员的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飚车等违法行为,您可以当面予以制止,也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或点击周村交警新浪微博直接向周村交警大队举报,举报电话:(0533)2139170。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一路平安!
周村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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